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9月25-26日,由湘潭大學訴訟法研究中心承辦,湘潭大學法學院、美國麻州大學、美國麻州法官協會共同主辦的中美證據法論壇在湖南省湘潭市華宇酒店召開。此次會議得到了美國國際開發署(USAID)項目的部分資助。
此次論壇美方代表團由13名成員組成,麻州多切斯特地方法院首席法官Rosalind Miller任代表團團長,主要成員有Peter Anderson法官(退休法官,麻州大學訪問學者、中美法律交流項目主任);Elizabeth Fahey法官(麻州高等法院法官);Timothy Gailey法官(沃本地方法院法官);Earnest Sarason法官(波士頓市法院法官);Daniel Givelber教授(東北大學法學教授);Erica White女士(麻州大學項目主任);Jeffrey Range先生(麻州大學項目助理);Catherine Ann Anderson女士;Mary Ellen Gailey女士;Andrew Miller先生。
此次論壇中方代表團的成員除了湘潭大學法學院的師生外,還有來自中國人民大學、中國政法大學、華東政法大學、中國青年政治學院、中南大學、湖南大學的法學教授,以及來自湖南省內法院與檢察系統的法官、檢察官,共計40余人。
來自美國國際開發署(USAID)的官員Warren Harrity先生, Nitin Madhav先生,Chanyut Nitikitpaiboon先生,Sissadee Ratsameet女士作為觀察員,列席了此次論壇。
承擔此次論壇的翻譯工作的是
25日上午,中美證據法論壇開幕。開幕式由湘潭大學法學院黨委書記廖永安教授主持,湘潭大學副校長黃云清教授、湘潭大學法學院院長胡肖華教授、美國麻州大學中美法律交流項目主任安德森法官、美方代表團團長米勒法官分別致辭。黃云清副校長與安德森法官為新成立的“湘潭大學中美法律交流中心”共同揭牌。在接下來的主題報告中,湘潭大學法學院金華博士與美方米勒法官分別就中美證據法律基本概況進行主題發言,金華博士分別用中文和英文給在場的中美學者和法律實務界人士詳細地介紹了中國證據法律制度的基本內容,而從事法律實務工作多年、審判經驗豐富的米勒法官則給中方生動地講述了美國的證據法律實踐。
25日下午,進行了中美證據法論壇的第一場圓桌討論會,主題是“非法證據排除規則”。湘潭大學法學院劉梅湘教授擔任主持人,美國代表團米勒法官、蓋利法官、吉爾維伯教授、薩拉森法官分別發言,就美國憲法第四、五、六修正案對非法證據排除的影響,進行了闡釋,來自中國青年政治學院的王清欣教授、湖南省瀏陽市人民法院的范登峰法官、湘潭大學法學院的申君貴教授,分別從理論和實務的角度對中國的非法證據排除問題進行了發言。研討會氣氛熱烈,雙方發言提問踴躍,會議從下午兩點一直持續到六點。
26日上午,進行了中美證據法論壇的第二場圓桌討論會,主題是“《麻州證據規則指南》2010年版”,由湘潭大學法學院申君貴教授主持。首先美方米勒法官介紹麻州證據規則指南的概況,米勒法官、費伊法官、吉爾維伯教授、蓋利法官、薩拉森法官分別就該指南的起草歷史、品格證據問題、證據的相關性問題、傳聞證據問題、專家證據問題、麻州證據指南與聯邦證據規則的主要區別等內容進行了發言。中方代表,來自華東政法大學的陳剛教授,對美國專家的發言進行了評論和總結。在每段主題發言之后,與會人員積極提問,會場氣氛活躍。通過美國專家詳細的介紹和解讀,與會的中方代表對麻州證據規則指南有了全面細致的了解。
26日下午,進行了中美證據法論壇的第三場圓桌討論會,主題是“量刑程序中的證據問題”,由湘潭大學法學院院李蓉教授主持。在該討論會的前半段,美方安德森法官主持了一場以真實案例為背景的模擬量刑聽證會,美方代表分別扮演被告人及其代理律師、檢察官、被害人、法官、證人,等等;給參會人員生動地展現了美國量刑制度在實踐中的運用,論壇的下半段,美方安德森法官、米勒法官、蓋利法官、薩拉松法官、吉爾維伯教授分別發言,來自中國政法大學的吳宏耀教授也進行了主題演講,就最高人民法院頒布的與量刑問題相關的司法解釋進行了分析。
26日下午近六點,中美證據法論壇勝利閉幕,安德森法官和廖永安教授分別代表美方和中方致辭。這次論壇為以后中美學者和專家進行法律交流奠定了穩固和良好的基礎。明年春天,湘潭大學訴訟法研究中心將再次承辦“中美陪審團制度研究研討會”,美方將派代表團出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