9月23日上午,由中國人民大學刑事法律科學研究中心、國家法官學院和中國行為法學會法律語言研究會聯合舉辦的“司法判例制度研討會”在明德法學樓601舉行。中國人民大學黨委書記兼副校長王利明教授、國家法官學院副院長郝銀鐘教授為研討會開幕致辭。
本次研討會分為四個環節進行:司法判例制度的比較研究、判例制度的中國模式、中國案例指導制度的實踐與改革、司法判例制度與法律語言。分別由中國人民大學刑事法律科學研究中心副主任、中國行為法學會法律語言研究會會長何家弘教授,《人民法院報》主編倪壽明,國家法官學院副院長劉小寶,中國人民代表大會內務司法委員會委員、中國人民大學刑事法律科學研究中心主任戴玉忠教授主持。
在第一個環節,美國辛辛那提大學法學院教授Mark Godsey,日本國最高法院法官、日本國駐華大使館一秘三重野真人,臺灣地區律師蔡惠秀,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朱文奇分別介紹了美國、日本、臺灣地區的判例制度和國際刑事司法判例制度,以對英美法系和大陸法系、國內法與國際法的司法判例制度進行比較研究。
隨后的環節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張志銘就中國案例指導制度的基本定位進行發言,姚輝教授和黃京平教授分別談了關于民事指導性案例和刑事指導性案例的若干思考。北京理工大學法學院教授徐昕則圍繞邁向司法統一的案例指導制度進行分析。
在中國案例指導制度的實踐與改革環節,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民三庭副庭長湯茂仁、最高人民法院法研所法官丁廣宇、最高人民法院民三庭法官郎貴梅、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庭審判長甘文、國家法官學院教授劉流根據實踐介紹了中國地方法院案例指導制度、中國案例指導制度的改革方向。
司法判例制度要運用精當的法律語言,華中師范大學教授廖美珍對比研究了中美法庭的判決詞,北京政法職業學院教授宋北平介紹了指導性案例的語言特征,中國政法大學人文學院教授鄒玉華則就語言證據案例的司法判例給出了自己的見解。
本次研討會有五十多位法律實務部門人員、六十多位法學教學科研人員、五位外國法律專家學者及翻譯出席,《中國青年報》、《法制日報》、《國家檢察官學院學報》十五家媒體參與報道。與會人員積極參加討論,“提問與回應”環節發言踴躍,對司法判例制度進行了全面和深入的探討。(文/彭映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