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許每個人都有自己理想中的專業法學教育,但因為何美歡教授,這理想的模樣變得清晰,變得充滿了溫度和色彩。”法學院2006級本科生丁如如是說。丁如在四年中連修四門何美歡老師的普通法課程,并以“探索中國的普通法教育”作為自己的畢業論文。而同時何老師學生的白麟則更加感慨,“她給我們留下了一份最難完成的作業。”
9月24日,清華大學法學院召開“理想的法學教育”研討會,在何美歡老師去世周年之際,深刻懷念何美歡老師。香港何耀棣律師事務所創始人何耀棣先生,清華大學法學院院長王振民教授,香港資深大律師鄭若驊女士,何美歡教授家屬,何美歡老師生前指導過的畢業生代表以及法學院師生共同參加了本次研討會。會上進行了三部有關何美歡教授法學教育思想和個人生平的書《理想的專業法學教育》、《君子務本》、《論當代中國的普通法教育》的發布會,并在下午就法學教育方法進行了專題研討。
清華大學法學院院長王振民教授在發言中談到,日子一天天過去,何老師所留下的物質和精神遺產卻一點點更加珍貴,大家對于何老師的懷念也一天天累積。這次出版三部書,以及創辦了“何美歡法學教育基金”,都是對何老師的一種追憶。我們克服各種困難,繼續將“普通法精要”課程堅持下來,目的就是要把何老師的精神發揚光大,完成何老師未竟的事業。普通法法律體系在中國法學院的教育是非常重要的,我們最近開始的案例指導制度,以及在某些地方試點的陪審團審判制度,背后都有這普通法的影子。因此我們希望,若干年后,中國可以有一批大學可以開設起規范的普通法學專業教育,近期我們在輪胎特保案中的慘敗,再一次為我們敲響了警鐘,其中的核心原因便在于我們缺乏頂尖的國際法律人才。須知開展普通法學專業教育,絕不僅僅是法學教育本身的補全,還有這個國家的需要。
高偉紳律師事務所律師,法學院2003級本科生湯務真回憶起何老師的勤懇,談及何老師在Baker & McKenzie工作時,不僅隨身帶有辦公室的鑰匙,更佩戴辦公室大樓的鑰匙,保證自己可以最晚下班,最早上班。湯務真說,何老師上課,會對細節特別重視,但是何老師試圖培養的卻絕非法匠,她更看重的是大家從高處對于法律的審視能力。他認為何老師對他最大的教誨便在于使他記住,一個律師真正的追求不在于賺錢,而在于贏得尊重。他引用《新約·約翰福音》中“一粒麥子不落在地里死了,仍舊只是一粒麥子;若是落在地里死了,就會結出許多粒麥子來”, 希望通過本次出版的書籍以及普通法課程在中國的推廣,將何老師未竟的事業擴展開來。
香港資深大律師,本學期“普通法精要”課程授課老師鄭若驊老師指出,在中國大陸法學院教授普通法的目的,絕非簡單傳授英美法的規定,而是希望大家理解學習普通法的重要性,理解普通法的精神;法律學科是一門依靠實踐來自我發展的學科,因此她希望各位同學可以在課堂之外,積極地參與法律實踐。
華南理工大學法學院講師,清華大學法學院畢業生賈海龍回憶了在法學院求學時學習何老師課程的經歷,并談到了他在華南理工大學法學院推廣普通法教學的過程和面臨的困難,在授課的過程中,也體會到何老師授課的艱辛,對于何老師倡導的法學教育不僅要教會學生法律技能,更要交給智能技能的理念,理解也更加深重。
清華大學梅汝璈講席教授馮象教授作為何老師在香港大學的同事,談到了在大陸法學院開設普通法教育的重要性,認為這對于淡化教條化的教條方式,改善我們法律體系的現狀,都有這非常大的裨益。
最后,何美歡教授的兄長,香港何耀棣律師事務所創辦人何耀棣先生敘述了自己與何美歡老師的成長經歷,分享了何美歡老師的言行,談及動情之處,不僅唏噓不已,涉及陳年軼事,大家也不禁莞爾。何先生還對于清華法學院的同學提出了殷切的希望,指出現在全球都在熱炒G2的概念,中國的經濟發展人所共見,可是反觀法律界,G2還是穩穩地被英美占據。何先生希望大家在未來的工作中,要心懷祖國,勤奮工作,在國際法律的舞臺上,為中國人爭光。
在研討會上,王振民院長還宣讀了因公務未能與會的梁定邦先生的書面發言,在發言中,梁先生高度評價了何老師對于祖國法治發展和法學教育所作出的貢獻,將何老師稱為“誠實的化身”,并希望清華法學院可以將何老師的衣缽傳承下去,培養出更多的國際法律人才。
附錄1:何美歡教授小傳
何美歡教授(Betty Ho)1948年11月出生于香港。中學畢業后留學美國,1971年在加州圣心學院獲得文學學士,1972年在加州大學伯克利分校獲得文學碩士學位。后到加拿大攻讀法律專業,1977年獲得多倫多大學法學院法律博士學位(JD)。畢業后加盟當時全球唯一的國際律師事務所——Baker & McKenzie,作為執業律師從事跨國法律業務。先后取得四個法域的執業律師資格:加拿大安大略省、美國紐約州、英國、香港。
1982年何美歡教授回到香港,加盟何耀棣律師事務所,主持多個與中國改革開放相關的大型工程的法律工作。1987年為轉向教學科研工作,她前往英國劍橋大學進修,1988年取得劍橋大學法學碩士學位。學成后,先后任教于香港中文大學商學院(1986);香港大學法學院(1988-2002)。2002年8月開始,她到北京,加盟清華大學法學院,擔任全職教授。2008年8月至今任加拿大多倫多大學法學院教授和清華大學雙聘教授。
何美歡教授的主要社會兼職包括,曾任香港法律改革委員會委員、香港證券及期貨事務上訴委員會委員、公司法改革委員會委員、中國國際貿易仲裁委員會仲裁員、中國國際貿易仲裁委員會及中國證券監督委員會仲裁員、香港證券交易所上市委員會委員、香港在法庭上使用中文建議委員會委員、香港聯交所關于中國國有企業上市問題委員會顧問、香港城市大學法學院外部主考官、香港公開大學外部主考官等等。
根據中國社會發展及國情需要,何美歡教授早期著力研究市場經濟下亟需的法律,1988年至2000年,先后以中英文在國內外出版了系列英美法專著,包括合同法、代理法、擔保法、公司法、證券法。她還就證券交易所的組織問題等,發表了多篇有重大影響的論文。其代表作包括《交易所的所有權歸屬與治理:非互助化》、《公眾公司及其股權證券》、《香港合同法》、《香港擔保法》、《香港代理法》、《保險合同法》等10多部專著及多篇學術論文。著作被法律執業者廣泛地使用,許多觀點受到各級法院廣泛的認可。她曾擔任香港聯交所關于中國國有企業上市問題的顧問,應中央政府邀請,她負責設計國有公司在香港上市(H股)的規范機制,參與到中國改革開放的法律構建工作中,向中國內地提供了非常精確的普通法法律服務。
2000年后,何美歡教授開始重點研究法學教育規律及如何培養優秀法律人才。她積極探索法學教育的規律和精神,以普通法教學教育為途徑和方法,開展了一系列法學教育的改革實踐。她以北美法學教育育人的精神,因應中國學生的需要、特點設計出全新的普通法教學方法。在清華大學開設了《普通法精要》系列課程,以啟發式教學方法讓學生學習、鍛煉如何閱讀英美法原始材料,如何適用、評價英美法,使學生掌握法律的方法,畢業后能夠繼續學習、成才,為中國法治建設做貢獻。
她在清華大學先后培養了8屆學生,教學效果十分突出,2006至2008的三年中,《普通法精要I、II、III》課程6次在清華大學全校同等規模課程教學評估中排名前5%。她的專著《論當代中國的普通法教育》記錄了她的教育理論、方法及經驗。(2005年,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除了普通法教學外,她還帶領學生翻譯了兩本影響深遠的著作《法律中的社會科學》和《銀行金融服務業務的管制》。其貢獻不僅僅是專業內容,更重要的是介紹了特殊的研究方法。通過《普通法精要》(I-IV)系列課程學習的學生,已有多人考取美國排名前十的法學院,并成為其中的佼佼者,與母語為英語的美國本土學生競爭也毫不遜色。這種從理論到實踐、再到培養出人才的立體式教育模式,是何美歡教授的獨創。
在《普通法精要》系列課程教學上,何美歡教授付出了極大心血。課堂上一個小時授課,她往往要準備數小時。為了將中國法學教育推上一個新臺階,她心無旁騖,精心培養每一個學生和青年教師,讓他們從第一手原始材料開始分析和批判外國法律,達到知彼;又能科學研究中國具體情況,從而知己。她認為,只有具備這兩種能力的人,才能開創中國法律服務新局面,制定出既適合中國國情,又符合國際潮流并能實際操作的法律。
何美歡教授在清華大學工作期間,培養法學碩士30余名和數名博士生;全程修畢《普通法精要》系列課程的學生70余名。據不完全統計,當中有20名已取得美國一流法學院的法學碩士學位,有數名學生攻讀北美著名大學法律博士(JD)學位。就業的學生大部分任職大型跨國律師事務所,還有2名法官、1名任職國家機關、4名任職國家金融監管機構。
何美歡教授具有深厚的法學功底、廣博的法律知識和優秀的專業素質、修養,在中外法學界享有盛名。她治學嚴謹,取得了眾多創新性成果。她熱愛教育事業,為培養人才嘔心瀝血,鞠躬盡瘁。她關心學生,視學生如子女,關心、關注每一個學生的點滴進步。她的學術思想、她的教育理念、她的高風亮節、崇高的師德是我們的寶貴精神財富,不斷激勵著清華師生朝著建設世界一流大學邁進。
附錄2:本次出版的三部新書簡介
《理想的專業法學教育》
2000年以來,何美歡教授致力于法學教育規律以及如何培育優秀法律人才,尤其是中國內地的法學教育的研究,并在清華大學開設了“普通法精要”系列課程。她借鑒普通法教學方法,并結合中國學生的需要,特別設計了針對中國法學教育的普通法教學方案。在該系列課程中,何美歡教授以啟發式的教學方式引導學生學習、閱讀、分析普通法判例材料,采用蘇格拉底的教學方法,逐步培養學生的法律思維和處理法律問題的能力。該課程在清華大學得到學生的熱烈響應,并培養了大量的優秀法律人才。《理想的專業法學教育》一書便是何美歡教授專業法學教育理念的充分體現,同時也可謂是何美歡教授所開設的“普通法精要”的課程教案。讀者可以利用該書,按照何美歡教授的課程設計,逐步地培養自己的法律思維、鍛煉自己處理法律問題的能力。
《君子務本》
一個真正的達人,不僅自己身懷舉世之絕技,而且還能通過自身的淵博來引領社會。何美歡(Betty Mayfoon Ho)教授就是這樣一位時代的達人。這位在同學們的眼中嚴肅而又活潑、亦師亦友的普通法達人,與中國改革開放相關的大型工程法律工作有著剪不斷,理還亂的聯系。從內地企業在港上市的前期法律準備工作,到在清華開設獨一無二的《普通法精要》教程系列,何美歡教授在培養中國普通法的國際性人才的耕耘中,付出了太多的心血。在其任職清華的8年間,70 余名普通法精要課程的受益者,許多都獲得英美國家一流法學院的法學碩博學位,畢業后活動于各大國際、國內律所中。春蠶到死絲方盡,蠟炬成灰淚始干,2010年9月3日,這位中國內地的普通法教育的引領者撒手人寰,給后人留下了無盡的哀思。
本書是何美歡教授的追思文集,由清華大學法學院王振民院長組織,由何教授生前的學生、同事以及學生兼同事執筆,他們以這種談心得,寫體會,評往昔的方式來追憶與他們可親可敬的何老師相處的點點滴滴。字里行間,有切切的師生情誼,有深深的星隕之痛,更有濃濃的敬佩之情。本書通過不同人的回憶,不僅讓一位胸懷中國,心系法治的普通法達人的光輝形象樹立在我們面前,而且讓讀者深刻地領會到何教授普通法教學的魅力以及普通法教育在中國法學教育中的重要性。是一本值得細細品讀的好書。
《論當代中國的普通法教育》
本書分兩大部分。第一部分論證引入英美法教學計劃的理由,其中第一、二章將提出全球化及本土化為學習英美法的理由。第三章探討法學教育的性質,更闡明專業教育的含義。第四章將反駁一些常見的反對普通法教學的理由。第二部分闡述所倡議的普通法教學方案,其教育理論基礎以及從實踐中汲取到的教訓。第五章探討若干教育學課題,為第六章關于本書所倡議的計劃的概要及理論的討論奠定基礎。第七、八章討論各個課程的設計及教學經驗。
本書倡議的是方法的教育計劃。本書使用“普通法”一詞而不使用“英美法”一詞,是為了強調本書倡議的教學方案的方法與態度,本方案是教授思維方法而不是傳授一門實體法。
本書倡議的教學計劃是基礎智能技能培育,其意圖是為學生打好基礎,為他們日后在海外或本國大學繼續學習或者自習創造條件,為建設一支能在國際舞臺上運作的律師隊伍創造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