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習近平法治思想研究中心 執筆:王偉國 肖金明
【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
在慶祝中國共產黨成立100周年大會上,習近平總書記以宏闊視野全面回顧了我們黨在不同歷史時期創造的偉大成就,并將“堅持依規治黨、形成比較完善的黨內法規體系”列為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偉大成就之一。在新的征程上,我們要深入推進依規治黨,加快形成完善的黨內法規體系,將黨的建設新的偉大工程不斷向前推進。
1.依規治黨是黨的十八大以來全面從嚴治黨的鮮明特色
依規治黨深入黨心,依法治國才能深入民心。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必須堅持依法治國與制度治黨、依規治黨統籌推進、一體建設”。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提出一系列重要論述,作出一系列重大部署,系統回答了新時代全面從嚴治黨的形勢怎么看、重點工作怎么抓、根本之策怎么定、基本路徑怎么走等重大理論和實踐問題,創造性提出“堅持依規治黨”,發揮依法治國和依規治黨的互補性作用,走出了一條通過依規治黨推進全面從嚴治黨的新路。
“依規治黨”經歷了一個不斷發展的過程。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審議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指出,注重黨內法規同國家法律的銜接和協調,提高黨內法規執行力,運用黨內法規把黨要管黨、從嚴治黨落到實處。2015年6月,黨中央在印發《中國共產黨黨組工作條例(試行)》的通知中明確要求,“各級黨委要從全面從嚴治黨、制度治黨、依規治黨的戰略高度……加強對《條例》實施的組織領導”。2015年10月,黨的十八屆五中全會明確提出“全面從嚴治黨、依規治黨”,指明全面從嚴治黨要走依規治黨的路子。2016年10月,黨的十八屆六中全會修訂的《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第二條提出“尊崇黨章,依規治黨”,“依規治黨”概念第一次載入黨內法規。2017年10月,黨的十九大首次提出“依法治國和依規治黨有機統一”,修訂后的黨章強調“堅持依規治黨、標本兼治”,以黨的根本大法的形式確立了“依規治黨”這一管黨治黨的基本方式。
依規治黨是中國共產黨運用法治思維與法治方式推動自我革命,進而有力領導人民進行偉大社會革命的創舉。法治是規則之治,重在對權力運行進行科學規范、對權力行使者加以有效制約。黨內法規高度契合這些特征。黨內法規具有規范和保障作用,是規范黨的領導和黨的建設活動的規矩,是制約和監督黨的組織和黨員領導干部手中權力的“籠子”,能夠更加有力地確保黨以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管黨治黨,是中國共產黨在傳承思想建黨、制度治黨傳統基礎上關于管黨治黨理念的深化、實踐的升華。同時,黨內法規還具有引領作用,可以對國家法律和社會規范產生正面引領作用,以黨規引領其他制度,以黨風引領政風民風。
黨的十八大以來,依規治黨推動力度之大、建章立制之多、執規執紀之嚴、社會反響之好,在中國共產黨百年歷史上前所未有。特別是,一系列關于依規治黨的決策部署和實際行動,注重把紀律挺在前面,著力解決人民群眾反映最強烈、對黨的執政基礎威脅最突出的問題。出臺中央八項規定,嚴厲整治形式主義、官僚主義、享樂主義和奢靡之風,堅決反對特權。實現巡視巡察全覆蓋。堅持反腐敗無禁區、全覆蓋、零容忍,堅定不移“打虎”“拍蠅”“獵狐”,不敢腐的目標初步實現,不能腐的籠子越扎越牢,不想腐的堤壩正在構筑,反腐敗斗爭壓倒性態勢已經形成并鞏固發展。
2.比較完善的黨內法規體系為依規治黨提供有力制度支撐
黨內法規的體系化,不僅是黨內法規制度建設完備程度的標志,也是一個政黨是否成熟的重要標志。我們黨從成立之日起就高度重視發揮黨內法規的作用,致力于建立一個具有嚴密組織紀律性的政黨。《中國共產黨綱領》特別是第一部黨章的出臺,實現了黨內法規從“0”到“1”的突破。經過發展,黨內生活主要領域基本實現了有規可依,但仍存在黨內法規“碎片化”現象比較突出等亟待解決的問題,從根本上解決這些問題,必須構建黨內法規體系。
黨內法規體系不是一個個黨內法規的簡單相加,而是將所有有效的黨內法規按照科學的原則和標準進行安排形成的協調統一的整體,是以黨章為根本,以民主集中制為核心,以準則、條例等中央黨內法規為主干,由各領域各層級黨內法規組成的有機統一整體。
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為加快構建黨內法規制度體系作出一系列決策部署。2013年11月,中共中央印發《中央黨內法規制定工作五年規劃綱要(2013-2017年)》,提出“為到建黨100周年時全面建成內容科學、程序嚴密、配套完備、運行有效的黨內法規制度體系打下堅實基礎”。2014年10月,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將“形成完善的黨內法規體系”納入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總目標,作為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必然要求。中共中央印發《關于加強黨內法規制度建設的意見》明確提出,“到建黨100周年時,形成比較完善的黨內法規制度體系”。2017年10月,黨的十九大報告強調“依法治國和依規治黨有機統一”“增強依法執政本領,加快形成覆蓋黨的領導和黨的建設各方面的黨內法規制度體系”。2018年2月,黨中央印發《中央黨內法規制定工作第二個五年規劃(2018-2022年)》,緊緊圍繞到建黨100周年時形成比較完善的黨內法規體系這一目標任務,進一步明確黨內法規體系建設的任務書、時間表、路線圖。2019年9月新修訂的《中國共產黨黨內法規制定條例》提出,“形成完善的黨內法規體系,推進依規治黨”。2019年10月,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要求“健全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黨的領導制度體系”,“加快形成完善的黨內法規體系”。
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聚焦黨要管黨、全面從嚴治黨,凸顯黨章統帥地位,確定了黨內法規體系“1+4”的基本框架,即在黨章之下,分為黨的組織法規、黨的領導法規、黨的自身建設法規、黨的監督保障法規四大板塊。圍繞目標任務,堅持問題導向,依據規劃部署,密集出臺黨內法規制度。為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強化“兩個維護”制度保障,制定出臺《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工作條例》等;為完善加強黨對各方面工作的領導,制定出臺《中國共產黨組織工作條例》等;為加強全方位監督管理,健全正向激勵機制,制定修訂關于干部選拔任用、教育管理、考核、問責、處理處分等一系列黨內法規;為改進黨風政風,相繼出臺了中央八項規定、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以及經費管理、國內差旅、因公出國(境)、公務用車、會議活動、辦公用房等方面的50多個配套制度規定;為黨領導經濟社會發展提供制度保障,相繼出臺領導經濟工作規定以及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辦法、脫貧攻堅責任制實施辦法、高質量發展綜合績效評價辦法等黨內法規制度。截至2021年7月1日,全黨現行有效黨內法規共3615部。其中,黨中央制定的中央黨內法規211部,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以及黨中央工作機關制定的部委黨內法規163部,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制定的地方黨內法規3241部。四大板塊中,現行有效黨的組織法規共153部,其中,中央黨內法規15部,部委黨內法規1部,地方黨內法規137部;現行有效黨的領導法規共772部,其中,中央黨內法規44部,部委黨內法規29部,地方黨內法規699部;現行有效黨的自身建設法規共1319部,其中,中央黨內法規74部,部委黨內法規76部,地方黨內法規1169部;現行有效黨的監督保障法規共1370部,其中,中央黨內法規77部,部委黨內法規57部,地方黨內法規1236部。經過長期努力特別是黨的十八大以來的加速推進,一個比較完善的黨內法規體系在建黨100周年之際已經形成。在這一黨內法規體系中,黨章居于統領地位,覆蓋黨的領導和黨的建設各方面的基礎主干黨內法規基本上應有盡有,各板塊的黨內法規比較齊全,各領域各層級的配套黨內法規比較完備,黨內法規體系總體做到了內容科學、協調統一,我們黨管黨治黨、執政治國全面實現了有規可依、有章可循。
比較完善的黨內法規體系的形成,標志著黨內法規制度達到了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新高度,這在黨內法規制度建設乃至黨的建設、黨和國家治理現代化歷史進程中具有里程碑意義,為深入推進依規治黨提供了有力制度支撐,為加快形成完善的黨內法規體系奠定了堅實基礎,為加快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提供了強大助力。
3.推進依規治黨深入黨心,扎牢扎密制度籠子
習近平總書記在“七一”重要講話中強調:“勇于自我革命是中國共產黨區別于其他政黨的顯著標志。我們黨歷經千錘百煉而朝氣蓬勃,一個很重要的原因就是我們始終堅持黨要管黨、全面從嚴治黨,不斷應對好自身在各個歷史時期面臨的風險考驗,確保我們黨在世界形勢深刻變化的歷史進程中始終走在時代前列,在應對國內外各種風險挑戰的歷史進程中始終成為全國人民的主心骨!”新的征程上,我們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緊緊圍繞黨和國家事業發展需要,推動黨內法規制度建設高質量發展,提升黨的領導和黨的建設制度化、規范化、科學化水平。
讓依規治黨更加深入黨心。新的征程上,深入推進依規治黨,要牢記打鐵必須自身硬的道理,增強全面從嚴治黨永遠在路上的政治自覺,以黨的政治建設為統領,繼續推進新時代黨的建設新的偉大工程,不斷嚴密黨的組織體系,著力建設德才兼備的高素質干部隊伍,堅定不移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堅決清除一切損害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的因素,清除一切侵蝕黨的健康肌體的病毒,確保黨不變質、不變色、不變味。新的征程上,深入推進依規治黨,必須堅持依法治國和依規治黨有機統一,增強黨依法執政本領,提高管黨治黨水平。必須抓好黨內法規實施,把提高黨內法規執行力擺在更加突出位置。加強學習教育,加大黨內法規公開力度,提高黨內法規的普及度和知曉率。把抓“關鍵少數”和管“絕大多數”統一起來,以各級領導機關和黨員領導干部帶頭尊規學規守規用規,帶動全黨遵規守紀。認真落實黨內法規執行責任制,做到有規必執、執規必嚴、違規必究。注重開展黨內法規實施評估工作,強化監督檢查和追責問責,將黨內法規執行情況作為各級黨委督促檢查、巡視巡察的重要內容,嚴肅查處違反黨內法規的各種行為。
向加快形成完善的黨內法規體系目標邁進!靶纬杀容^完善的黨內法規體系”階段性目標實現之后,要朝著“加快形成完善的黨內法規體系”更高目標邁進。站在新的歷史起點上,要深刻總結運用長期以來特別是黨的十八大以來加強黨內法規制度建設的寶貴經驗,適應新形勢新任務要求,把牢政治方向、遵循客觀規律、深化制度改革,使黨內法規體系更加完善、黨內法規制度更有活力。要本著于法周延、于事簡便的原則,體現改革精神和法治思維,把中央要求、群眾期盼、實際需要、新鮮經驗結合起來,將及時清理不適應形勢發展需要的制度與抓緊完善和健全新的制度有效結合起來,努力形成系統完備的制度體系。著眼提質增效,強化系統觀念,聚焦黨組織職權職責、黨員義務權利配置的核心問題和實踐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定規立矩,適時開展黨內法規編纂工作,分步驟穩步推進,確保方向正確、權責統一、務實管用,實現黨內法規制度的充分和有效供給。確保不同領域黨內法規功能清晰、左右聯動,不重疊不沖突;確保不同位階黨內法規層次分明、上下配套,不越位不抵觸;確保不同類型黨內法規各就各位、相互匹配,實體性程序性規范不缺位不脫節;確保不同形式黨內法規各展其長、相得益彰,黨內法規和規范性文件不錯位不掣肘;確保黨內法規同國家法律銜接協調,形成黨規和國法相輔相成、相互促進、相互保障的格局。通過推動黨內法規制度建設高質量發展,將黨內法規制度優勢更好轉化為管黨治黨、治國理政的治理效能,為黨團結帶領人民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提供更加堅強有力的制度保障,為堅持黨的全面領導、不斷完善黨的領導提供更加堅強有力的制度保障,確保黨在新時代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歷史進程中始終成為堅強領導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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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日報》( 2021年08月12日 06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