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項目類別及資助額度
2011年度自設項目分為:(1)重點項目,資助經費3萬元;(2)一般項目,資助經費2萬元。
項目不設申報指南,申請者應緊密結合國家經濟建設及學科發展的需要,圍繞當前民商事法律重大疑難問題,根據自身的研究基礎和特長,自行擬定研究課題。
二、申報條件
1.項目申報的學科范圍:民商法、知識產權法、民事訴訟法。
2.每個申請者限報一個項目。
3.申請者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1)重點項目申請者,應為具有副高及以上職稱的在編在崗教師;
(2)一般項目申請者,應具有博士學位或中級以上(含中級)職稱
4.有以下情況之一者不得申報本次項目: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項目(含重大課題攻關項目、基地重大項目、后期資助項目、一般項目)負責人;
(2)在研的國家社科基金項目(含重大項目、重點項目、一般項目、青年項目、后期資助項目、西部項目和單列學科項目等各類項目)、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各類項目負責人,以上項目若已結項需附相關證明。
三、項目研究目標
研究項目的最終承擔者須與基地主任簽訂《課題責任書》,在研究項目結項時,提交所發表的署名“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重點研究基地中國人民大學民商事法律科學研究中心研究項目資助”字樣的最少1篇《中國社會科學》、《法學研究》、《中國法學》的論文;或1篇SSCI、SCI刊物論文。
四、研究項目的周期
本批研究項目的資助周期為2年。研究項目承擔者必須在此周期內完成所承擔的研究項目,由基地學術委員會進行最終檢查驗收。
五、申報注意事項
1.申請者可登陸民商法律網(http://www.civillaw.com.cn/)或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http:/ /www.law.ruc.edu.cn),下載申報書。
2.本次項目將采取匿名評審方式,為保證評審的公平公正,申請評審書設計為A、B兩個部分,B表為匿名評審表。申報者在填報B表時一律不得出現申報者有關信息。
3.中心辦公室受理申報材料:
(1)申請書(A表)一式3份(含原件1份),匿名評審表(B表)一式5份單獨裝訂,夾在申請評審書內。申請評審書統一用A4紙印制,左側裝訂。
(2)word格式的《申請評審書》電子版,直接拷貝或發送至:rd_msfzx@126.com(主題請注明“基地自設項目申報書”)
六、申報截至日期及申報地點
申報截止日期:2011年4月9日17點前,逾期不予受理。
地址:北京市海淀區中關村大街59號中國人民大學明德法學樓1002室。
聯系人:盧淑貞,電話:010-82509219。
電子郵箱:rd_msfzx@126.com。
七、其他要求
1.提交的《申請評審書》和簽字蓋章的紙質件與內容要確保一致,否則不予受理。
2.申請者應如實填報材料,確保無知識產權爭議。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即取消三年申報資格。
八、結項要求(申報結項時需向中心提交成果原件)
發文時請標注:本文受到“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重點研究基地中國人民大學民商事法律科學研究中心項目資助”字樣,并請注上項目編號。一篇文章不能同時出現多個項目資助字樣,否則不視為滿足結項條件。
附件:1、自設項目申報書(A表)
中國人民大學民商事法律科學研究中心
2011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