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法制日報報道,5月20日,國家質檢總局成立法律顧問委員會,旨在貫徹落實2004年3月國務院發布《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的要求,完善依法決策機制,推進依法行政。據悉,國家質檢總局法律顧問委員會共有顧問10名,由知名法學教授和律師組成,分別來自憲法、民法、行政法、經濟法、國際法及法理學、訴訟法學等專業領域,他們將對國家質檢總局的重大決策及行政行為提供法律咨詢和指導。
國家質檢總局法律顧問委員會委員包括應松年(國家行政學院)、王晨光(清華大學)、龍翼飛(中國人民大學)、卞建林(中國政法大學)、周漢華(中國社科院法學所)、沈巋(北京大學)、黃勇(對外經貿大學)等七位專家學者及高金波、馬維國、李大進三位律師。
應松年
為中國質檢工作的法制建設奉獻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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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1936年生,浙江寧波人。中國法學會行政法學研究會會長,中國政法大學終身教授、博士生導師,日本名古屋大學法學院榮譽博士。北京市第十三屆人大代表、法制委員會副主任,曾任第九屆、第十屆全國人大代表、內務司法委員會委員,北京市第十屆、十一屆、十二屆人大代表、法制委員會副主任。兼任北京、天津市政府法律顧問,最高人民法院特約咨詢員。曾獲中央國家機關“五一勞動獎章”、“百名法學家百場報告會”最佳宣講獎等,享受國務院頒發的“政府特殊津貼”。主要從事行政法和行政訴訟法的教學和研究,是我國第一批行政法碩士,最早的行政訴訟專業博士生導研究生導師師之一。主要著作有《中國走向行政法治探索》、《行政程序法理論與立法研究》、《當代中國行政法》等,在《中國法學》等刊物公開發表文章近百篇,主持完成《行政法制建設的理論與實踐》等國家社科基金項目3項。先后參與《行政訴訟法》、《國家賠償法》、《行政處罰法》、《立法法》、《行政許可法》的研究和起草工作。
高金波
質檢工作關系民生,隨著社會的發展,老百姓對產品質量的關注不斷加強,質檢法制建設應對社會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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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漢族。中共黨員,1960年12月19日出生,碩士,高級律師。現任北京漢龍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
工作經歷:
1985.8~1987.12:共青團北京市委任干事
1988.1~1991.2:中國政法大學校辦任秘書、外事處書記
1991.3~1999.11:(中國)華聯律師事務所任副主任律師
1999.12~至今:北京漢龍律師事務所任主任律師、書記
社會兼職:
中國政法大學兼職教授
北京大學特聘研究員
中國法學會法律文書學研究會副會長、秘書長
中國仲裁法研究會常務理事
中華環保聯合會理事、法律專家委員會委員
中國法學會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研究會理事
其他:
2008年獲得十佳律師稱號
2009年度獲得優秀共產黨員稱號
自1988年執業以來,先后擔任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國家信息中心、中國民生銀行總行、中國光大集團、中國農業銀行北京分行、中國建設銀行北京分行、中華中醫藥學會、中國中醫科學院、衛生部國際交流中心、中國藥學會、中外管理雜志社等機構的法律顧問并為數百家的企事業單位提供法律服務。
馬維國
“法律顧問委員會”的步伐還應加大。委員會的工作范圍應圍繞依法行政,兼顧民商事務、廉政建設等工作。應加大經費投入,以課題為載體,提高工作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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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島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律師。
專業任職:
北京市英島律師事務所主任、高級合伙人;曾任第七屆北京市律師協會監事;北京市律師協會政府法律顧問專業委員會主任;曾任北京市律師協會訴訟專業委員會委員;中華全國律師協會第一至八屆律師論壇代表;北京市律師協會第一至八屆律師論壇代表;北京市律師協會第一至八屆律師代表大會代表;北京市律師協會中國共產黨黨代會代表;北京市人大立法咨詢專家;北京市法學會行政法學研究會理事;北京2008年奧運會環境指揮辦公室立法小組成員;2006年受聘為中國政法大學法制新聞研究中心研究員;2008年受聘為清華大學法學院法律專業碩士研究生聯合導師;2009年受聘為北京理工大學校外兼職教授。
專業領域:
政府法律事務專項顧問;政府采購、國內國際工程招投標法律服務;刑事、民事、行政等訴訟常規業務(突出刑事專項法律顧問業務,對企業避免法律風險有深入研究);項目融資(國內國際)法律業務(突出介紹融資渠道);商務法律實務;企業并購及項目轉讓法律幫助;企業改制、公司改組法律事務。
李大進
社會的焦點問題、敏感問題讓質檢工作從神秘走向公開,透明、及時是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國家質檢總局要學會面對國際社會、面對國內百姓、面對新聞媒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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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1958年4月
民族:漢族
政治面貌:中共黨員
教育背景:法律本科
現任職務:北京市天達律師事務所任主任、合伙人律師
社會職務:
北京市第十次黨代會代表
北京市第十三屆人大常委會委員、內務司法委員會委員
北京市朝陽區第十一屆政協委員
北京市人大常委會立法咨詢專家顧問
中共北京市紀委、監察局顧問
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特邀監督員
北京市檢察院特邀監督員
北京市公安局顧問
北京市交通管理局顧問
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政府顧問
北京市法律援助基金會副會長
北京市非公有制經濟理事會常務理事
北京市中介組織人士聯誼會(分會)一屆理事會副會長
中國人民大學律師學院客座教授
清華大學法學院法律碩士聯合導師
中國政法大學法律碩士指導導師
曾任:
第六屆中華全國律師協會副會長
第七屆北京市律師協會會長
龍翼飛
“法律顧問委員會”將為質檢工作立法先行提供建議、為行政執法提供法律支撐、為相關制度建設提供項目承擔、為執法人才的培養提供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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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學博士、教授、博士研究生導師,法學院副院長。
社會兼職:
中國法學會航空法學研究會副會長、中國法學會婚姻家庭法學研究會常務副會長、中國人民大學民商事法律科學研究中心副主任、北京市法學會民商法研究會會長、北京市法學會房地產法分會副會長、中國土地法學會法律專業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北京市社會科學界聯合會常務理事。另擔任中共中央宣傳部、司法部和中國法學會組織的“四·五普法”、“五·五普法”中高級干部學法講師團專家;擔任民政部、國土資源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專家顧問;擔任北京市人民政府法制顧問等。
代表性項目:
承擔教育部基地項目《婚姻家庭法立法和理論體系研究》,教育部博士點基金項目《全面建設小康社會進程中民營企業財產權保護制度研究》,韓國刑事法律科學研究院項目《中國知識產權的法律保護》,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項目《社會保障法立法》,國務院外國專家局項目《引進外國智力人才法律機制研究》,中國民航局項目《中國加入開普敦國際公約法律問題研究》,國土資源部項目《國土資源法律體系研究》等。
卞建林
國家質檢總局是受社會關注的部門之一,是重要的管理部門。檢驗要講規范、講標準,制度的建設要融入法律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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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任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重點研究基地中國政法大學訴訟法學研究院院長,訴訟法學、證據法學博士研究生導師。兼任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法學學科評議組成員,中國法學會刑事訴訟法學研究會會長,最高人民檢察院專家咨詢委員會委員,最高人民檢察院“百千萬”高層次人才培養工程帶教導師,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國家檢察官學院、中南財經政法大學、華東政法大學、西北政法大學等校兼職或特聘教授。
主要從事訴訟法學、證據法學、司法制度等領域的教學與研究工作。
沈 巋
當今的社會問題對行政管理提出了挑戰,成立“法律顧問委員會”是依法行政的重大舉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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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0年出生于上海,祖籍浙江寧波。1988年9月進入北京大學法律學系攻讀法學專業。在北京大學先后于1992年、1995年、1998年獲法學學士學位、碩士學位和博士學位。畢業后留校任教,現為北京大學法學院副院長、教授、北京大學憲法與行政法研究中心研究員、博士生導師。
研究領域:
行政法 憲法 國家賠償 人權風險治理
學術活動:
曾經參加行政訴訟實踐調查研究、“依法治國”局部實踐調查研究、行政組織法研究、“改革和完善電力行政執法體系研究”、“中國基礎設施產業監管體制改革”、“促進中國的反歧視”等課題或項目,也曾主持“準政府組織與行政法平衡理論”課題,正主持“風險規制與行政法新發展”課題、“行政問責制研究”課題。參與多項法律法規的論證和咨詢工作。先后于1998年4月至6月、2002年1月至7月,赴美國哥倫比亞大學法學院、喬治城大學法學院作短期訪問研究。為人權研究訪問瑞典、丹麥、加拿大,為政府信息公開研究訪問德國。
著作:
《平衡論:一種行政法認知模式》《美國行政法的重構》、《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誰還在行使權力———準政府組織個案研究》、《行政國的正當程序》、《鋏秤彈詠———在修遠路上》、《公法變遷與合法性》
王晨光
質量是生命,質檢是生命的保障。對質量的懷疑也是對質檢執法能力的懷疑。質檢問題需要從更高的視角進行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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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華大學法學院教授。
法律實踐:
1984年~現在:律師,曾先后在海淀律師事務所(1983~1987年)和天中律師事務所(1987~1994年)任兼職律師。
1986年:暑期實習,美國露斯律師事務所(圣迭戈)
1993~現在:仲裁員,中國國際貿易仲裁委員會
2003年~現在:最高人民法院特邀咨詢員
2003年~現在:北京市政法委特邀監督員
2003年~現在:中國法學會法理學研究會副會長
2007年~現在:中國衛生法學會副會長
2008年~現在:中國法學會法學教育研究會診所法學教育委員會主任
研究方向:
法理學
比較法學
法律社會學
黃 勇
在公權力逐步受到約束的今天,執法機關的制度建設更應適應市場經濟規律,協調法律法規之間的關系,注重國外經驗與中國國情的結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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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1962年出生。對外經濟貿易大學競爭法中心主任,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經濟法系主任,法學博士。
中國法學會經濟法學研究會常務理事,北京市法學會學術委員會委員、中國人民大學建華研究院學術委員會委員。
最高人民檢察院民事行政檢察咨詢顧問,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特邀監督員,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仲裁員,北京仲裁委員會仲裁員,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法律事務咨詢專家。
中國民主建國會中央法制委員會副主任,民建北京市委常委,民建北京市法制委員會主任,北京市人大代表、北京市人大常委會財經委員會委員,北京市朝陽區政協委員。
2005年2月被聘為國務院反壟斷法立法專家顧問委員會委員,2006年7月被聘為全國人大法工委反壟斷法立法專家,全程參加中國反壟斷法的制定和修改。2006年12月被聘為全國人大財經委員會《中國特種設備安全法》起草小組成員。
主要專著有:《國際競爭法研究》、《反壟斷法經典判例解析》、《中外反不正當競爭法經典案例評析》、《英美保險法經典案例評析》、《禁止限制競爭協議經典判例評析》,此外,還主持或參加編寫了《商法、經濟法教程》、《國際商法簡編》、《涉外經濟法教程》、《經濟法學》等多項核心法學教材。
周漢華
質檢工作社會關注度高、專業性強、創新性強。委員會的工作應循序漸進,逐步實現與質檢事業的深度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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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別:男
工作單位及職務: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憲法行政法研究室主任
最高學歷:博士;職稱:教授、博士生導師
業務專長:政府管制、行政法、信息法
主要實踐成果:
參與《行政許可法》、《食品安全法》、《國家賠償法》、《行政強制法》、《電信法》、《能源法》、《行政復議法實施條例》、《信息公開條例》、《電力監管條例》等的制定或者修改。
主要實踐活動:
1.國家信息化專家咨詢委員會委員
2.中國法學會信息法學研究會副會長、中國法學會行政法學研究會常務理事、中國法學會能源法學研究會常務理事
3.中國警察協會學術委員會委員
4.“五五”普法國家中高級干部學法講師團成員
5.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法律顧問
6.政府價格工作專家咨詢委員會委員
7.工業和信息化部通信科技委員會委員、工業和信息化部電信經濟專家委員會委員
8.交通運輸部法律專家咨詢委員會委員
9.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法律專家咨詢組成員
10. 北京市人民政府行政復議委員會非常任委員
11. 天則經濟研究所公用事業研究中心常務理事,特邀研究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