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法學博士學位授權一級學科分布情況(2011年最新版)
發布日期:2011-05-04 來源:華僑大學法學院 作者:佚名
截至2011年4月,目前我國38所法學院校擁有法學一級博士點,具體情況如下:
一、華東地區11所(包括山東、江蘇、安徽、浙江、福建、上海) 上海:華東政法大學、復旦大學、上海交通大學、同濟大學 江蘇:南京師范大學、南京大學、蘇州大學 山東:山東大學 安徽:安徽大學 浙江:浙江大學 福建:廈門大學
二、華北地區9所(包括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內蒙古) 北京:北京大學、清華大學、中國人民大學、中國政法大學、中國社會科學院、對外經貿大學、北京航空航天大學、中國人民公安大學 天津:南開大學
三、華中地區7所(包括湖北、湖南、河南、江西) 湖北:武漢大學、中南財經政法大學 湖南:湖南大學、中南大學、湖南師范大學、湘潭大學 河南:鄭州大學
四、西南地區4所(包括四川、云南、貴州、西藏、重慶) 重慶:西南政法大學、重慶大學 四川:四川大學、西南財經大學
五、東北地區4所(包括遼寧、吉林、黑龍江) 吉林:吉林大學 遼寧:遼寧大學、大連海事大學 黑龍江:黑龍江大學
六、華南地區3所(包括廣東、廣西、海南) 廣東:中山大學、華南理工大學 海南:海南大學
七、西北地區暫無(包括陜西、甘肅、寧夏、新疆、青海)
注:1、此次統計不包含港、澳、臺地區;2、紅色字體為新增院校;3、統計數據未必完全準確。
何為法學博士學位授權一級學科(又稱法學一級學科博士點)?首先要明晰“一級學科”的意思。根據《學位授予和人才培養學科目錄設置與管理辦法》,學科目錄分為學科門類、一級學科(本科教育中稱為“專業類”)和二級學科(本科專業目錄中為“專業”)三級。所謂獲得一級學科博士學位授權,即是指在這個一級學科下的所有二級學科都有博士學位授予權。
根據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最近公布的2010年第十一次學位審核結果,法學博士學位授權一級學科可謂是大躍進了,從第十次學位審核結果及以前的11所院校,一下子擴大到38所,翻了不止一番,形勢逼人啊。不過從推動法治進程的角度上說,也可以說是形勢喜人,可喜可賀,呵呵。
而西北地區還是只有二級學科的法學博士點,這次尚未實現法學博士學位授權一級學科的突破,說來就比較遺憾了,相比之下,華南就幸運多了,中大、華工和海南大學都夢想成真,從無到有,是破天荒的突破。三所幸運的大學法學院之中,中大法學院是期望最高的,一級學科博士點有了,更當努力前行,從一個名牌大學的法學院,成長為一個名牌的大學法學院。
現在在廣州的司法實務界,包括公檢法和律師行業,以及人大的立法系統等等,都是西南政法和中南政法強勢,從點到面,蔚為壯觀,相比之下,中大法學院的畢業生以及包括廣州城內的其他本土法學院的畢業生,影響就小了很多。這不是排斥外來精英的意思,廣州能夠集天下英才而為己用是可喜可賀的事情,只是全國城市格局正在急劇變化和“逃離北上廣”越來越大的影響,重慶和武漢的崛起,將使未來的幾年甚至十幾年二十幾年,在廣州強勢的西南政法和中南政法畢業的法律人的師弟師妹更多地選擇留在重慶和武漢,而不是像他們的師兄師姐那樣南下廣州。此消彼長,廣州自然需要做很多的應對功夫,而其中或許最重要的一條,就是努力發展本土的大學法學院,其中執牛耳者,就是中大法學院。
這次法學博士學位授權一級學科的大躍進,總數達到了38所,其中華東就占了11所,四分之一強,勝過華北一籌,風頭不可謂不勁。即使說這次總數從11所躍進到38所,一下子增加了27所,其中華東也占了8所,又是四分之一強,確確實實是很強。所以說,文化傳統的影響,還是很強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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