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西南政法大學
付子堂教授擔任校長;孫長永教授擔任副校長;陳彬教授不再擔任校長,另有任用。
付子堂教授
漢族,1965年10月生,河南省南陽新野縣人,法學教授、博士生導師。1981年9月,考入西南政法學院,先后獲該院法學學士學位和法學碩士學位,并留校任教。1994年9月,考取北京大學法律學系法學理論專業博士研究生(計劃內全脫產類),研究方向為法律社會學和科技法。1997年7月,博士研究生畢業,獲北京大學法學博士學位。1999年12月,入武漢大學博士后流動站(在職不脫產類)。1998年8月,任西南政法去大學學報編輯部副主任,2000年12月由教師破格晉升法學教授,2001年7月任西南政法大學研究生部主任,2002年4月任西南政法大學黨委常委、副校長,2009年8月任西南政法大學黨委副書記、校長。
付子堂教授在《人民日報》、《中國法學》、《法學研究》等國家級權威報刊及中文核心期刊上發表學術論文80余篇,主持和主研國家及省部級科研項目10余項,獨著或主編有《法之理在法外》、《法律功能論》、《法理學初階》、《法理學進階》和《法理學高階》等法學教材、專著、辭書等20余部。2002年7月和2008年8月,先后入選重慶市首批和第二批學術技術帶頭人;2002年和2006年,兩度獲中國法學會“全國杰出中青年法學家”提名獎;2005年7月被遴選為首批“中國當代法學名家”;2006年10月,入選重慶市“322重點人才工程”;2007年2月,被國務院批準為享受政府特殊津貼人員;2007年10月,入選教育部“新世紀優秀人才支持計劃”;2007年11月,所主持的“法理學”課程被教育部批準為國家精品課程。
付子堂教授的主要社會職務包括中國法學會法理學研究會副會長、中國法學會法學教育研究會副會長、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重點研究基地——吉林大學理論法學研究中心研究員、國家司法考試命題委員會委員、教育部高等學校法學學科教學指導委員會委員、全國法律碩士專業學位教育指導委員會委員、中國行為法學會常務理事、中國人權研究會全國理事會理事和重慶市學位委員會委員等。
孫長永教授
中共黨員,安徽壽縣人。法學教授,巴渝學者特聘教授、博士生導師。1985年獲安徽師范大學法學學士,1988年和2001年分別獲得西南政法大學法學碩士和法學博士學位,曾在美國哥倫比亞大學法學院進修美國刑事訴訟法和國際人權法。1988年7月碩士畢業留校任教,1993年晉升副教授,2000年晉升教授。2001年10月起擔任西南政法大學博士生導師。2002年5月至2003年9月擔任湘潭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2003年10月起任西南政法大學教授、博士生導師,2003年12月起任《現代法學》和《西南政法大學學報》主編。2007年6月任西南政法大黨委常委,2009年1月起,西南政法大學研究生部主任、法律碩士學院院長,2009年8月起,西南政法大學黨委常委、副校長。
孫長永教授先后主持和參與完成國家社科基金項目、教育部新世紀優秀人才支持計劃項目和全國高校重點人文社科研究基地重點研究項目等省部級以上項目8項,公開出版《沉默權制度研究》、《偵查程序與人權》、《探索正當程序-比較刑事訴訟法專論》等個人專著4部、合著10部,主編和參編全國性教材4部,在《法學研究》、《中國法學》等核心期刊和其他專業期刊公開發表學術論文70余篇,教學、科研成果榮獲全國優秀博士學位論文獎、國家級教學成果二等獎、中國法學會中青年訴訟法學成果一等獎省部級以上獎勵11項。2001年年7月榮獲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2002年1月被評為重慶市首屆學術技術帶頭人,2006年12月榮獲“第五屆全國十大杰出青年法學家”稱號,2007年12月被確定為“百千萬人才工程”國家級人選,2008年12月被聘為國務院學位委員會第六屆學科評議組法學組成員,2009年4月入選第二批“當代中國法學名家”。
孫長永教授的主要社會職務包括國務院學位委員會第六屆學科評議組法學組成員、中國法學會刑事訴訟法學研究會常務理事、中國法學會法學期刊研究會副會長、中國行為法學會偵查行為研究會副會長、中國法學會法律文書學研究會副會長、中國法學會審判理論研究會常務理事,以及湖南省人民檢察院、重慶市人民檢察院、重慶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深圳市經濟犯罪偵查局、重慶市沙坪壩區人民檢察院、重慶市渝中區人民法院專家咨詢委員會委員。
陳 彬教授
1963年12月26日出生于重慶萬州,漢族,中共黨員。教授,碩士研究生導師。1983年畢業于西南政法大學法律系,獲法學學士學位;1987年畢業于西南政法大學訴訟法專業碩士研究生班,獲法學碩士學位。1983年07月—1996年10月,在西南政法大學法律系任教。其間,擔任法律系副主任、碩士研究生導師;1996年11月-1998年02月,擔任重慶市沙坪壩區人民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1998年03月-2002年07月,擔任中共重慶市沙坪壩區委常委、政法委書記;2002年08月-2004年04月,擔任重慶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2004年05月-2006年09月,擔任重慶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黨組書記、院長;2006年10月 擔任西南政法大學黨委副書記、校長,2009年8月免去校長職務,另有任用。
陳彬教授的主要研究方向為民事訴訟法學、行政訴訟法學和仲裁學。1993年獲國家級優秀教學成果二等獎(合作),1994年被評為四川省高等學校優秀青年教師。曾在《中國法學》、《現代法學》、《中國高等教育》、《人民司法》等刊物發表《論我國勞動爭議處理制度的重構》、《保障與促進社會和諧的司法策略》、《樹立現代教育理念必須堅持“四觀”》等多篇論文,并主持中國法學會2007年重點研究課題《被害人補償制度研究》等科研項目。
二、對外經濟貿易大學法學院
王軍教授擔任院長;沈四寶教授不再擔任院長。
王 軍 教授
河北樂亭人,1954年4月生,對外經濟貿易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1983年畢業于北京師范大學歷史系,獲歷史學學士學位。1986年畢業于中國政法大學研究生院,獲法學碩士學位。2006年獲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國際法學博士學位。1991年至1992年作為訪問學者在美國洛杉磯市Loyola Law School進修學習;2004年至2005年作為中美政府富布賴特項目訪問學者在美國哈佛大學法學院東亞法律研究中心進修和講學。1986年碩士畢業入對外經貿大學法律系,1993年晉升副教授,1996年晉升教授,1998年起擔任法學院副院長,2000年起擔任博士生導師,現為對外經貿大學法學院院長。
王軍教授主要從事民商法學、國際商法等學科的教學和科研,其代表性作品包括《美國法律史》(譯著)、《合同沖突法》、《美國合同法》、《美國合同法案例選評》、《國際私法案例教程》和《國際商法》(合著),等等。在中國現行《合同法》起草的過程中,曾多次參與討論工作,提出的許多重要建議被得到采納。
除從事理論研究外,王軍教授還積極從事各項社會活動,被聘任為中國法學會國際經濟法研究會副會長、中國法學會民法學研究會常務理事、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學術調研顧問、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北京仲裁委員會和廈門仲裁委員會資深仲裁員。還兼任北京市華貿硅谷律師事務所律師,為國內外許多著名企業擔任過法律顧問。
沈四寶教授
1946年9月生,上海人,法學教授,博士生和博士后導師。沈四寶教授畢業于北京大學法律系并獲得法學碩士學位,曾獲1981年-1982年的富布賴特(Fulbright)獎學金,于1981年赴美國哥倫比亞大學法學院深造,兼備深厚的中西方法學理論基礎,尤其在國際商法領域有著精深造詣。作為在國內外享有較高知名度的法律專家,沈四寶教授對國際貿易、國際投資、國際經濟貿易爭議解決、房地產業務等法律問題均有深入的研究,曾應邀參與中國外商投資企業有關法律、《外貿法》、《公司法》和《仲裁法》等法律的起草和修訂工作。1983年以來,沈四寶教授多次應邀在美國、加拿大、英國、日本、韓國、歐盟、澳大利亞、臺灣和香港等地參加各種法律學術活動。他的主要著作包括《美國標準公司法》、《西方國家公司法概論》、《國際投資法》、《股份制企業的組建和運作》、《國際商法》、《中國涉外經濟法》以及在國內外雜志上發表的六十多篇中英文專業論文等。2006年被教育部評為國家級教學名師。
沈四寶教授擔任的主要社會職務包括,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法學組成員,教育部社會科學委員會委員,中國法學會國際經濟法學會會長、最高人民法院專家咨詢員、中央高級干部講師團成員和中央法制講座主講人,聯合國解決國際投資爭端中心(ICSID)調解,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CIETAC)資深仲裁員,以及國內外多家仲裁機構的仲裁員。
三、清華大學法學院
施天濤教授擔任副院長;周光權教授因身兼數職(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北京市檢察院一分院副檢察長)不再擔任副院長。
施天濤教授
清華大學法學教授,博士生導師,西安交通大學文學學士,中國政法大學法學碩士、法學博士。現任清華大學法學院副院長,學術委員會副主任,清華大學法學院法律碩士研究生指導委員會主任,清華大學法學院資本與金融法研究中心主任。兼任中國法學會商法學研究會常務理事,中國法學會證券法學研究會副會長,北京仲裁委員會仲裁員。西北政法大學兼職教授。 曾任新加坡東亞政治經濟研究所訪問研究員,美國斯坦福大學法學院訪問教授。曾任北京市第十屆政協常委。
施天濤教授主要從事商法學、公司法的教學與研究,出版學術著作8部,發表學術論文30余篇,其中代表著作有:《商法學》,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公司法論》,法律出版社,2005年版;《關聯企業法律問題研究》,法律出版社,1998年版;《財產法》(合譯),中國大百科全書出版社,1998年。
周光權教授
清華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1992年畢業于四川大學法律系,1999年畢業于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獲法學博士學位。1992年7月至1996年9月在四川省司法廳工作,1999年8月博士畢業分配至清華大學工作,先后任講師(1999年)、副教授(2000年)、教授(2005年)、博士生導師(2006年)。2001年4月至2002年2月,日本名城大學法學部訪問學者。
周光權教授主要從事刑法學的教學與研究,已出版專著6部,在《中國社會科學》、《中國法學》、《法學研究》、《中外法學》等國內外刊物發表論文100余篇,獲中國社會科學院第三屆“胡繩青年學術獎”、第一屆“法鼎獎”(中國青年法律學術獎)銀獎、司法部第二屆優秀法學教材和科研成果二等獎等省部級獎勵、清華大學學術新人獎等近10項獎勵。
周光權教授的主要社會職務包括,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第十一屆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委員、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副檢察長、中國法學會刑法學研究會副秘書長、中國法學會法律咨詢中心專家咨詢委員、北京市法學會應用法學研究中心研究員、北京大學廉潔社會研究中心客座研究員、至今北京市宣武區檢察院專家咨詢委員。
四、 中國政法大學
馬抗美教授專任副校長;高浣月教授改任黨委副書記;馬懷德教授接管學科建設。
馬抗美教授
女,漢族,北京市人,1951年出生。中共黨員,研究生學歷,現任中國政法大學委員會委員、常委、副校長、教授、博士生導師。1968年12月參加工作,曾在陜西延安插隊,當過工人,之后在蘭州大學學習并任教。1979年考入北京政法學院攻讀研究生。1982年畢業,獲哲學碩士學位。畢業后留校任教,歷任中國政法大學哲學教研室主任、政管系副主任、校黨委副書記兼副校長、副校長等職,現分管學校行政和人事工作。目前主要社會兼職有中國人才研究會副秘書長、人才學專業委員會副理事長,北京市高校德育研究會副會長,海淀區第十二、十三、十四屆人大代表。
馬抗美教授主要的研究方向為馬克思主義哲學和中國物色人才理論。近幾年來,著有《大學德育新視野》(專著)、《新時期高校穩定工作體系和機制研究》(主編)、《青少年創造力國際比較》(主編)等著作。先后發表《人才工作法制化思考》、《在德育工作中確立學生的主體地位》、《當代大學生創造力培養狀況與對策分析》等論文多篇。近幾年來先后承擔了全國教育科學十五規劃重點課題《全國青少年創造能力培養狀況及對策研究》(課題負責人之一)、教育部哲學社會科學研究重大課題委托研究項目《新時期維護高校穩定工作體系及機制研究》(首席專家)、《中國公民人文素質狀況調查及對策研究》(子課題負責人)、北京市教工委委托研究課題《大學生成長成才的法制環境研究》(負責人)。《全國青少年創造能力及對策研究》獲人事部第四次全國人事(人才)科研成果二等獎;《從主體演化、權利覺醒到管理震動》獲北京市思想政治工作研究會優秀研究成果二等獎:《當代大學生創造人格研究》獲北京市德育研究會優秀德育成果二等獎。
高浣月教授
女,1961年8月出生,漢族,籍貫北京,法學博士,教授,碩士生導師,1983年加入中國共產黨,1986年留校工作。歷任成人教育學院副院長,黨總支書記兼副院長,人事處長,現任中國政法大學校黨委常委、副書記。
高浣月教授多年來從事于中國法律史、法律文化的研究,獨立完成和參與完成的論文、專著多部,代表性作品:專著《清代刑名幕友研究》、《中國司法制度史》、《兩宋法制通論》、《中國法制通史·晚清卷》、《中國法制通史·清朝法制史》、《中國官制史》。
曾獲得國家優秀圖書獎, 司法部“九五”優秀科研成果二等獎,北京市和江蘇省人文社科優秀成果二等獎,2002年教育部優秀教材二等獎,及多次獲得校內優秀論文獎、科研成果獎;曾參與國家“七五”、“八五”規劃哲學社會科學重點科研項目《中國法制通史》,參加國務院重大文化工程《中華大典》等項目。
馬懷德教授
1965年10月生,現任中國政法大學副校長、北京市社科重點研究基地法治政府研究院院長,教授,博士研究生導師。1988年畢業于北京大學法律系,獲法學學士學位,1993年畢業于中國政法大學獲法學博士學位,系我國首位行政訴訟法博士。曾赴美國耶魯大學、波士頓大學、澳大利亞悉尼大學、墨爾本大學作訪問學者。
馬懷德教授主要從事行政法和行政訴訟法的教學與研究,迄今已出版學術專著、合著二十余部,專著有《行政法制度建構與判例研究》、《國家賠償法的理論與實務》、《行政許可》。在《中國法學》、《法學研究》等重要學術期刊發表論文百余篇。承擔多項國家社科基金重大項目和規劃項目、教育部、司法部及北京市科研課題。馬懷德教授直接參與了《國家賠償法》、《行政處罰法》、《立法法》、《行政許可法》等多部法律的起草工作。曾于2005年12月為中央政治局第27次集體學習講授“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和經濟法律制度”,多次為各部委和地方政府作依法行政講座。系人事部等七部委“新世紀百千萬人才工程”國家級人選,獲得第四屆“中國十大杰出青年法學家獎”,霍英東基金會優秀青年教師獎,首都勞動獎章,享受國務院批準的政府特殊津貼。
馬懷德教授的主要社會職務包括中國政法大學學術委員會副主席,中國法學會行政法研究會副會長兼秘書長,中國法學會理事,中國監察學會常務理事。教育部法學學科教學指導委員會委員,以及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建設部、民政部、衛生部、北京市、山東省、福建省人民政府顧問或專家咨詢委員。
五、 浙江大學光華法學院
孫笑俠教授辭去院長職務。
孫笑俠教授
浙江溫州人,1963年8月出生,浙江大學光華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 1984年畢業于杭州大學,獲法學學士;1990年畢業于武漢大學法學院,獲法學碩士;2000年畢業于中國社會科學院,獲法學博士學位。哈佛大學高級訪問學者(2003-2004),全國十大杰出中青年法學家(2002年)享受國務院特殊津貼(2001),入選教育部新世紀優秀人才支持計劃(2005),國家“百千萬工程”入選人員 (2007)。
孫笑俠教授的專業領域為法理學和法哲學,在司法原理、程序法理、公法理論等方面有專門研究。代表作為《程序的法理》(2005)、《法律對行政的控制》(1999)、《法的現象與觀念》(1995)。在《中國社會科學》、《法學研究》、《中國法學》等刊物發表100余篇。
孫笑俠的主要社會職務包括中國法理學研究會副會長、教育部法學教育指導委員會委員、全國法律碩士專業學位教育指導委員會委員、國際法律哲學-社會科學協會會員(IVR)及其中國分會副會長、浙江省法學會副會長、省法理學與法史學研究會會長,省法制研究所所長,杭州市人大常委會立法咨詢委員會副主任委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