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解放軍軍事法院,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分院:
由最高人民法院主辦,國家法官學院、中國應用法學研究所、人民法院出版社聯合承辦的全國法院系統第二十二屆學術討論會,擬定于2010年第四季度舉行(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萬鄂湘教授任本屆學術討論會組織委員會主任。
黨的十七大報告提出,“深化司法體制改革,優化司法職權配置,規范司法行為,建設公正高效權威的社會主義司法制度,保證審判機關、檢察機關依法獨立公正地行使審判權、檢察權!睋,進一步研究如何保障人民法院依法獨立公正高效地行使審判權,符合當前我國司法工作的總體部署和要求。此外,隨著人民法院工作面臨的形勢和任務的不斷變化,在行政審判、國家賠償領域也出現了許多新情況和新問題需要進一步研討。為此,全國法院學術討論組織委員會決定以“審判權運行與行政法適用問題研究”作為本屆學術討論會的中心議題(選題參考范圍見附一),F將本屆學術討論會的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屆學術討論會的論文組織選送工作,仍由各高院、解放軍軍事法院、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分院分別負責統一組織和向最高人民法院推薦本轄區法院的參選論文。請各高院、解放軍軍事法院、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分院接到本通知后,做好論文的推薦選送工作并將聯系人、聯系電話及時告知國家法官學院科研部,并將推薦論文于2010年8月20日前報送全國法院學術討論組織委員會辦公室。
二、推薦的論文,應當以馬克思主義中國化的最新成果為指導,堅持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力求做到選題對于審判權的運行和行政法律適用具有重要參考價值,學術觀點明確,見解獨到,材料翔實,分析論證充分,邏輯嚴謹,結構完整,層次清晰,語言流暢,文筆精煉,理論聯系實際,具有較高的學術價值和應用價值。論文字數嚴格限定在6000字以上、10000字以下(含注釋)。凡不符合選題范圍和字數要求的論文、已公開發表或者已獲獎的論文,一律不得參評。
三、各高院推薦的論文數量,應嚴格限定在55篇內(超過限定數額的以報送論文目錄的前55篇為準,但組織者撰寫的論文除外),每篇一式五份并請附論文獨創性聲明、內容提要和作者簡介,論文用A4紙打印(具體要求見附錄二)。
四、為方便論文的評審(包括檢測)和出版,所有推薦的論文必須同時附送論文的電子版,電子版采用WORD文檔格式。
五、本屆學術討論組織委員會辦公室設在國家法官學院科研部。
聯系地址:北京市通州區天成橋甲1號國家法官學院科研部
郵編:101100
聯系人:金俊銀 曹全來 蘇 烽
電話:(010)67559087 67559101 67559095
傳真:(010)67559087 675590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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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年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