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授予左海聰等四位同志第三屆“天津市優秀青年法學家”稱號
和推薦左海聰、劉風景為第六屆“全國十大杰出青年法學家”候選人的決定
津法學字 [2010]18號
各分會、各高校法學院(系)及有關單位:
根據中國法學會的工作部署,報請市委政法委同意,天津市法學會于8月19日組織開展了評選第三屆本市“優秀青年法學家”和推薦第六屆“全國十大杰出青年法學家”候選人工作。通過個人申報、單位推薦、評審委員會評審,以無記名投票方式,評選出天津市第三屆“優秀青年法學家四名”;推薦第六屆“全國十大杰出青年法學家”候選人兩名。經媒體公示,并報請市領導批準,決定授予南開大學法學院左海聰、劉風景、岳純之和市人民檢察院馬楠為本市第三屆“優秀青年法學家”稱號;推薦左海聰、劉風景為第六屆“全國十大杰出青年法學家”候選人(詳見附件)。
附:一、第三屆“天津市優秀青年法學家”簡況
二、推薦第六屆“全國十大杰出青年法學家”候選人簡況
二〇一〇年八月三十日
一、第三屆“天津市優秀青年法學家”簡況
姓名 |
性別 |
出生年月 |
單位 |
職務職稱 |
研究方向 |
左海聰 |
男 |
1966.2 |
南開大學法學院 |
院長、教授 |
國際經濟法 |
劉風景 |
男 |
1965.4 |
南開大學法學院 |
教授 |
法理學 |
岳純之 |
男 |
1966.1 |
南開大學法學院 |
教授 |
法律史 |
馬 楠 |
男 |
1977.2 |
天津市人民檢察院公訴處 |
副處長 檢察員 |
刑事法 檢察學 |
二、推薦第六屆“全國十大杰出青年法學家”候選人簡況
姓名 |
性別 |
出生年月 |
單位 |
職務職稱 |
研究方向 |
左海聰 |
男 |
1966.2 |
南開大學法學院 |
院長、教授 |
國際經濟法 |
劉風景 |
男 |
1965.4 |
南開大學法學院 |
教授 |
法理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