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3月27日,由北京大學教育法研究中心主辦,北京大學憲法與行政法研究中心、北京大學法學院協辦的“大學治理與大學章程”學術研討會在北京大學陳守仁國際研究中心舉行。中國法學會行政法學研究會名譽會長、北京大學憲法與行政法研究中心名譽顧問羅豪才教授、教育部政策法規司司長孫霄兵博士、臺灣政治大學法學院董保城教授、日本福岡大學法學部武居一正教授以及來自北京大學、清華大學、中國人民大學、中國政法大學、北京師范大學、首都師范大學、中國社科院法學所、中央民族大學、浙江大學、武漢大學、廈門大學、安徽大學、華東政法大學、西北政法大學、陜西師范大學、華中科技大學、華南師范大學等高校或政府實務部門的60多名法學界、教育學界代表蒞臨了本次盛會。會議由北京大學教育法研究中心主任湛中樂教授主持,北京大學憲法與行政法研究中心主任姜明安教授、中國教育學會教育政策與法律研究會會長勞凱聲教授、北京大學法學院院長張守文教授、副院長沈巋教授、北京大學社會科學部常務副部長蕭群老師、教育部政策法規司司長孫霄兵博士在開幕式上發表了熱情洋溢的致辭。
在為期一天的會議中,與會專家學者圍繞現代大學制度與大學治理、大學章程的性質與特征、大學章程的制定主體、程序與內容、中國大學章程制定的過去、現在與未來等四大議題展開了充分、有效討論。會議就大學治理與大學章程的緊密關系達成了共識:《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明確指出:“各類高校應依法制定章程,依照章程規定管理學校”;“學校要建立完善符合法律規定、體現自身特色的學校章程和制度”;大學治理不僅關涉師生切身利益,且維系大學發展命脈;在現代大學制度的構建過程中,必須以現代大學章程的制定為切入點、著力點,以章程維護現代大學尊嚴、以章程承載現代大學精神、以章程引導現代大學治理。其中,部分代表認為,2011年國務院辦公廳在《關于開展國家教育體制改革試點的通知》中要求北京大學等26所部屬高校建立健全大學章程、完善高等學校內部治理結構,這是推動大學章程制定、研究的重要契機。部分代表還就如何提高學術人員在大學治理中的地位、如何保障大學辦學自主權、如何發揮大學章程在現代大學治理中的積極作用等問題提出了諸多富有建設性的意見與建議。
數年來實踐領域頻繁涌現的高教管理案件,暴露了當下中國大學治理的若干瑕疵與缺陷,傳達了大學治理科學化、規范化、法治化的呼聲。本次會議的召開即回應了這種社會需求,其之于深化高等教育改革可謂意義深遠。
北京大學教育法研究中心是一所專門致力于教育法學研究、教育法律人才培養并以此推動教育政策與立法制定的非營利學術機構。經北京大學批準,該中心成立于2009年12月,北京大學法學院湛中樂教授為中心主任與首席專家(湛中樂教授自2007年以來,擔任中國教育學會全國教育政策與法律研究會副會長,自2008年以來擔任中國法學會行政法學研究會副會長)。在不足一年半的時間內,中心先后獲得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重點項目“中國大學章程法律問題研究”、國家社科基金“十一五”規劃2010年度教育一般課題“高校行政和學術權力的運行機制研究”、北京市教育科學規劃課題“高校辦學自主權與高校內部治理結構問題研究”等,已出版《公立高等學校法律問題研究》、《大學章程精選》等著作2部,在國內法學、教育學核心刊物公開發表論文10余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