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僑大學于1960年由國家創辦,隸屬國務院僑務辦公室,在福建泉州、廈門分別設有校區,是國家重點建設大學和面向海外開展華文教育的主要基地。
華僑大學法學院現有法學一級學科碩士點、法律碩士專業學位點和法學本科專業,形成以訴訟法、刑法、民商法、經濟法、法理為重點,以僑務法、知識產權法、體育法為突破點和特色的學術研究群體。為加快學科建設,華僑大學法學院擬面向國內外誠聘學科帶頭人。現將招聘的詳細情況公布如下:
一、專業核心條件
1.基本條件
具有博士學位,身體健康,擔任教授或相當職務,年齡在50周歲以下(學科領軍人物年齡可放寬至55周歲)。
2.學術影響和學術地位
學術造詣深,在法學領域具有一定影響;或在法學理論、法律史、憲法與行政法、民商法、刑法、訴訟法等學科領域具有廣泛學術影響;或在從事研究的法學領域處于全國領先或前沿水平。
3.科研項目和學術成果
(1)主持國家社科規劃項目或省部級以上重大、重點科研項目,或國際合作、國內橫向項目取得科研經費50萬以上;獲得省部級科研或教學成果二等獎以上;
(2)近五年,在《中國社會科學》、《法學研究》和《中國法學》等權威核心期刊發表論文2篇以上,或在全國法學類核心期刊或中文核心期刊,發表學術論文10篇以上,或出版20萬字以上個人專著2部以上。
4.能力和前景
對學科建設具有創新性構想和戰略性思維,能夠組織、管理和帶領相應的學術團隊,在法學一級學科或從事二級學科達到或接近國內前沿水平。
二、相關待遇
1.實行聘期協議年薪制,聘期內年薪20-30萬人民幣,受聘者如為國家重點學科、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基地帶頭人或國家級人才項目入選者,待遇面議;
2.提供科研啟動經費20萬元,并將積極協助受聘者申請各類科研基金,在聘期內入選閩江學者、桐江學者的,視學術情況進行追加;
3.提供校內周轉住房1套;
4.受聘者如全職來校工作,還可享受如下待遇:
(1)安家費10-15萬,住房補貼20-25萬;
(2)安排配偶工作,并協助安排其子女入學問題;
(3)如以團隊方式引進,團隊其他人員相關待遇按《華僑大學引進人才暫行規定》(華大人〔2009〕33號)辦理。
三、應聘材料
1.本人簡歷;
2.學歷學位證書、職稱證書復印件;
3.論著目錄、科研項目及獲獎成果證明;
請應聘者將上述材料發送至聯系郵箱,或登錄人才招聘系統填寫簡歷并選擇職位。
四、聯系方式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豐澤區城華北路269號
人事處聯系人:王軻
聯系電話:(86)595-22692370 15260819286
傳 真:(86)595-22692875 郵政編碼:362021
E-Mail:koko1228@hqu.edu.cn
華僑大學人才招聘系統:http://rczp.hqu.edu.cn
法學院聯系人:張紹彥
聯系電話:(86)595-22691563 13665982396
傳 真:(86)595-22692121 郵政編碼:362021
E-Mail:y.zhangs@263.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