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4日,在青海省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上,青海省高級人民法院黨組書記、常務副院長董開軍被任命為青海省高級人民法院代理院長。董開軍向常委會作任職發(fā)言。董開軍說,這次會議決定自己擔任省高級法院代理院長,是組織上的信任和重托。擔任這個重要職務,有機會為青海的司法事業(yè)盡心盡力,自己深感榮幸,同時也深感責任重大,任重而道遠。決心在省委領導、人大監(jiān)督、政府支持下,團結帶領黨組一班人,恪盡職守,不辱使命,奮力拼搏,努力進取,不斷提高全省法院司法審判水平,更好地保障公平正義,更好地服務科學發(fā)展,更好地維護社會穩(wěn)定。自己一定會把今天作為工作和事業(yè)上的新起點,全身心的投入到青海司法審判事業(yè)當中,為建設富裕文明和諧的新青海貢獻自己的一份力量。
董開軍簡歷
1962年12月生,法學博士,研究員。1985年黑龍江大學法律系本科畢業(yè),1988年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室院法學系經(jīng)濟法專業(yè)碩士研究生畢業(yè),1992年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生院法學系民法專業(yè)博士研究生畢業(yè),2003年至2004年澳大利亞維多利亞大學法學院訪問學者,2006年獲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
歷任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署法規(guī)司主任科員、副處長、處長,中共北京市委政法委研究室主任、助理巡視員,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部辦公廳秘書、部研究室副主任、主任、司法研究所所長。2007年7月掛職任中共青海省委副秘書長,2007年12月21日任青海省高級人民法院黨組副書記、常務副院長(掛職)。2009年8月任青海省高級人民法院黨組副書記(正廳級)、常務副院長。
主要研究領域為民商法、司法行政制度和政法工作理論,著有《債權擔保》(專著1995年出版),《合同法釋義》(主編1999年出版),《司法行政學》(主編2007年出版)等,發(fā)表多篇法學和法律類論文、文章和研究報告。社會兼職為中國法學會民事訴訟法學研究會常務理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