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0月10日,教育部學位管理與研究生教育司正式下發通知,2010年全國優秀博士學位論文評選工作開始啟動。
附:教育部學政司《關于做好2010年全國優秀博士學位論文評選工作的通知》
關于做好2010 年全國優秀博士學位論文評選工作的通知
教研司〔2009〕6 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學位委員會,中國人民解放軍學位委員會,中國科學院人事教育局:
根據《全國優秀博士學位論文評選辦法》,全國優秀博士學位論文評選工作將在2010 年繼續進行。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參加本次評選的學位論文,主要為2007 年9 月1 日至2008 年8 月31 日在國內學位授予單位獲得博士學位者的學位論文,在2003 年9 月1 日至2007 年8 月31 日獲得博士學位者的學位論文,如確屬優秀且未被評為全國優秀博士學位論文的,需校外3 名同行博士生導師聯名推薦方可參評。
二、本次全國優秀博士學位論文評選不接受下列博士學位論文:
1.博士學位論文答辯前已獲得副高級以上職稱(含副高級)的作者所撰寫的博士學位論文;
2.已參評過兩次全國優秀博士學位論文評選的博士學位文;
3.攻讀博士學位期間在本學科高水平期刊未發表過學術論文(要求第一作者或除導師之外的第一作者)的作者所撰寫的學位論文;
4.涉密的博士學位論文。
三、為使評選工作公平、公正,各單位在報送論文時,一律報送原存檔論文或其復印件,除此之外,不再提交其它任何輔助證明材料。若原論文用中文以外的文字撰寫,還須再報送該論文不少于5000 字的詳細中文摘要。
四、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學位委員會負責組織本省(區、市)范圍內的初選工作。軍隊所屬學位授予單位的論文初選工作由軍隊學位委員會組織進行,中國科學院所屬學位授予單位的論文初選工作由中國科學院人事教育局組織進行。初選工作要統一組織,有關初評意見須在相關推薦表中予以反映。初選名額見附件。
五、通訊評議的具體工作,委托教育部學位與研究生教育發展中心組織進行。有關報送參評學位論文及其相關材料的其它事宜,由該中心另行通知。
二〇〇九年十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