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政治部、法官培訓機構,解放軍軍事法院辦公室,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生產建設兵團分院政治部:
為落實《2011—2015年全國法院教育培訓規劃》關于進一步提高法官隊伍的學歷層次的要求,培養一批精通審判業務、法學理論功底深厚、具有全球化視野的高素質法官,經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與國務院港澳辦批準,國家法官學院與香港城市大學將于2011年9月起聯合培養法學博士(JSD)。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和國家法官學院2011年2月24日法政[2011]58號、法學[2011]16號《關于下發國家法官學院2011年度法官培訓計劃的通知》規定的“為提高工作效率,凡納入年度培訓計劃的培訓班,其具體招生通知由國家法官學院單獨下發,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不再聯署”的精神,現將《國家法官學院與香港城市大學聯合培養法學博士(JSD)2011年招生簡章》印發你們,請你們盡快將文件轉發下去,認真組織和落實轄區內報名工作,并將本地區法院報名情況及時反饋國家法官學院。
特此通知
附件:
1.《國家法官學院與香港城市大學聯合培養法學博士(JSD)2011年招生簡章》;
2.《2011年國家法官學院與香港城市大學聯合培養法學博士(JSD)單位推薦報名名額分配表》;
3.《2011年國家法官學院與香港城市大學聯合培養法學博士(JSD)報名資格審查表》。
國家法官學院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