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中國經濟網北京3月25日訊 記者李萬祥報道:我國將不斷加強法治鄉村建設,到2035年要基本建成法治鄉村。這是記者25日從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委員會印發的《關于加強法治鄉村建設的意見》(簡稱《意見》)中獲悉的。
《意見》明確,法治鄉村建設的主要目標是,到2022年,努力實現涉農法律制度更加完善,鄉村公共法律服務體系更加完善,基層執法質量明顯提高,干部群眾尊法學法守法用法的自覺性明顯提高,鄉村治理法治化水平明顯提高。到2035年,鄉村法治可信賴、權利有保障、義務必履行、道德得遵守,鄉風文明達到新高度,鄉村社會和諧穩定開創新局面,鄉村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基本實現現代化,法治鄉村基本建成。
《意見》強調,在推進法治鄉村建設中,要堅持法治與自治、德治相結合,以自治增活力、法治強保障、德治揚正氣,促進法治與自治、德治相輔相成、相得益彰;堅持從實際出發,根據鄉村自然環境、經濟狀況等不同情況,因地制宜開展法治鄉村建設,注重工作實效。
《意見》要求,各級黨委和政府要把法治鄉村建設作為全面依法治國和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基礎工作來抓,落實縣鄉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扎實推進法治鄉村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