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5月7日,由復旦大學法學院、復旦大學醫事法研究中心主辦的全國醫事法學前沿問題研討會于復旦大學召開。復旦大學黨委副書記、副校長陳立民教授致開幕詞。中國人民大學教授張新寶先生、上海市法學會專職副會長陳金鑫先生、山東省法學會副會長陳澤沅先生、復旦大學法學院院長孫南申先生亦分別予以致辭。來自中國人民大學、清華大學、遼寧師范大學、山東大學、山東政法學院、復旦大學、華東政法大學、上海金融學院、東南大學、瀘州醫學院法學系、山東省法學會、上海市法學會、上海社科院法學研究所、四川醫事衛生法治研究中心、《醫學與法學》編輯部的專家30余人與會。
會議第一單元的議題為醫事法的現狀與未來。劉士國教授從總體上勾畫出了醫事法的框架,指出了醫事法的含義、特點及研究現狀。劉教授認為,在醫療體制改革、醫療科技的發展、老齡社會問題的大背景下,尚不完善的醫事法應該進行發展完善,并且也有很好的發展機遇。張新寶教授的發言則對侵權責任法第七章醫療損害責任的法條內容進行了較全面的解析。夏蕓教授對診療過錯及醫療水平進行了較深入的探討,認為應該參考日本的科學成果,在醫療規范說兩要件的基礎之上對過錯的情形加以認定。艾爾肯教授則為侵權責任法的完善提出了包括舉證責任的緩和、主客觀檔案保管義務的規定在內的十條建議。
會議第二單元的議題為醫療侵權責任。蔣云蔚教授從應得原則的角度對患者隱私與雇主自由之間的矛盾作了理論性的探討,認為當患者的隱私與工作的績效不發生沖突的時候,應該保護其隱私權。劉長秋副研究員則從軟法的角度探討了衛生行業標準,認為今后應該注重此類軟法的建設。陳玉玲副教授探討了醫療損害社會化分擔的法理基礎,也從實務角度提出了建設構想。
會議第三單元的議題為醫療科技與醫事法。滿洪杰老師探討了跨國人體試驗的受試者保護問題,認為應該建立起雙重倫理審查機制、與國外發起人的對話和協商機制、利益協調機制以及國際合作監督機制以更好地保護發展中國家受試者的利益。邾立軍老師的發言批駁了將“脫離人體的器官”當做物來保護的二元論,認為從尊重人的生命及尊嚴的角度出發,應該將其置于人格權法的框架下進行研究。杜換濤博士則探討了遺體器官捐獻中的意思表示問題,也提出了相關的立法建議。
其他與會學者也從多個角度介紹了自己的研究成果。會議的評議部分精彩紛呈,自由討論環節氣氛友好而熱烈。醫事法的前沿問題經由本次會議得到了較廣泛、系統的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