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ID是當前解決外國私人投資者與投資東道國政府之間投資爭端的重要國際機構,在國際仲裁界具有重大影響。日前,我國政府正式通知世界銀行“解決投資爭端國際中心”(ICSID)秘書長,指派我校黃進教授、王傳麗教授等八人分別擔任新一屆ICSID仲裁員和調解員。其中,黃進教授已經是第三次被指派為ICSID仲裁員,王傳麗教授第二次被指定為調解員。此次向ICSID指派的仲裁員和調解員任期從2010年5月5至2016年5月5日。
ICSID成立于1966年,是世界銀行的五大機構之一,位于美國首都華盛頓。它的主要職能是根據《解決國家和他國國民之間投資爭端公約》(《ICSID公約》)的規定,通過調解和仲裁的方式解決外國私人投資者與東道國政府之間的投資爭端。到目前為止,該機構已經受理324個案件,其中,已經審結201個案件。
《ICSID公約》目前有140多個成員國,我國于1992年批準加入該公約。根據公約的規定,每一成員國政府有權分別指派四名仲裁員和調解員,任期六年。ICSID仲裁員和調解員必須由道德崇高,在法律、商業、工業或金融領域具有公認能力的人士擔任。
我校黃進教授和王傳麗教授繼續入選ICSID仲裁員和調解員,表明兩位教授具有深厚的學術底蘊,同時也將有力地促進我校投資仲裁機制和國際投資規則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