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全面依法治國重要論述,鮮明回答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走什么樣的道路、構建什么樣的體系、實現什么樣的目標”重大理論和實踐問題,深刻指出“全面依法治國是一場國家治理的深刻革命”,體現了我們黨對管黨治黨、治國理政規律的深刻把握,為全面依法治國、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提供了根本遵循。
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全面依法治國重要論述高屋建瓴、內涵豐富,具有很多重要的理論和實踐創新。一是加強黨對法治工作的全面領導,強調社會主義法治必須堅持黨的領導,黨的領導必須依靠社會主義法治,從根本上破解了“黨大還是法大”這個偽命題;二是維護憲法權威,強調堅持依法治國首先要堅持依憲治國,堅持依法執政首先要堅持依憲執政;三是明確全面依法治國的總目標是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四是推進紀法貫通、法法銜接,把黨內法規納入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實現黨規國法辯證統一,依規治黨、依法治國統籌推進;五是構建新時代法治建設新格局,堅持依法治國、依法執政、依法行政共同推進,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一體建設。
中國共產黨領導人民進行革命、建設、改革的偉大歷程,就是一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建設史。歷史一再證明,什么時候法治昌明,什么時候就國泰民安;什么時候法治廢弛,什么時候就國亂民怨。建黨初期,1922年黨的二大宣言就提出,“制定關于工人和農人以及婦女的法律”,彰顯了我們黨法治建設的初心。土地革命時期,頒布井岡山土地法、婚姻條例,鞏固革命根據地政權。建國初期,廢除舊法統,探索社會主義法治建設,較短時間內制定頒布婚姻法、土地改革法等法律,1954年頒布第一部憲法,為鞏固新生政權和恢復國民經濟提供法治保障。改革開放以來,重啟社會主義法治建設進程,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提出“必須加強社會主義法制”,明確“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方針。此后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建設步入正軌、逐步深入,從把“黨必須在憲法和法律的范圍內活動”寫入黨章,到提出“依法治國”基本方略、明確“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目標并寫入憲法,再到憲法修正案將“法制”修改為“法治”,全面依法治國從夯基壘臺、到立柱架梁再到構建體系,不斷把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推向更高水平。
全面依法治國推動新時代黨和國家事業取得歷史性成就、發生歷史性變革。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以前所未有的廣度和深度踐行法治,奮力開創社會主義法治建設新局面。首次將全面依法治國提高到“四個全面”戰略布局高度,統籌謀劃、一體推進;首次召開以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為主題的中央全會,對新時代社會主義法治建設作出全面部署;首次成立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委員會,習近平總書記任主任,加強黨對全面依法治國的集中統一領導;首次舉行國家領導人憲法宣誓,國家主席習近平帶頭示范,尊崇憲法地位,維護憲法權威;首次將堅持和完善社會主義法治體系納入國家制度和國家治理體系,標示新時代全面依法治國的清晰定位,等等。這一個個“首次”,生動體現了在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科學指引下,全面依法治國實踐探索蹄疾步穩、加快推進,促進立法、執法、司法、守法發生根本性變化,推動改革發展穩定、內政外交國防、治黨治國治軍各方面實現歷史性變革,為黨和國家各項事業持續健康發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紀檢監察機關要在全面依法治國中發揮示范表率和監督保障作用。監督是治理的重要方面,也是權力正確運行的根本保證。紀檢監察機關作為肩負黨內監督和國家監察雙重職責的政治機關,是全面依法治國的重要力量,必須不斷提高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履職能力,在推進全面依法治國的深刻革命中發揮更大作用。一要帶頭強化制度意識,維護制度權威,做執行制度的表率,增強法治意識、程序意識、證據意識,嚴格執行監督執紀工作規則和監督執法工作規定,確保監督執紀執法權在法治軌道上運行。二要堅持和完善反腐敗法律制度,推進反腐敗國家立法,推動完善黨和國家監督制度,推動重點領域監督機制改革和制度建設,建立系統完備、科學規范、運行有效的紀檢監察法規制度體系,構建一體推進“三不”體制機制。三要發揮監督保障執行、促進完善發展作用,對標對表支撐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加大對制度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力度,強化監督執紀問責,有力保障支撐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的制度執行到位,有力保障全面依法治國各項決策部署有效貫徹落實,推動全面依法治國的制度優勢更好地向國家治理效能轉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