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全國兩會上,全國人大代表,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崔智友向本社記者表示,廣西檢察機關深入貫徹黨中央脫貧攻堅戰略部署,充分發揮檢察職能,通過司法救助保障民生,助力精準扶貧、精準脫貧,努力在脫貧攻堅戰中貢獻檢察力量。
記者了解到,近年來,廣西檢察機關通過開展司法救助,避免群眾因案致貧、因案返貧,創造了司法救助的“廣西經驗”。
司法救助助力脫貧攻堅
司法救助是保障社會公平正義,維護司法權威的重要內容。
2017年12月,廣西柳州市融安縣浮石鎮泉頭村退役軍人廖某的父親駕駛摩托車搭載其母親和兒子前往鎮衛生院過程中,被羅某駕駛的汽車迎面撞倒。廖某的父母及孩子住院治療花費30多萬元。因羅某無賠償能力,廖某也無力支付巨額醫療費,家人只好出院。
父親成了植物人,母親多處骨折僅具備簡單的生活自理能力,廖某與妻子只能在家照顧老人不能外出打工,剛剛脫貧的家庭又再度陷入貧困。
據崔智友回憶,2018年7月,他到融安縣辦理因案再度返貧的司法救助案件,得知這一線索后,立即開展實地調查取證。自治區、市、縣三級檢察院決定聯合給予司法救助金10萬元,并聯系縣殘聯、民政、醫院等相關單位和部門,幫助被害人家庭辦理殘疾證、申請提高低保救助金,還向社會籌集愛心款5萬余元。此外,檢察機關聯合該縣農業局、退役軍人事務局定期開展常態化回訪,指導被救助人進行果樹種植和林下養殖產業。
現在,廖某的林下雞已經賣出了幾批,慢慢還清了欠款,母親和兒子也逐漸康復,日子一天天好起來。
“2019年,這個家庭成功脫貧。這一案例獲評最高人民檢察院‘十佳國家司法救助案例’。”崔智友說,目前全區三級檢察機關都成立以檢察長為組長的專項工作領導小組。三級檢察院檢察長親自辦理司法救助案件,在辦案中加強業務指導與示范引領,扎實推動國家司法救助助力脫貧攻堅開展。
廣西通過檢察長辦理司法救助案件,形成頭雁效應,帶動轄區各級檢察院重視司法救助工作。同時,采用上下聯動的方式加大救助力度,探索通過公開聽證的方式進行司法救助,取得了“救助一案、宣傳一片”的效果。
此外,廣西檢察機關還積極探索“最多訪一次”試點工作,與“智慧控申”建設結合起來,極大方便了救助申請人尤其是外地貧困申請人,為司法救助插上了信息化翅膀。
創新司法救助工作模式
對刑事被害人而言,“效率就是生命”。廣西檢察機關在保障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公平、公正、監督到位的前提下,著力推動簡化救助資金的審批程序、縮短救助金發放時間,大大緩解了涉案貧困當事人的生活壓力,增強了他們擺脫貧困的信心。
“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不少涉案貧困當事人及其家人無法外出工作失去經濟來源,生活壓力、心理壓力隨之增加。面對這一情況,檢察機關開通司法救助‘綠色通道’,急事急辦、特事特辦。”崔智友介紹,檢察機關采取線上線下同步取證、加快報審撥付進程、及時發放救助金等措施,解決涉案貧困當事人的燃眉之急。2020年1-3月,全區檢察機關救助涉案貧困當事人76人,發放救助金87.19萬元,及時為疫情防控、脫貧攻堅提供司法保障。
值得關注的是,廣西檢察機關在工作中還不斷創新司法救助工作機制。
崔智友指出,全區檢察機關與政府扶貧工作部門密切溝通協作,優化政策供給,促進救扶銜接。先后制定《關于檢察機關國家司法救助服務脫貧攻堅工作的實施辦法(試行)》《重大國家司法救助案件快速辦理工作辦法》,還與扶貧辦、殘聯、婦聯、教育等部門建立司法救助線索移送銜接工作機制。同時,還建立健全國家司法救助資金管理監督機制,確保救助金真正用于貧困家庭的生活、生產。
“針對各地在開展司法救助過程中反映的普遍性問題,廣西檢察機關積極與自治區黨委政法委、財政部門溝通對接,推動救助資金預算和保障機制的健全完善,破解司法救助審批程序繁瑣、審批時間過長、救助金撥付到位慢等問題。”崔智友說。
記者獲悉,2018年至今,廣西全區檢察機關聯合救助因案致貧924人,采取救助金救助924人,采取心理疏導、社會救助等其他形式救助518人,解決了涉案困難群眾的迫切需求。
2019年,廣西檢察機關對該區玉林市陸川縣一個遭受嚴重暴力侵害的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實施自治區、市、縣三級檢察院聯合司法救助,發放司法救助金18萬元。“我們協調當地黨委政府、村委等幫扶部門,為這個家庭申請危房改造指標,聯系建筑隊建房,一家人住進了新房。”崔智友說,同時與縣扶貧辦、人社局、就業服務中心溝通協調,幫助該家庭申請公益性工作崗位,保障家庭基本收入、方便照顧未成年子女,并為未成年救助申請人進行心理疏導,開展定期回訪,關注他們的學習生活狀況。
目前,廣西檢察機關推動形成聯合救助大格局。借助社會救助力量,加強與扶貧辦、司法行政、民政、教育、工青婦等部門協作配合,引導鼓勵社會各方面力量,幫助貧困當事人通過產業扶持、轉移就業、易地搬遷、教育支持、醫療救助等措施實現脫貧,形成了“一經啟動、全盤聯動、互融互助”的工作格局。
崔智友:檢察機關要把維護民法典的正確適用作為重要任務
今年全國兩會上,全國人大代表,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崔智友表示,國家治理體系是以法治為基礎而建立的規范體系和權力運行機制,我國的民法典將成為國家治理體系現代化的制度保障,并將發揮基礎性作用,完全贊成和擁護制定民法典。
崔智友指出,民法典的制定充分體現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深化全面依法治國的堅定信心和堅強決心。編纂民法典是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提出的重大立法任務,是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作出的重大法治建設部署。黨的十八大至今,我國立法機關生動詮釋了立法為民的理念。民法典是一個國家法律體系成熟的重要標志,新時代民法典的制定就是全面依法治國基本方略的偉大實踐。
“民法典的制定更加有力推動實現國家治理體系與治理能力現代化。保障民事權利是實現國家治理體系與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內在要求。”崔智友說,民法典作為“民事權利的宣言書”,是公民民事權利保護的基本依據,也將成為國家治理體系與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要制度基礎。
崔智友強調,民法典的制定充分體現了堅持民主立法、科學立法、依法立法。整個立法過程,既集中體現了黨的領導,又充分發揚了民主,體現了黨的意志和人民意志的高度統一。
崔智友還建議,加大學習宣傳貫徹力度,為民法典的順利實施營造良好的輿論環境;檢察機關在履行法律監督職責中,要把維護民法典的統一正確適用作為重要任務。以民法典為基本依據,進一步做強民事檢察工作,保障民法典實施,促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