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北京3月20日電(記者梁捷)今天,在由中國法學會和清華大學聯合主辦的“中國法學創新講壇”第三期講座上,清華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張明楷通過許多發生在我們身邊的司法案例,就《行為功利主義刑法觀》作了生動的、具有創新觀點的演講。
他說,行為功利主義依據行為自身所產生效果的好壞,判斷行為的正當與否;規則功利主義則根據在相同的具體境遇里,每個人的行為所應遵守準則的好或壞的效果,判定行為的正當與否。可以肯定的是,刑法絕對排斥處罰正當行為,故需要確定行為正當與否的判斷標準。
他通過“理論地位、刑法目的、行為規范、違法本質、責任主義、正義理念、權利保障”等七個部分的充分論述,得出結論說,刑法絕對排斥對正當行為的處罰;評價行為正當與否應當采取結果無價值論;在兩種法益存在沖突的情況下,應當通過法益的衡量,判斷行為正當與否;行為正當與否,與行為人應否受譴責,不是同一問題,因此,刑法理論必須嚴格區分違法與有責;行為人對結果的故意與過失,不影響行為本身的正當與否,因而只是責任要素,不是違法要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