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3月25日電 據司法部網站消息,近日,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委員會印發了《關于加強法治鄉村建設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意見》明確,要強化鄉村司法保障,嚴厲打擊農村黑惡勢力及其“保護傘”、邪教組織,堅決把受過刑事處罰、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惡涉邪教等問題的人清理出村干部隊伍,打擊收買外籍婦女為妻、非法收養兒童、“黃賭毒”違法犯罪活動。
《意見》提出,到2022年,努力實現涉農法律制度更加完善,鄉村公共法律服務體系更加完善,基層執法質量明顯提高,干部群眾尊法學法守法用法的自覺性明顯提高,鄉村治理法治化水平明顯提高。到2035年,鄉村法治可信賴、權利有保障、義務必履行、道德得遵守,鄉風文明達到新高度,鄉村社會和諧穩定開創新局面,鄉村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基本實現現代化,法治鄉村基本建成。
《意見》提到九項主要任務:完善涉農領域立法,規范涉農行政執法,強化鄉村司法保障,加強鄉村法治宣傳教育,完善鄉村公共法律服務,健全鄉村矛盾糾紛化解和平安建設機制,推進鄉村依法治理,加快“數字法治·智慧司法”建設,深化法治鄉村示范建設。
在強化鄉村司法保障方面,《意見》稱,加強人民法庭建設,完善人民法庭巡回審理制度,合理設置巡回辦案點和訴訟服務點,做好巡回審判工作,最大限度減少群眾特別是邊遠農牧區群眾訴累。推動審判機關、檢察機關、公安機關依法妥善辦理涉農糾紛案件,深入貫徹落實農村土地制度改革政策,依法打擊和處理破壞農村生態環境、侵占農村集體資產、侵犯農民土地承包經營權等違法犯罪行為,懲治破壞農村經濟秩序犯罪,嚴厲打擊農村黑惡勢力及其“保護傘”、邪教組織,堅決把受過刑事處罰、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惡涉邪教等問題的人清理出村干部隊伍,打擊收買外籍婦女為妻、非法收養兒童、“黃賭毒”違法犯罪活動。
此外,加大涉農案件執行和對執行活動法律監督力度,推進困難群眾執行救助體系建設,及時實現農民合法權利。完善對經濟困難的當事人緩、減、免交訴訟費的具體條件與標準。加大刑事司法救助力度,對生活困難的被害人及其近親屬依法及時給予司法救助。加強涉農民事、行政、刑事案件的法律監督工作,確保法律正確統一實施。加大涉農公益訴訟案件辦理力度,督促相關行政機關依法履行職責。結合民族地區實際需求,進一步加強雙語法官、檢察官、律師及法律服務工作者等隊伍建設,保障各族群眾的訴訟權利。
在全鄉村矛盾糾紛化解和平安建設機制方面,《意見》提出,開展農村突出治安問題專項整治,凈化社會環境。加強對社區矯正對象,嚴重精神障礙患者,刑滿釋放人員,社區戒毒、社區康復人員等特殊人群的教育監督和服務管理。加強鄉村社會心理服務體系建設,健全完善村級心理咨詢室,建立經常性社會心理服務機制。推進“青少年零犯罪零受害社區(村)”創建,夯實預防青少年犯罪工作的基層基礎。
在推進鄉村依法治理方面,《意見》明確,大力開展農村基層微腐敗整治,推進農村巡察工作,嚴厲整治惠農補貼、集體資產管理、土地征收等領域侵害農民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依法依紀懲處發生在群眾身邊的腐敗問題。加強對農業農村環境污染等重點問題的依法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