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全國兩會召開之前,全國人大代表、貴州省人民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傅信平多次到貴州紅色文化革命老區調研,強調要充分發揮檢察職能,大膽探索、積極作為,切實保護好紅色文化和傳統村落。
記者了解到,從公益訴訟試點探索到公益訴訟制度寫入法律全面推行,再到拓展延伸公益訴訟受案范圍,貴州檢察機關積極履行“檢察官是公共利益的代表”職責,運用法律手段,通過一個個公益訴訟案件,為守護公共利益貢獻檢察智慧和力量。
將紅色文化保護納入公益訴訟范疇
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明確提出,要拓展公益訴訟案件范圍;完善生態環境公益訴訟制度。貴州作為全國生態文明試驗區,也是最先開展檢察公益訴訟試點工作的省份之一。近年來,貴州檢察機關在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食品藥品安全等公益訴訟領域持續發力的同時,積極拓展延伸公益訴訟觸角,推動公益訴訟工作向縱深發展。
貴州是紅色革命老區,紅色文化資源豐富。2020年初,貴州省人民檢察院確定將紅色文化保護納入公益訴訟范疇之后,多次聯合相關部門開展調研,發現了刀靶水紅色遺址需要進一步保護的線索。
刀靶水紅軍戰斗遺址、刀靶水歷史文化街區均位于遵義市播州區三合鎮刀靶社區,僅后者就保留有18處戰斗遺址群。
檢察機關在現場調研時了解到,刀靶水歷史文化街區全長約1000米,居住有約400戶2000人。刀靶街區北口立有一塊“遵義縣重點文物保護點 刀靶水歷史文化街區”的石碑。街區上有10余處懸掛“某駐地”的木質結構房屋,如中華蘇維埃刀靶水政府兒童團團長徐文尉住居舊址等,這些木結構建筑急需修繕。
特別是,刀靶水阻擊戰戰斗遺址立有“紅軍刀靶水阻擊戰舊址”“紅軍刀靶水阻擊戰——三道拐舊址”兩處指路石碑,在三道拐戰斗遺址現場,當年作戰的戰壕等工事被樹木遮擋,旁邊還修建了一個鐵皮廠房……這些舊址急需保護。
通過調查,貴州省人民檢察院認為,遵義市播州區刀靶水紅色文化資源應當依法得到有效保護。
4月26日和5月6日,傅信平先后兩次聽取了相關案件線索匯報,決定由貴州省人民檢察院直接立案辦理該案。
5月11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第2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實施條例》第7條第二款、第8條第二款,《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25條第四款,《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檢察公益訴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21條第一款的規定,檢察院決定將此案作為紅色文化資源檢察公益保護1號案進行立案調查,傅信平擔任本案主辦檢察官。
5月12日,他率該案辦案組檢察官到播州區三合鎮開展檢察公益訴訟調查取證。當日下午,傅信平在播州區人民檢察院主持召開座談會,與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共同商議刀靶水紅色文化資源保護問題。
傅信平表示,要把紅色文化資源的發展和保護納入檢察公益保護范疇,檢察機關要進一步發揮職能作用,開展教育培訓活動,著力打造紅色教育基地、公益訴訟基地,適時在紅色資源富集地區開展相關檢察公益保護專項工作,在紅色文化資源保護和發展中作出檢察貢獻。
為保護傳統村落開啟“法治模式”
貴州省黔東南州是少數民族聚居地,這里有400余個村落列入中國傳統村落。大量游客行走在黔東南的苗鄉侗寨,探訪民族風情、體驗苗族文化、品味侗族歌曲,感受人與自然和諧之美。然而,隨著經濟社會發展和時代變遷,傳統村落遭破壞的狀況也日益嚴峻。
2019年,貴州省黔東南州榕江縣人民檢察院向該縣栽麻鎮人民政府提起全國首例保護傳統村落行政公益訴訟,為傳統村落保護開啟了“法治模式”,提供了法治保障。
今年5月8日,傅信平專程到栽麻鎮大利村調研公益訴訟傳統村落保護工作。
大利村距榕江縣城25公里,共246戶1218人,侗寨溯溪而建,均為欄桿式青瓦木樓,頗具特色。寨子周圍有60余棵參天古樹,生態環境保護完好。2012年被列為“中國第一批傳統村落”。
“傳統村落是無比珍貴和不可再生的文化遺產。”傅信平說,要完整地保存好、保護好這些文化“瑰寶”,讓村民自覺遵守村規民約,傳承傳統文化,讓傳統村落看得見山、望得見水、記得住鄉愁。
傅信平還表示,要充分發揮檢察職能,派員深入調查走訪,通過發出公益訴訟訴前檢察建議,督促行政機關依法履職,依法打擊發生在傳統村落的刑事犯罪,有效推進傳統村落保護,努力實現雙贏、多贏和共贏。
同時,他建議,要大膽探索、積極作為,在傳統村落保護和發展工作上要走出新路子;要精準定位,開啟保護與發展新模式,讓綠水青山變金山銀山;要增強群眾保護傳統村落的內生動力,促進傳統村落的可持續發展,為群眾脫貧致富貢獻力量。
據了解,黔東南州檢察機關在2018年部署開展傳統村落專項保護工作以來,督促清理生活垃圾516噸,整改飲用水源地11個,搶救傳統村落古建筑、古文物7個,探索出一條保護與發展相互促進的民族特色生態旅游路子。
傅信平:檢察機關要為民法典正確實施護航
在今年全國兩會上,全國人大代表、貴州省人民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傅信平表示,民法典的編纂和出臺,將增進人民群眾福祉,維護最廣大人民的民事權利。民法典是一部以“民”命名的法典,是人民的權利保護書,也是社會生活的百科全書,體現了對人民群眾新的更高法治需求的回應,滿足了新時代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的需要。
傅信平指出,民法典的編纂和出臺,有利于規范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促進經濟高質量發展,有效提升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為司法機關正確解決民事糾紛提供基本準則,有利于促進司法公正。
傅信平強調,《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通過實施后,將為司法機關提供權威、高效、系統的裁判規則,將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重要支柱,必將為法治中國建設筑牢根基,為實現“兩個一百年”奮斗目標提供堅強法治保障。民法典既是一部好的法典,又是一部好的普法教材。檢察機關是憲法確定的國家的法律監督機關,保證民法典全面正確實施是檢察機關義不容辭的責任,將采取切實有效措施,為民法典全面正確實施護航。
傅信平表示,要深入學習貫徹民法典,組織檢察干警特別是從事民事檢察監督工作的檢察干警開展多形式、多層次、多渠道的培訓、練兵和業務競賽活動,深刻領會民法典編纂的意義,深刻理解相關法律修改的立法精神、具體內容和司法辦案要求,確保民法典施行后在訴訟監督中能夠準確適用新法規定,并對人民法院審判工作中的有關法律適用錯誤問題有效實施監督,確保民法典各項規定有效落實、落在實處。
傅信平指出,要把強化監督作為貫徹實施民法典的重要抓手。把糾正錯誤裁判與嚴懲司法腐敗有機結合起來,嚴肅查辦裁判不公背后的司法腐敗犯罪案件,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民事檢察監督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
傅信平說,把普法宣傳作為貫徹實施民法典的重要方式,認真貫徹“誰執法誰普法”的普法責任制,在辦理民事檢察監督案件中深化法律文書說理、檢察官以案釋法制度,既當好民法典的護法衛士,又做好民法典的普法先鋒,促進人民群眾法治素養的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