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別提醒:
1、因辦會條件限制,本次年會屆時只接待持有加蓋主辦承辦單位公章(中國法律史學會、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和云南大學法學院三單位公章須齊全)的會議正式邀請函的代表。
2、學會各位常務理事、理事的書面正式邀請函,業已于日前寄往各自所在單位,請注意查收,并請擬參會者務必在邀請函中所寫日期之前分別返回會議論文和回執。若于9月1日之前仍未收到邀請函,請來信告知。
3、學會其他會員,以及非學會會員但有興趣參加本次年會者,請務必在9月15日之前將擬參會論文以電子郵件附件形式(Word文檔格式),發送至本次年會專用收稿郵箱:fashinianhui2011@163.com,并在郵件主題中以“作者姓名+年會論文”的形式加以明確注明。郵件內容中也請注明詳細聯系方式(包括手機號碼),以便聯系。收稿截至日期之后,主辦單位將根據論文學術質量及其與年會主題的相關性,從所收到的全部論文中進行遴選后,再盡快通知入選者并寄發書面正式邀請函。
中國法律史學會2011年年會邀請函
尊敬的 先生/女士:
由中國法律史學會主辦、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與云南大學法學院聯合承辦的中國法律史學會2011年年會,將于2011年10月14-17日在云南昆明召開,現將會議相關情況正式通知如下:
一、會議主題
本次年會的主題為“辛亥百年與法制變遷”,具體議題包括但不限于:
1、辛亥百年的法制觀念;
2、辛亥百年的憲政歷程;
3、辛亥百年的立法司法;
4、辛亥百年的法制人物;
5、辛亥百年的民族法制。
二、時間地點
2011年10月14日全天報到,15日全天、16日上午會議專題研討,16日下午統一組織在昆明市內文化考察(具體地點待定),17日散會。
會議地點為云南滇池溫泉花園國際大酒店(云南省昆明市滇池路1316號)。
三、會議費用
本次會議收取每位參會者會務費人民幣400元整,往返路費、住宿費由參會者本人自理。
會議正式受邀代表的住宿,由會務組統一安排,其會議用餐及其他統一組織活動費用(不包括住宿費),均由承辦單位承擔。
四、論文提交
本次會議將根據各人所提交的學術論文發送正式邀請函,故請有意與會的學者將所撰論文于2011年9月15日之前以電子郵件附件(Word文檔格式),發送至本次年會專用收稿郵箱:fashinianhui2011@163.com,并在郵件主題中以“作者姓名+年會論文”的形式加以明確注明。
本次會議只接待持有加蓋主辦單位公章的會議正式邀請函的代表,并請收到正式邀請函的代表務必于2011年9月25日之前通過電子郵件返回邀請函所附的會議回執(同樣發送至fashinianhui2011@163.com,并在郵件主題中以“作者姓名+年會回執”形式加以注明),逾期將無法保證能夠提供統一住宿安排。
提交會議交流的學術論文,原則上應與本次年會主題相關,并務必規范準確,具體注釋體例請參照《法學研究》。
五、其他說明
1、為鼓勵法律史學界青年學者的成長,本次年會擬從35周歲(含)以下的青年學者所提交的論文中擇優遴選出若干篇,授予“年會優秀論文獎”。
2、在大會統一組織的昆明市內半天文化考察之外,大會組織者也將為擬赴云南省內各地文化考察的參會者聯系旅行社,但其旅行費用自理,會議承辦方不做統一安排。
3、因會務工作繁重而人手有限,請各位參會者事先自行購買好回程車票或機票,敬請諒解。
4、本次年會的相關通知,均將及時發布于中華法律文化網(http://www.ruclcc.com/default1.asp)等相關網站,請多多關注。
六、會議聯系
(一)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
高仰光(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講師),電話:13683580027,E-mail:gaoyguang@gmail.com。
尤陳俊(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講師),電話:13911793171,E-mail:youchenjun@163.com。
趙曉耕(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電話:010-82500359,E-mail:zxgbj@263.net。
(二)云南大學法學院:
汪雄濤(云南大學法學院講師),電話:13648898981,E-mail:xiongtaowang@hotmail.com。
中國法律史學會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
云南大學法學院
2011年8月1日
附:參議回執
姓名 |
性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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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職務或職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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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文題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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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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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訊地址(含郵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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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機 |
電子信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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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參加10月16日下午昆明市內統一文化考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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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達昆明的具體日期及具體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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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宿需要單間或雙人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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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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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務必于2011年9月25日之前通過電子郵件返回至fashinianhui201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