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委員會第三次會議審議通過了《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委員會關于依法防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的意見》,習近平總書記在會上強調:要在黨中央集中統一領導下,始終把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放在第一位,從立法、執法、司法、守法各環節發力,全面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有力法治保障。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是一項持久戰、阻擊戰、攻堅戰,是對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的一次考驗。這段時間來,各級黨委、政府和有關部門深入學習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精神,堅持依法防控,在法治軌道上統籌推進各項防控工作,保障疫情防控工作順利開展。當前,全國疫情防控形勢持續向好、生產生活秩序加快恢復的態勢不斷鞏固和拓展,統籌推進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工作取得積極成效。這一切,與法治力量的推動密不可分。
加快形成完備的疫情防控法治規范體系。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指出:堅持科學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完善黨委領導、人大主導、政府依托、各方參與的立法工作格局,立改廢釋并舉,不斷提高立法質量和效率。傳染病防治法、野生動物保護法、動物防疫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等法律法規的頒布實施,標志著我國疫情防控法治規范體系已經建立,但需要在疫情應對實踐中不斷完善,加快形成完備的疫情防控法治規范體系,充分發揮法治的引領和推動作用。堅持科學立法,就是要適應經濟社會發展需要,推進立法精細化。把握疫情立法特點,深入疫情防控第一線,獲取第一手資料,確保立法符合病毒感染、疫情傳播規律;堅持民主立法,就是將公開原則貫穿于立法全過程,擴大法律的社會基礎。發揮黨委領導作用、人大主導作用、政府重要作用,同時深入人民群眾、傾聽民眾呼聲、采納民眾意見,使疫情防控立法符合民眾要求;堅持依法立法,就是要加強合憲性合法性審查,維護憲法權威和法制統一。疫情防控立法必須符合憲法法律精神,同時要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并嚴格按照立法法規定的相關原則、權限、程序進行立改廢釋,遵循程序正義,確保立法質量,實現以良法促進疫情防控的目的。
加快形成高效的疫情防控法治實施體系。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指出:堅持法治建設為了人民、依靠人民,加強人權法治保障,保證人民依法享有廣泛的權利和自由、承擔應盡的義務。疫情防控要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確保人民成為依法防控的自覺遵守者、堅定捍衛者。尊重人民的授權主體地位。疫情發生以來,習近平總書記多次強調: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把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放在第一位。疫情防控要堅持權利保障原則,各類信息要及時準確、公開透明,保障民眾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監督權。尊重人民的力量主體地位。習近平總書記明確要求:要廣泛發動和依靠群眾,同心同德、眾志成城,堅決打贏疫情防控的人民戰爭。疫情防控要堅持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制度,發揮堅持全國一盤棋,調動各方面積極性,集中力量辦大事的顯著優勢,建設人人有責、人人盡責、人人享有的社會治理共同體,增強人民依法防控的凝聚力、向心力,依靠人民戰勝疫情。
加快形成嚴密的疫情防控法治監督體系。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指出:各級黨和國家機關以及領導干部要帶頭尊法學法守法用法,提高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動發展、化解矛盾、維護穩定、應對風險的能力。習近平總書記要求:堅持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開展疫情防控工作,在處置重大突發事件中推進法治政府建設,提高依法執政、依法行政水平。各級領導干部要提高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推動疫情防控的能力,做尊法學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在法治軌道上推動疫情防控治理。做尊法的模范,帶頭尊崇法治、敬畏法律,堅持合法性思維、規則性思維、平等性思維,樹立憲法法律至上理念;做學法的模范,帶頭了解法律、掌握法律,學深悟透疫情防控相關法律法規、政策制度精神,打牢依法辦事的理論基礎、知識基礎;做守法的模范,帶頭遵紀守法、捍衛法治,嚴格遵守法律法規、黨章黨規,把厲行法治作為治本之策;做用法的模范,帶頭厲行法治、依法辦事,牢記職權法定,守法律、重程序、受監督,把對法治的尊崇、敬畏轉化成自己的行為方式。黨的各級領導干部對疫情防控工作要親自協調、實施情況要親自監督,積極主動、依法全面履職,發揮示范帶動作用,盡早盡快打贏疫情防控持久戰、阻擊戰、攻堅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