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是人類文明的重要成果,是現代國家最可靠最穩定最持久最有效的治理方式,在統籌社會力量、平衡社會利益、協調社會關系、規范社會行為、化解社會矛盾、維護社會穩定,實現經濟發展、政治清明、文化昌盛、社會公正、生態良好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獨特價值。歷史事實表明,法治興則國家興,法治強則國家強。什么時候法治興盛,什么時候就國泰民安;什么時候法治松弛,什么時候就國亂民怨。
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從前所未有的戰略高度認識法治、重視法治,以前所未有的推進力度謀劃法治、建設法治,推動全面依法治國取得歷史性成就。在這一開創性實踐中,我們黨不斷總結法治實踐經驗、探索法治建設規律、推進法治理論創新,不斷開辟馬克思主義法治理論中國化新境界,形成了習近平法治思想,為建設法治中國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動指南。學習好、貫徹好習近平法治思想,是全面依法治國的首要政治任務,也是領導干部履好職、盡好責的重要前提。
第一,堅持黨對全面依法治國的領導。黨和法治的關系是全面依法治國的一個根本問題,處理得好,則法治興、黨興、國家興;處理得不好,則法治衰、黨衰、國家衰。習近平總書記指出,黨的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征,是社會主義法治最根本的保證,是我國社會主義法治同西方資本主義國家法治的最大區別。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是我國社會主義法治建設的一條基本經驗。只有在黨的領導下依法治國、厲行法治,人民當家作主才能充分實現,國家和社會生活制度化、法治化才能有序推進。指出就黨作為一個執政整體而言,“黨大還是法大”是一個偽命題,黨領導人民制定和實施憲法法律,黨自覺在憲法法律范圍內活動,黨和法、黨的領導和依法治國是高度統一的。具體到各級黨政組織、各級領導干部,“權大還是法大”則是一個真命題,每個黨政組織、每個領導干部必須服從和遵守憲法法律,不能以黨自居,把黨的領導作為個人以言代法、以權壓法、逐利違法、徇私枉法的擋箭牌。有些事情要提交黨委把握,但這種把握不是私情插手,不是包庇性的干預,而是一種政治性、程序性、職責性的把握。強調全面依法治國決不是要削弱黨的領導,而是要加強和改善黨的領導,進一步鞏固黨的執政地位、改善黨的執政方式、提高黨的執政能力,保證黨和國家長治久安。要把黨的領導貫徹到全面依法治國的全過程和各方面,堅持實現黨領導立法、保證執法、支持司法、帶頭守法,健全黨領導依法治國的制度和工作機制,推進黨的領導入法入規,推進黨的領導制度化、法治化、規范化,確保全面依法治國正確方向。
貫徹這些重要論述,需要我們把黨對全面依法治國的領導落實到底到邊到位,著力防止黨的領導虛化弱化邊緣化。堅持黨對全面依法治國的思想、政治、組織、工作領導,堅持用習近平法治思想指導全部法治實踐,堅持黨在確定法治道路、法治方向、法治原則、法治戰略等方面的領導作用,堅持黨對法治隊伍建設的絕對領導,堅持立法、執法、司法、守法各個環節的重大決策、重大工作部署、重要業務等都依照程序接受黨組織的領導。進一步改進黨的領導方式和執政方式,堅持依法執政,努力做到“三統一”、“四善于”,即把依法治國、依法執政、依法行政統一起來,把黨總攬全局、協調各方同人大、政府、政協、監察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依法依章程履行職能、開展工作統一起來,把黨領導人民制定和實施憲法法律同黨堅持在憲法法律范圍內活動統一起來;善于使黨的主張通過法定程序成為國家意志,善于使黨組織推薦的人選成為國家政權機關的領導人員,善于通過國家政權機關實施黨對國家和社會的領導,善于運用民主集中制原則維護黨和國家權威、維護全黨全國團結統一。
第二,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全面依法治國最廣泛、最深厚的基礎是人民,根本目的是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護人民。習近平總書記指出,要把體現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維護人民權益、增進人民福祉落實到全面依法治國各領域全過程,保證人民在黨的領導下通過各種途徑和形式管理國家事務、管理經濟文化事業、管理社會事務,保證人民依法享有廣泛的權利和自由、承擔應盡的義務。提出公正是法治的生命,公平正義是我們黨追求的一個非常崇高的價值。全面依法治國,必須緊緊圍繞保障和促進社會公平正義來進行,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項法律制度、每一個執法決定、每一宗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義。要加快完善體現權利公平、機會公平、規則公平的法律制度,保障公民人身權、財產權、人格權和基本政治權利不受侵犯,保障公民經濟、文化、社會等各方面權利得到落實,確保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強調人民群眾對美好生活的向往更多向民主、法治、公平、正義、安全、環境等方面延展,要積極回應人民群眾新要求新期待,加大關系群眾切身利益的重點領域執法司法力度,用法治保障人民安居樂業,讓天更藍、水更清、空氣更清新、食品更安全、交通更順暢、社會更和諧有序,不斷增強人民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強調要把解決和防止執法亂作為、不作為以及司法不公問題作為厲行法治的聚焦點和發力點,教育引導廣大干警用職業道德約束自己,深刻認識到不公不廉是最大恥辱,做到對群眾深惡痛絕的事零容忍、對群眾急需急盼的事零懈怠,樹立懲惡揚善、執法如山的浩然正氣。提出政法機關承擔著大量公共服務職能,要努力提供普惠均等、便捷高效、智能精準的公共服務。持續開展“減證便民”行動,加快推進跨域立案訴訟服務改革,推動訴訟事項跨區域遠程辦理、跨層級聯動辦理,解決好異地訴訟難等問題。加快建設現代公共法律服務體系,統籌研究律師、公證、法律援助、司法鑒定、調節、仲裁等工作改革方案,讓人民群眾切實感受到法律服務更加便捷。
貫徹這些重要論述,需要我們堅持人民主體地位,把以人民為中心的思想貫穿于立法、執法、司法、守法全過程。立法要充分體現人民意志,拓展人民參與途徑,凡是關系群眾切身利益的重要立法,都要廣泛征求意見,形成共識,找到最大公約數。執法司法要著力解決影響和妨礙公正的突出問題,以公開促公正、以透明保廉潔,除法律規定的情形外,一般都要公開,完善機制、創新方式、暢通渠道,依法及時公開執法司法依據、程序、流程、結果和裁判文書,讓暗箱操作沒有空間,讓司法腐敗無法藏身。普法要著眼于在全社會培育法治信仰,讓法治的價值、權威、尊嚴深深植根人們內心,使全體社會成員成為社會主義法治的忠實崇尚者、自覺遵守者、堅定捍衛者,使尊法、信法、守法、用法、護法成為全體人民的共同追求。
第三,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法治道路決定法治方向、關乎法治成敗。全面依法治國,必須走對路,如果路走錯,南轅北轍了,那再提什么要求和舉措也都沒有意義了。習近平總書記指出,黨的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征,是社會主義法治最根本的保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的根本制度基礎,是全國推進依法治國的根本制度保障。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的理論指導和學理支撐,是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行動指南。這三個方面實質上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的核心要義。強調走什么樣的法治道路,是由一個國家的基本國情決定的。全面依法治國,必須從我國實際出發,突出中國特色、實踐特色、時代特色,同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相適應,既不能罔顧國情、超越階段,也不能因循守舊、墨守成規。我們要學習借鑒世界上優秀的法治文明成果,但學習借鑒不等于簡單的拿來主義,必須堅持以我為主、為我所用,認真鑒別、合理吸收,不能搞“全盤西化”、“全面移植”,不能照搬照抄,決不能走西方“憲政”、“三權鼎立”、“司法獨立”的路子。
貫徹這些重要論述,需要我們樹立自信、保持定力。深刻認識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本質上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在法治領域的具體體現,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本質上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在法治問題上的理論成果,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本質上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法律表現形式,把“四個自信”的堅定性貫穿和體現到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的自覺行動上。深刻認識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是傳承源遠流長的中華法律文化精華、借鑒吸收人類法治文明成果、總結運用黨領導人民實行法治的成功經驗、順應我國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要求、體現全體人民共同意志和愿望、符合當代中國實際、具有強大生命力的法治道路。堅決防止和克服對西方法治模式的盲目推崇,防止和克服以西方法治模式為圭臬點評、衡量我國法治實踐和法治成效的錯誤傾向,高度警惕、有力防范別有用心的人對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的詆毀和攻擊,堅決防止和反對西方敵對勢力以各種形式對我國法治建設的滲透、破壞活動。
第四,堅持依憲治國、依憲執政。憲法作為國家的根本法,是我們黨長期執政的根本依據。堅持依法治國首先要堅持依憲治國,堅持依法執政首先要堅持依憲執政。習近平總書記指出,憲法是國家的根本法,是治國安邦的總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權威、法律效力。我國憲法以國家根本法的形式,確立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文化的發展成果,反映了我國各族人民的共同意志和根本利益,成為歷史新時期黨和國家的中心工作、基本原則、重大方針、重要政策在國家法制上的最高體現。全國各族人民、一切國家機關和武裝力量、各政黨和各社會團體、各企業事業組織,都必須以憲法為根本的活動準則,并且負有維護憲法尊嚴、保證憲法實施的職責。任何組織或者個人,都不得有超越憲法和法律的特權。一切違反憲法和法律的行為,都必須予以追究。強調我們講依憲治國、依憲執政,同西方所謂“憲政”有著本質區別,不能把二者混為一談。我們實行依憲治國、依憲執政,依據的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而不是美國等西方國家的憲法。堅持依憲治國、依憲執政,就包括堅持憲法確定的中國共產黨領導地位不動搖,堅持憲法確定的人民民主專政的國體和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政體不動搖。強調憲法的根基在于人民發自內心的擁護,憲法的偉力在于人民出自真誠的信仰。憲法是每個公民享受權利、履行義務的基本遵循。只有保證人民依法享有廣泛的權利和自由,維護最廣大人民根本利益,實現人民群眾對美好生活的向往和追求,憲法才能深入人心,走入人民群眾,憲法實施才能真正成為全體人民的自覺行動。要健全憲法監督機制,推進合憲性審查工作。有關方面擬出臺的法規規章、重要政策和重大舉措,凡涉及憲法有關規定如何理解、如何適用的,都應當事先經過全國人大常委會合憲性審查,確保同憲法規定、憲法精神相符合。要健全憲法解釋機制,加強憲法解釋工作,積極回應涉及憲法有關問題的關切,努力實現憲法的穩定性和適應性的統一。
貫徹這些重要論述,需要我們大力弘揚憲法精神,增強憲法意識,讓全黨全社會懂得憲法作為國家根本法,具有既是最高的又是直接的法律效力,同每個組織、每個公民的工作生活都息息相關,推動形成尊崇憲法、學習憲法、遵守憲法、維護憲法、運用憲法的社會氛圍,克服一些人認為憲法過于“高大上”、與己無關的認識誤區。落實好憲法宣誓制度,推動“12·4”國家憲法日和“憲法宣傳周”集中宣傳活動制度化,讓憲法家喻戶曉、深入人心。加大合憲性審查力度,對一切違反憲法法律的法規、規范性文件堅決予以糾正和撤銷,維護國家法治的統一和尊嚴。
第五,堅持在法治軌道上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法治是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是提高國家治理效能的推進器。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小智治事,中智治人,大智立法。治理一個國家、一個社會,關鍵是要立規矩、講規矩、守規矩,法律是治國理政最大最重要的規矩。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必須堅持依法治國,為黨和國家事業發展提供根本性、全局性、長期性的制度保障。我們黨在這樣一個大國執政,要保證國家統一、法制統一、政令統一、市場統一,要實現經濟發展、政治清明、文化昌盛、社會公正、生態良好,都需要秉持法律這個準繩、用好法治這個方式。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要發揮法治的引領、規范、保障作用,著力固根基、揚優勢、補短板、強弱項,推動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逐步實現國家治理制度化、程序化、規范化、法治化。強調改革和法治如鳥之兩翼、車之兩輪。在整個改革過程中,都要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發揮法治的引領和推動作用,加強對相關立法工作的協調,確保在法治軌道上推進改革。指出市場經濟是法治經濟,要用法治來規范政府和市場的邊界,用法律和制度遏制一些政府部門不當干預經濟的慣性和沖動,解決好政府職能越位、缺位、錯位問題。強調法律是成文的道德,道德是內心的法律。要堅持依法治國和以德治國相結合,使法治和德治在國家治理中相互補充、相互促進、相得益彰,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貫徹這些重要論述,需要我們深刻認識到,全面依法治國是國家治理領域一場廣泛而深刻的革命,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要特別注重依靠法治、運用法治,以法治之力助推治理變革,以法治之穩規范治理秩序,以法治之威增進治理效能。要把握好法治與改革的關系,在法治下推進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據。對實踐證明已經比較成熟的改革經驗和行之有效的改革舉措,盡快上升為法律。對實踐條件還不成熟、需要先行先試的,按照法定程序作出授權。對不適應改革要求的現行法律法規,及時修改或廢止,不能讓一些過時的法律條款成為改革的“絆馬索”。把握好法治與德治的關系,一方面,強化道德對法治的支撐作用,在道德體系中體現法治要求,在道德教育中突出法治內涵,發揮道德對法治的滋養作用。另一方面,法治建設要樹立鮮明道德導向,弘揚美德義行,把實踐中廣泛認同、較為成熟、操作性強的道德要求及時上升為法律規范,引導全社會崇德向善。注重運用法治手段解決道德領域的突出問題,對誠信缺失、見利忘義等突出問題,加大執法力度,讓敗德違法者受到懲治、付出代價。
第六,堅持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綱舉才能目張,執本方能末從。找準載體、選好抓手,全面依法治國才能事半功倍。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涉及很多方面,在實際工作中必須有一個總攬全局、牽引各方的總抓手,這個總抓手就是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依法治國各項工作都要圍繞這個總抓手來謀劃、來推進。要加快形成完備的法律規范體系、高效的法治實施體系、嚴密的法治監督體系、有力的法治保障體系,形成完善的黨內法規體系。強調要加快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使之更加科學完備、統一權威。要豐富立法形式,可以搞一些“大塊頭”,也要搞一些“小快靈”,增強立法的針對性、適用性、可操作性。指出制度的生命力在執行,有了制度沒有嚴格執行就會形成“破窗效應”,已有的制度要嚴格執行,在執法辦案各個環節都要設置隔離墻、通上高壓線,誰違反制度就要給誰最嚴厲的處罰,終身禁止從事法律職業,構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強調要加強黨內監督、人大監督、民主監督、行政監督、司法監督、審計監督、社會監督、輿論監督,努力形成科學有效的權力運行和監督體系,增強監督合力和實效。指出各級黨委要帶頭依法辦事,支持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依法獨立公正行使審判權、檢察權,支持政法各單位依照憲法法律獨立負責、協調一致開展工作,為政法機關依法履行職責創造良好環境。指出在我們國家,法律是對全體公民的要求,黨內法規制度是對全體黨員的要求,而且很多地方比法律的要求更嚴格,全面依法治國必須努力形成國家法律法規和黨內法規制度相輔相成、相互促進、相互保障的格局。
貫徹這些重要論述,需要我們堅持問題導向和目標導向相統一,瞄準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建設中存在的短板弱項,確定優先序,扎實推進、務求實效。要加快重要領域立法,積極推進國家安全、科技創新、公共衛生、生物安全、生態文明、防范風險、涉外法治等方面立法,健全國家治理急需的法律制度、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必備的法律制度,以良法善治保障新業態新模式健康發展。嚴格落實領導干部干預司法活動、插手具體案件處理的記錄、通報和責任追究規定,司法機關內部人員過問案件的記錄和責任追究規定,注重解決辦案人員不愿、不敢記錄等難題,注重防止和克服一些地方黨委、黨委政法委、司法機關黨組織不善依法履行領導職責、當“甩手掌柜”的傾向。強化對公權力的監督制約,緊盯公權力運行各個環節,完善及時發現問題的防范機制、精準糾正偏差的矯正機制,管好關鍵人、管到關鍵處、管住關鍵事、管在關鍵時,特別是要把一把手管住管好。完善黨內法規制定體制機制,加強黨內法規與國家法律的銜接和協調,堅持以黨章為根本、以民主集中制為核心,不斷完善黨的組織法規、黨的領導法規、黨的自身建設法規、黨的監督保障法規,構建內容科學、程序嚴密、配套完備、運行有效的黨內法規體系。
第七,堅持依法治國、依法執政、依法行政共同推進,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一體建設。全面依法治國涵蓋治國理政各領域各方面,涉及面廣、工作頭緒多,需要科學布局、有序推進。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全面依法治國是一個系統工程,依法治國、依法執政、依法行政是一個有機整體,關鍵在于黨要堅持依法執政、各級政府要堅持依法行政。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三者各有側重、相輔相成,法治國家是法治建設的目標,法治政府是建設法治國家的重點,法治社會是構筑法治國家的基礎。強調要增強依法執政意識,堅持以法治的理念、法治的體制、法治的程序開展工作,改進黨的領導方式和執政方式,推進依法執政制度化、規范化、程序化。各級政府必須依法全面履行職能,堅持法定職責必須為、法無授權不可為,健全依法決策機制,完善執法程序,嚴格執法責任,做到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強調要加快實現社會治理法治化,依法防范風險、化解矛盾、維護權益,營造公平、透明、可預期的法治環境。
貫徹這些重要論述,需要我們強化系統思維、辯證思維,把全面依法治國作為一個系統工程,更加注重系統性、整體性、協同性,在共同推進上著力,在一體建設上用勁。要抓住法治政府建設這個重點任務和主體工程,著眼于建設職能科學、權責法定、執法嚴明、公開公正、廉潔高效、守法誠信的法治政府,用法治給行政權力定規矩、劃界限,規范行政決策程序,健全政府守信踐諾機制,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特別是要根據新發展階段的特點,圍繞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推動高質量發展,加快轉變政府職能,加快打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營商環境,打破行業壟斷和地方保護,打通經濟循環堵點,推動形成全國統一、公平競爭、規范有序的市場體系。圍繞建設信仰法治、公平正義、保障權利、守法誠信、充滿活力、和諧有序的法治社會,在全社會弘揚社會主義法治精神,樹立法律權威,使人民充分認識到法律既是保障自身權利的有力武器,也是必須遵守的行為規范,共同營造辦事依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環境。
第八,堅持全面推進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立法科學、執法嚴明、司法公正、守法自覺,法治中國才能前景可期。習近平總書記指出,良法是善治之前提,依法治國首先要有法可依。現在,我們國家和社會生活各方面總體上實現了有法可依,人民群眾對立法的期盼,已經不是有沒有,而是好不好、管用不管用、能不能解決實際問題;不是什么法都能治國,不是什么法都能治好國;越是強調法治,越是要提高立法質量。各有關方面都要從黨和國家工作大局出發看待立法工作,不要囿于自己那些所謂利益,更不要因此對立法工作形成干擾。要想明白,國家和人民整體利益再小也是大,部門、行業等局部利益再大也是小。強調嚴格執法的重點是解決執法不規范、不嚴格、不透明、不文明以及不作為、亂作為等突出問題。公正司法就是受到侵害的權利一定會得到保護和救濟,違法犯罪活動一定要受到制裁和懲罰。如果人民群眾通過司法程序不能保證自己的合法權利,那司法就沒有公信力,人民群眾也不會相信司法,司法審判本來應該具有的定分止爭的功能就難以實現。全民守法就是任何組織或者個人都必須在憲法和法律范圍內活動,任何公民、社會組織和國家機關都要以憲法和法律為行為準則,依照憲法和法律行使權利或權力、履行義務或職責。
貫徹這些重要論述,需要我們找準工作著力點,針對存在問題和薄弱環節精準施策。緊緊抓住立法質量這個關鍵,堅持科學立法,以自然科學家的精確性準確反映客觀規律;堅持民主立法,充分體現人民共同意志和愿望;堅持依法立法,保證法律體系的內在和諧統一。尤其要在科學立法上狠下功夫,更多關注那些實踐所需、條件成熟的重大社會關系的法律調節,不搞急就章,防止“法律萬能”論;統籌協調好利益關系,保持法律法規起草者相對超脫,防止部門之間爭權諉責、相互掣肘、久拖不決甚至“依法打架”,防止地方立法違背上位法規定、搞“立法放水”。著眼嚴格規范文明公正執法,嚴格執法資質、完善執法程序,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權基準制度,確保法律公正、有效實施。推行人性化執法,充分考慮執法對象的切身感受,防止粗放執法、變通執法、越權執法。抓住司法責任制這個“牛鼻子”,深化司法責任制綜合配套改革,著力解決影響司法公正、制約司法能力的深層次問題,確保司法公正高效權威。引導全體人民遵守法律,善于運用法律來維護權益,防止信權信訪不信法,大鬧大解決、小鬧小解決、不鬧不解決,“違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現象滋長蔓延。
第九,堅持統籌推進國內法治和涉外法治。法治是國家核心競爭力的重要內容,是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的重要武器。中國走向世界,以負責任大國參與國際事務,必須善于運用法治。習近平總書記指出,要加快涉外法治工作戰略布局,協調推進國內治理和國際治理。加快形成系統完備的涉外法律法規體系,提升涉外執法司法效能。引導企業、公民在走出去過程中更加自覺地遵守當地法律法規和風俗習慣,運用法治和規則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強調要統籌協調外事、立法、執法、司法、法律服務等各方面資源,加快我國法域外適用的法律體系建設,建立涉外工作法務制度,加強培養相關人才,依法維護我國企業和公民海外合法權益。注重培育一批國際一流的仲裁機構、律師事務所,把涉外法治保障和服務工作做得更有成效。強調要堅定維護以聯合國為核心的國際體系,堅定維護以國際法為基礎的國際秩序,堅定維護以聯合國憲章宗旨和原則為基礎的國際法基本原則和國際關系基本準則。對不公正不合理、不符合國際格局演變大勢的國際規則、國際機制,要提出改革方案,推動全球治理變革,推動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
貫徹這些重要論述,需要我們胸懷“兩個大局”,適應高水平對外開放工作需要,加快涉外法治建設步伐,提高涉外工作法治化水平。繼續用好已有的雙多邊爭端解決機制、司法協助機制、執法安全國際合作機制、反腐敗國際合作機制,堅定維護我國主權、安全、發展利益。積極參與國際規則制定,做國際治理變革進程的參與者、推動者、引領者,推動形成公正合理的國際規則體系。加快完善我國涉外法律體系,按照急用先行原則,有步驟、分階段推進重要領域立法。強化涉外法律服務,根據實踐需要,向重要國家特別是“一帶一路”沿線國家駐外使領館派遣法務參贊或工作人員,維護我國公民、法人在海外的正當權益。建立健全域外法律查明機制,建設世界主要國家法律法規數據庫。加大向國際組織選派專業人員力度,盡快改變中國籍雇員在各類國際組織任職數量少、占比低的問題。
第十,堅持建設德才兼備的高素質法治工作隊伍。全面依法治國既是全黨的共同政治任務,也是一項專業性很強的重要工作,法治工作隊伍素質如何,決定法治建設的成色。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全面推進依法治國,首先要把專門隊伍建設好。我國專門的法治隊伍主要包括在人大和政府從事立法工作的人員,在行政機關從事執法工作的人員,在司法機關從事司法工作的人員。要按照政治過硬、業務過硬、責任過硬、紀律過硬、作風過硬的要求,教育和引導立法、執法、司法工作者牢固樹立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恪守職業道德,推進革命化、正規化、專業化、職業化建設,做到忠于黨、忠于國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強調立法、執法、司法這三支隊伍既有共性又有個性,都十分重要。立法是為國家定規矩、為社會定方圓的神圣工作,立法人員必須具有很高的思想政治素質,具備遵循規律、發揚民主、加強協調、凝聚共識的能力。執法是把紙面上的法律變為現實生活中活的法律的關鍵環節,執法人員必須忠于法律、捍衛法律,嚴格執法、敢于擔當。司法是社會公平正義的最后一道防線,司法人員必須信仰法律、堅守法治,端穩天平、握牢法槌,鐵面無私、秉公司法。強調法律服務隊伍是全面依法治國的重要力量,要把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擁護我國社會主義法治作為法律服務人員從業的基本要求,加強教育管理,引導法律服務工作者堅持正確政治方向,依法依規誠信執業,認真履行社會責任,滿腔熱忱投入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建設。
貫徹這些重要論述,需要我們把政治素質放在首位,加強理想信念教育,強化政治能力訓練,教育引導法治工作者不斷提高政治判斷力、政治領悟力、政治執行力,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著力提高法律專業素養,完善符合職業特點的法治工作者分類管理制度、職業保障制度,促進法治工作者牢固樹立憲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權由法定、權依法使等基本法治理念,恪守職業操守、秉持職業良知,忠實履行法律賦予的神圣職責。堅持以更高標準、更嚴要求加強監督管理,深入開展政法隊伍教育整頓,著力解決政治不忠誠、執法不公正、司法不廉潔、遇事不擔當、作風不過硬等問題,加大司法腐敗懲治力度,堅決清除辦“金錢案”、“權力案”、“人情案”的害群之馬。通過持續發力,鍛造鐵一般理想信念、鐵一般責任擔當、鐵一般過硬本領、鐵一般紀律作風,促使政法隊伍更加風清氣正。抓好法治人才源頭培養,加強和改進法學教育,堅持馬克思主義法學在教學中的主導地位,加強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教育,推動習近平法治思想進教材、進課堂、進頭腦,充分發揮法學教育基礎性、先導性作用,提高法治人才培養質量。
第十一,堅持抓住領導干部這個“關鍵少數”。領導干部具體行使黨的執政權和國家立法權、行政權、監察權、司法權,在很大程度上決定著全面依法治國的方向、道路、進度、成效,是全面依法治國的關鍵。習近平總書記指出,抓住領導干部這個全面依法治國的“關鍵少數”,首先要解決好思想觀念問題。對領導干部的法治素養,從其踏入干部隊伍的那一天起就要開始抓,引導各級干部深刻認識到,維護憲法法律權威就是維護黨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權威,捍衛憲法法律尊嚴就是捍衛黨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尊嚴,保證憲法法律實施就是保證黨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實現。一個干部能力有高低,但在遵紀守法上必須過硬,這個不能有差別。一個人縱有天大的本事,如果沒有很強的法治意識、不守規矩,也不能當領導干部。現在,廣大干部群眾的民主意識、法治意識、權利意識普遍增強,全社會對公平正義的渴望比以往任何時候都更加強烈,如果領導干部仍然習慣于人治思維、迷戀于以權代法,那十個有十個要栽大跟頭。強調各級領導干部要堅決貫徹落實黨中央關于全面依法治國的重大決策部署,帶頭尊崇法治、敬畏法律,了解法律、掌握法律,不斷提高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動發展、化解矛盾、維護穩定、應對風險能力,做尊法學法守法用法的模范。要弄明白法律規定我們怎么用權,什么事能干、什么事不能干,心中高懸法律的明鏡,手中緊握法律的戒尺,知曉為官做事的尺度,而不能當“法盲”。強調法治之下,任何人都不能心存僥幸,都不能指望法外施恩,沒有免罪的“丹書鐵券”,也沒有“鐵帽子王”。
貫徹這些重要論述,需要我們堅持正確用人導向,注重用好干部考核評價這根“指揮棒”,把法治觀念強不強、法治素養好不好作為衡量干部德才的重要標準,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辦事作為考察干部的重要內容。在相同條件下,優先提拔使用法治素養好、依法辦事能力強的干部,決不讓那些目無法紀、膽大妄為、飛揚跋扈的人有市場。采取有效措施,切實增強領導干部堅持依法用權的自覺性,引導領導干部牢記法律紅線不可逾越、法律底線不可觸碰,牢記有權必有責、用權受監督、失職要問責、違法要追究,習慣在法律的約束下用權、在制度的籠子里用權、在黨和人民的監督下用權,做到每作一項決策,都問一問法定依據是什么,誰有權決策、有多大權力決策;每辦一件事情,都問一問法律允許做什么、不允許做什么,以實際行動弘揚法治精神,維護法治權威。
(作者系中央政策研究室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