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正司法是人民法院工作永恒的主題。辦理任何一起案件,一旦失去公正與廉潔,不僅會損害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更會對司法公信和法律尊嚴造成嚴重傷害。人民法院作為國家審判機關,必須堅持以習近平法治思想為指導,始終把公正司法作為第一責任。
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在推進法治建設進程中,開創性地作出了全面依法治國的戰略部署。去年召開的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工作會議明確了習近平法治思想在全面依法治國工作中的指導地位,在黨和國家法治建設史上具有劃時代的里程碑意義。
在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工作格局中,公正司法是重要一環。習近平總書記深刻指出,“執法司法是否具有公信力,一看公正不公正,二看廉潔不廉潔”。辦理任何一起案件,一旦失去公正與廉潔,不僅會損害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更會對司法公信和法律尊嚴造成嚴重傷害。人民法院作為國家審判機關,必須堅持以習近平法治思想為指導,始終把公正司法作為第一責任,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
一要以端正司法理念立公正。司法理念決定執法辦案的品質和境界,也決定社會公眾對司法工作的評價。一些引發社會廣泛關注的司法案例或事件,常常并非源于辦案機關或辦案人員的法律專業知識貧乏或者司法能力欠缺,而是因為他們受不正確、不科學的司法理念誤導所致。因此,要不斷強化司法人員堅持黨的領導的自覺性,正確處理堅持黨的領導與確保依法獨立審判的關系,任何時候都要牢記司法為民的宗旨,在“為誰司法”的問題上毫不動搖地堅持司法為民,用心用情用力維護好人民群眾合法權益。要不斷強化定分止爭的目標,善于把握法律精神、厘清法律關系,從根本上化解矛盾糾紛,實實在在解決當事人的合法訴求,源源不斷向社會輸送公平正義。
二要以嚴格依法辦案守公正。每一個司法案件的辦理,都承載著人民群眾對公平正義的期待,詮釋著人民法院對公平正義的守護。支持和保障人民法院依法獨立行使審判權,有利于筑牢社會公平正義的最后一道防線。要全面落實司法責任制,充分尊重合議庭和獨任法官的法定審判組織地位,嚴格落實防止干預過問案件“三個規定”,真正“讓審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負責”。堅持以審判為中心的訴訟制度,推進庭審實質化,貫徹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罪刑法定、疑罪從無、證據裁判原則和非法證據排除規則,發揮庭審在查明事實、認定證據、保護訴權、形成裁判中的決定性作用,將每個案件的審判過程變成公平正義的實現過程。嚴格遵循“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的司法原則,嚴把案件程序關、證據關、事實關和法律適用關,在查明案件事實的基礎上,依照法律規定裁判案件、打擊犯罪、化解糾紛,做到不枉不縱、不偏不倚,確保每一起案件的辦理都能經得起法律和歷史的檢驗。正確行使自由裁量權,善于統籌兼顧天理國法人情,講清“法理”,講明“事理”,講透“情理”,把抽象的法律公正體現到具體的個案公正中,切實以公正裁判詮釋公平正義、樹立價值導向、倡導行為規范,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司法者更須具備堅守正義、堅持原則、守住底線的擔當,堅決抵制“關系案”“人情案”“金錢案”對司法公正的侵蝕,堅決排除案外一切不良干擾。加強法官履職保障,嚴肅懲處虛假訴訟、偽造證據、哄鬧法庭、誣陷中傷法官干警等妨害訴訟違法犯罪行為,維護法律尊嚴和訴訟秩序。
三要以強化監督管理促公正。信任不能代替監督,放權不能放松管理。司法體制改革越深入,監督管理越要同步跟進。針對司法行為不規范、類案不同判等問題,要以持續推進司法規范化建設為重點,建立健全各類人員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強化類案檢索報告機制,加強審判執行工作標準化管理,將各個辦案節點工作要點、時限要求、流程標準和文書樣式嵌入信息化辦案平臺,確保案件規范、高效辦理。優化審判管理機制,細化不同審級、各類案件辦案流程和工作要求,著力規范案件發回重審、改判和指令再審,及時分析通報辦案質量、效率和效果。進一步強化院庭長監督管理職責,緊盯“四類案件”,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通過參與案件審理、提交專業法官會議和審委會討論、辦理投訴舉報等方式加強監督管理,實現監督管理全程留痕、規范運行。突出正向激勵和反向約束作用,完善辦案質效考核評價機制,以客觀公正的考核結果衡量辦案質效好壞,并作為獎優罰劣、晉職晉級、法官遴選退出的重要依據。加強審級監督和業務指導,善于通過二審、再審來分析研判一審法院在案件審理中存在的普遍性問題,通過及時制定案件裁判指引、發布典型案例、開展案件評查、司法實務研討等方式,統一法律適用和裁判尺度。強化問責追責,落實案件質量終身負責制和錯案責任倒查追究機制,保證裁判權責一致。完善開放、動態、透明、便民的陽光司法機制,實現能公開盡公開,以全方位、深層次的司法公開倒逼司法公正。自覺接受各項監督,促進依法正確履行職責。同時,在審判執行、司法調解、司法聽證、涉訴信訪中創造更多機會讓群眾有序參與司法,讓群眾在親身參與中監督司法公正。
四要以自我革命精神保公正。習近平總書記強調,要按照政治過硬、業務過硬、責任過硬、紀律過硬、作風過硬的要求,努力建設一支信念堅定、執法為民、敢于擔當、清正廉潔的政法隊伍。人民法院必須狠抓法院隊伍革命化、正規化、職業化、專業化建設,打造德才兼備的高素質法院隊伍,為公正司法提供堅實的人力資源和人才保證。只有以強烈的自我革命精神,持之以恒正風肅紀,以釘釘子精神自我凈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才能保持隊伍的先進性和純潔性。要牢記全面從嚴治黨、從嚴治院永遠在路上,把從嚴教育、從嚴管理、從嚴監督、從嚴查處作為新常態,以“零容忍”態度懲治司法腐敗,確保法官清正、法院清廉、司法清明。一以貫之抓住“關鍵少數”,認識到信仰問題、作風問題首先是領導者自身過硬不過硬的問題,首要是發揮好領導干部帶頭示范作用,特別是“一把手”的“頭雁效應”。發揚延安整風精神,嚴肅認真開展隊伍教育整頓,深化廉潔教育,嚴明紀律作風,清除害群之馬,培樹先進典型,引導法官干警知敬畏、存戒懼、守底線,自覺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始終恪守司法良知,遵守法官職業道德和行為規范,時刻緊繃拒腐防變思想防線,時刻警惕被“圍獵”和“腐蝕”,始終保持與當事人的親清關系,規范與律師和其他訴訟參與人的交往,嚴于修身律己,絕不徇私枉法。健全廉政風險防控機制,充分運用“四種形態”,抓早抓小、防微杜漸,促進公正司法、廉潔辦案。
司法為民是人民司法不變的情懷,公正司法是人民法院工作永恒的主題。面對法治建設光明的發展前景,人民法院更應抓住機遇,提振精神,真抓實干,全面推進公正司法,維護社會公平正義,在新時代深化依法治國實踐中有新氣象新作為,在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征程中彰顯司法擔當、貢獻司法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