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競爭力與區域性金融中心建設——環長株潭城市群“兩型社會”試驗區的金融發展與創新
研討會預通知
在湖南省委、省人民政府的指導支持下,經中國證券法學研究會與湖南省人民政府金融辦研究協商,中國證券法學研究會2011年年會定于2011年10月中下旬(具體時間以正式通知為準)在湖南省長沙市舉辦。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會議籌備、召開的背景
繼2009年由上海證券交易所和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2010年由深圳證券交易所等單位成功舉辦兩屆年會后,中國證券法學研究會將服務區域、地方金融資本市場作為研究會工作的重點。2010年7月,湖南省委書記周強同志在聽取了研究會就湖南省環長株潭城市群“兩型社會”試驗區的金融發展和中小企業上市孵化基地建設、2011年中國證券法學研究會年會等事宜的匯報后指出:湖南省在進行經濟、社會、文化建設的同時,高度重視金融資本市場的建設和發展,非常重視金融創新;歡迎中國證券法學研究會為湖南省經濟社會的建設和發展獻計獻策。2011年7月19日,周強書記在聽取研究會、省金融辦的匯報后又做了進一步的指示。
為了給2011年年會提供前期資料,并為湖南省的金融業和資本市場的發展提供研究咨詢報告,研究會于2010年9月成立了“湖南省‘兩型社會’試驗區金融發展與創新”調研課題組,赴湖南省及長沙、株洲、湘潭三市進行調研。調研組在長株潭衡召開了多場座談會,參觀了一批具有代表性的園區和企業。2011年3月,在南岳舉行了由研究會、湖南省人民政府金融辦主辦,衡陽市人民政府承辦的“湖南省‘兩型社會’試驗區金融發展與創新”課題成果討論會。2011年5月,在北京召開了“湖南省‘兩型社會’試驗區金融發展與創新”研究咨詢報告專家論證會。2011年7月,該定稿的研究咨詢報告呈報給湖南省委和周強書記,得到周強書記的高度評價。
調研報告建議:湖南省在加快推進長株潭“兩型社會”試驗區第二階段建設,探索建立“兩型社會”建設制度框架、產業體系和新型工業化、新型城鎮化的促進機制的過程中,湖南省應將以長株潭“兩型社會”試驗區為依托建設“兩型”區域金融中心提升到戰略高度,通過建立起一個起強大支撐作用的金融服務產業和資本市場,促進湖南省經濟社會的全面建設和發展,從而實現在中部地區的率先崛起。課題調研組還為湖南省擬定了《湖南省促進“兩型”區域金融中心建設條例》建議稿。
二、會議主題和內容
1、主題:“ 國家競爭力與區域性金融中心建設——環長株潭城市群‘兩型社會’試驗區的金融發展與創新”
2、研究討論內容:中國中部崛起與金融資本市場的關系;區域經濟體在中國金融市場、資本市場中的地位;法治與金融市場、金融體制的互動關系;服務民生的包容性金融創新制度及法律制度;如何建設以“兩型社會”試驗區為依托的“兩型”區域性金融中心;如何在“兩型社會”試驗區建立全國性的中小企業上市孵化基地、加入新三板、發展低碳經濟產業和排放權交易市場;全國性、地方性金融法規建設;等等。
既可研究討論國際性、全國性問題,也可研究討論地方性,特別是湖南省的問題。
3、論文準備建議:可參閱和研究國家、湖南省、其他省市的十二五規劃;可進行法學、經濟學、金融學、管理學的交叉或結合研究。
三、會議主辦、時間、地點
1、主辦機構:
中國證券法學研究會
2、協辦機構:
(待定)
3、時 間:
2011年10月中下旬,會期一天半。
4、地 點:湖南省長沙市
5、會議規模:200人以內
四、會議議程
第一天上午:會議開幕式、大會論壇
下午:分會場論壇
晚上(21點-22點):研究會換屆、重新登記選舉
第二天上午:大會主題發言、總結、閉幕式
五、注意事項
1、參會單位及人員
(1)中國證券法學研究會理事、機構理事代表;
(2)受邀請的證券界、金融界、立法司法界領導、專家;
(3)提交論文受邀請的有關高校、科研單位、實際部門的專家學者、從業人員。
由于受會議規模控制,謝絕非中國證券法學研究會理事和非邀請人士參會。
2、費用承擔
與會者參會的交通費、住宿費自理。中國證券法學研究會理事每人交納會務費600元。
3、優秀論文評選
由中國證券法學研究會組織評選提交本次會議的優秀論文并予以表彰。
4、論文提交與會務聯系
請各位理事、其他參會單位和人員圍繞年會主題和專題,撰寫論文或者將已有未發表的相關研究成果在2011年10月5日之前通過電子郵件同時發送至:(1)證券法學研究會電子專用郵箱:zqfyjh@163.com;(2)邢會強副教授,電話:13671035012,郵箱:xhq8899@sina.com;
回執郵寄地址:100081北京市海淀區學院南路39號中央財經大學法學院 趙錫平老師收;辦公室聯系電話:010-62288672(趙老師);傳真:010-62289190。
中國證券法學研究會
2011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