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最高人民檢察院的邀請,北師大法學兩院院長、中國法學會刑法學研究會會長
此次講座是最高人民檢察院第11屆檢察委員會第5次學習活動,也是其2010年的首次學習活動。講座由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
此次講座受到最高人民檢察院的充分重視和好評,主講人
《檢察日報》2010年5月7日第1版相關報道:
高檢院第十一屆檢委會舉行第五次集體學習 曹建明強調
加強懲治和預防職務犯罪的國際合作
本報北京5月6日電(記者肖瑋)最高人民檢察院第十一屆檢察委員會今天舉行第五次集體學習,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曹建明主持學習。他強調,各級檢察機關要認真貫徹中央的決策部署,始終把查辦和預防職務犯罪工作放在突出位置,切實加強國際合作,進一步拓寬合作領域,完善合作機制,加強有關法律問題研究,不斷提高懲治和預防職務犯罪國際合作水平。
北京師范大學刑事法律科學研究院院長趙秉志教授作了題為《中國反腐敗刑事法治領域中的國際合作》的專題講座。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各位委員認真聽取了講座,并就有關問題進行了討論交流。
曹建明在主持學習時作了講話。他指出,我們黨和國家歷來高度重視懲治和預防腐敗,高度重視在反腐敗領域同世界各國和有關國際組織進行合作。檢察機關承擔著對國家工作人員貪污賄賂、瀆職侵權等犯罪進行偵查、起訴的專門職能,在推進反腐敗斗爭中肩負著十分重大的責任。當前,隨著經濟和信息全球化的迅速發展,職務犯罪跨國化問題越來越突出,給懲治和預防職務犯罪工作帶來了新的挑戰。只有切實加強國際合作,才能更加有效懲治和預防職務犯罪。
曹建明指出,近幾年來,檢察機關按照中央要求不斷加強懲治和預防職務犯罪國際合作。最高人民檢察院牽頭發起成立了國際反貪局聯合會,根據《聯合國反腐敗公約》等國際公約以及雙邊、多邊司法合作協議,積極開展懲治和預防職務犯罪國際合作,依法查處了一批職務犯罪案件,并成功地引渡或遣返了一批潛逃國外的重大職務犯罪嫌疑人。但總體上看,懲治和預防職務犯罪國際合作的領域和范圍還不寬,力度和成效與深入推進反腐敗斗爭的要求相比仍有差距。檢察機關一定要主動適應新形勢新任務的要求,在已有工作的基礎上,不斷加強懲治和預防職務犯罪的國際合作。
曹建明強調,要在互相尊重主權的前提下開展互惠互利的國際合作,在尊重各國國情的基礎上加強懲治和預防職務犯罪的務實合作。一要進一步拓寬懲治和預防職務犯罪國際合作領域。積極利用現有的國際合作渠道,充分發揮高檢院作為司法協助的中央機關的作用,認真執行我國加入和簽署的國際公約及雙邊司法協助條約,履行我國承擔和承諾的國際司法義務,不斷擴大司法合作領域。特別要充分利用國際反貪局聯合會等重要平臺,加強追逃、追贓、取證、移管、引渡以及信息互通等方面的合作。二要進一步完善懲治和預防職務犯罪國際合作機制。切實加強與國際反貪局聯合會成員國的聯系,完善案件協助制度,積極構建共同打擊職務犯罪的有效、互信的合作機制。積極參與聯合國、經合組織等政府間國際組織檢察合作項目,進一步健全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中國與東盟成員國檢察院合作機制以及亞歐會議成員國檢察院對話合作機制,不斷完善懲治和預防職務犯罪國際合作的渠道和途徑。健全和落實檢察機關司法協助、個案協查工作管理制度,完善工作程序,規范執行活動,樹立履行司法協助協議的良好形象。三要進一步加強懲治和預防職務犯罪國際合作有關法律問題研究。及時了解國外法制動態,廣泛收集國外司法信息,深入開展反腐敗國際合作刑事法治問題研究。深入研究如何有效運用《聯合國反腐敗公約》確定的關于司法協助、引渡、資產追回等國際合作措施,在國內落實公約的有關規定,切實提高懲治和預防職務犯罪的能力和水平。深入研究如何學習借鑒其他國家懲治和預防職務犯罪的有益做法,努力為加強反腐敗國際合作、推進檢察機關懲治和預防職務犯罪工作提供有力的理論支持和決策依據。
《法制日報》2010年5月7日第1版相關報道:
曹建明要求 懲治預防職務犯罪切實加強國際合作
法制日報北京5月6日訊 記者趙陽 最高人民檢察院第十一屆檢察委員會今天舉行第五次集體學習,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曹建明主持學習。他強調,各級檢察機關要認真貫徹中央的決策部署,始終把查辦和預防職務犯罪工作放在突出位置,切實加強國際合作,進一步拓寬合作領域,完善合作機制,加強有關法律問題研究,不斷提高懲治和預防職務犯罪國際合作水平。
北京師范大學刑事法律科學研究院院長趙秉志教授作了題為《中國反腐敗刑事法治領域中的國際合作》的專題講座,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各位委員認真聽取了講座,并就有關問題進行了討論交流。
曹建明指出,檢察機關從總體上看,懲治和預防職務犯罪國際合作的領域和范圍還不寬,力度和成效與深入推進反腐敗斗爭的要求相比仍有差距。檢察機關一定要主動適應新形勢新任務的要求,在已有工作的基礎上,不斷加強懲治和預防職務犯罪的國際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