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社會科學》2020年第4期
世界普遍交往中的人類命運共同體 李包庚
價值形式:馬克思商品拜物教批判的理論定位 吳猛
所有制適度結構:理論分析、推斷與經驗事實 楊春學 楊新銘
女性的政治地位與出生人口性別比——基于1950—2000年縣級數據的實證研究 游五岳 姚洋
論法律學說的司法運用 彭中禮
人性民法與物性刑法的融合發展 劉艷紅
中國民營企業成長路徑與機制 朱斌 呂鵬
中國“現代小說”的理論建構及其文學史意義 周海波
重論廖平、康有為“學術公案” 吳仰湘
世界普遍交往中的人類命運共同體
作者:李包庚,寧波大學馬克思主義學院教授(寧波315211)。
內容摘要:“交往”是馬克思唯物史觀思想發展過程中的一個重要概念,交往、交往的擴大、世界普遍交往表明歷史突破狹隘而孤立的地域歷史向世界歷史轉變的軌跡。黑格爾說“世界歷史的進程是一個合理過程”,恩格斯認為黑格爾的“這個劃時代的歷史觀是新的唯物主義世界觀的直接的理論前提”。生產方式、交往以及因交往而自然形成的不同民族之間的分工消滅得越是徹底,歷史就越是成為世界歷史。習近平關于人類命運共同體的倡導是對馬克思世界歷史理論在新時代的創新和發展,而馬克思的世界歷史理論包含的一個主要論題就是世界普遍交往理論,這就意味著:人類關于未來社會的“自由人聯合體”和“人類命運共同體”這兩個偉大構想都是在生產力的高度發展和世界交往的普遍展開中提出的,也將在世界普遍交往中實現。“人類命運共同體”的交往范式從根本上超越了資本邏輯,為世界普遍交往貢獻了中國智慧與中國方案。
關鍵詞:交往 世界普遍交往 世界歷史 人類命運共同體 中國方案
價值形式:馬克思商品拜物教批判的理論定位
作者:吳猛,復旦大學哲學學院暨當代國外馬克思主義研究中心副教授(上海200433)。
內容摘要:西方左翼思想家們對于歷史唯物主義的“重釋”,往往從商品拜物教批判出發,但所獲得的理論成果卻普遍背離經典歷史唯物主義的立場,從而未能實現歷史唯物主義的當代化。要實現歷史唯物主義的當代化,就要重新理解馬克思在商品拜物教批判中把握現實運動的基本方式。馬克思的商品拜物教批判并不是對于某種“事實”(不論是“觀念事實”還是“社會事實”)的批判,而是對于價值形式分析的階段性成果,即“通過一般等價物建立的商品世界”所作的進一步的形式分析。作為馬克思形式分析進程中的一個重要環節,商品拜物教批判呈現了以歷史性的普遍交換為核心的資本主義表現機制在生產者拜物教和政治經濟學拜物教的建構中所起的作用,為更進一步深入資本主義生產領域內部揭示資本主義現實運動的自否性的形式分析設置了路標。對馬克思的商品拜物教批判進行重新理解,為我們澄清了歷史唯物主義當代化的重要工作原則:一方面要堅持唯物主義的方法論原則;另一方面要保持歷史唯物主義的超越性理論視野。
關鍵詞:商品拜物教批判 歷史性 形式分析 歷史唯物主義當代化
所有制適度結構:理論分析、推斷與經驗事實
作者:楊春學,首都經濟貿易大學教授(北京100070);楊新銘,中國社會科學院經濟研究所研究員(北京100836)。
內容摘要:堅持“兩個毫不動搖”是所有制改革的基本國策。這種國策和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本身就隱含著一種動態化的所有制適度結構理念。為這種理念提供一種學術性的理論基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經濟學的一項重要任務。在純理論上,這是一個所有制結構的最適度問題,是把公有制企業與非公有制企業的目標函數差異納入模型之后的約束條件下的最適度問題。當然,如果約束條件因發展階段和社會制度的差異而不同,就會存在不同的適度結構。在社會主義中國,公有制企業天然地被賦予追求社會福利最大化的目標,絕不僅僅是彌補市場失靈的工具,而是整個社會經濟發展的重要基礎。“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包含著公有制企業與非公有制企業之間相互競爭、合作和融合的動態機制。
關鍵詞:所有制適度結構 目標函數 社會公平 微觀效率
女性的政治地位與出生人口性別比
——基于1950—2000年縣級數據的實證研究
作者:游五岳,中央財經大學金融學院講師(北京100081); 姚洋,北京大學國家發展研究院教授(北京100871 )。
內容摘要:婦女解放是中國共產黨領導的人民解放事業的重要宗旨。提高女性的政治地位,是婦女社會福利權益得到改善的基本條件。基于1700 余個縣的縣志、1990 年和2000 年人口普查以及其他代表性調查的農村數據,關于女性政治地位對于出生人口性別比長期作用的實證研究發現,1950 年各縣女性黨員占比越高,之后50 年出生人口中女性的比例越趨于正常。女性16—20 歲政治地位的提高,顯著增加了她們生育和存活子女中女孩的比例,這在計劃生育時代更為顯著。人口學的這一研究,首次為中國人民解放事業的長期社會影響,提供了一個側面的實證歷史證據。
關鍵詞:中國革命 婦女解放 女性政治地位 性別比
論法律學說的司法運用
作者:彭中禮,中南大學法學院教授(長沙410083 )。
內容摘要:在一定意義上,法律學說是運行中的法律。法官對法條的援引本質上就是對法律學說的運用,而這一運用又促進了法律學說的推陳出新。從理論層面看,在司法中運用法律學說,可以為裁判說理提供理由來源,為司法論證提供權威資源,為規范適用提供理論淵源。從實踐層面看,實證研究發現,我國存在較多運用法律學說的案例,其功能是進行法律解釋、補充法律漏洞、創制法律規則以及創新法律學說;但法律學說運用中問題較多,如法律地位較低、運用條件模糊、運用程序缺位,以及運用方法欠缺等。要通過立法構造法律學說的司法運用制度,確定立法原則,明確法律學說的界定標準,規范前提條件,遵循正當程序,講究方法運用。理論研究與實踐探究表明,法律學說司法運用制度是當前我國司法改革背景下強化裁判說理、實現司法裁判具有可接受性的一項十分有價值的制度,也是法律理論演化的動力機制。
關鍵詞:法律學說 司法裁判 司法運用 理論演化規律
人性民法與物性刑法的融合發展
作者:劉艷紅,東南大學法學院教授(南京211189 )。
內容摘要:人性民法與物性刑法相生相成,兩者都是整體法秩序不可或缺的重要組成部分。以民法總則為引領的民法典,堅持以人為本理念并充滿人性關懷,是為人性民法。刑法作為有形或無形的犯罪打擊工具,具備物性或工具主義的形而上學本質特征,是為物性刑法。在公私法相互滲透與融合的法治時代背景下,人性民法有助于強化刑法的人性色彩,并據以形成人道化的刑法立法、人本化的刑法制度、人文化的刑法解釋,實現對物性刑法的人文化成。公私法的同源性與共通性決定了物性刑法對人性民法的發展也有著強化保障的重要作用。物性刑法有助于重塑民法公平正義的價值理念,提升民法規范的強制性以及加強對民事主體私權利的保障, 并促進民法立法、民事司法的更迭與發展,實現對人性民法的影響滲透。人性民法與物性刑法的滲透與融合,是未來中國特色法學話語體系發展的全新脈絡。
關鍵詞:人性民法 物性刑法 民法典編纂 人文化成 強化保障
中國民營企業成長路徑與機制
作者:朱斌,中國人民大學社會學理論與方法研究中心副教授(北京100872); 呂鵬,中國社會科學院社會學研究所研究員(北京100732 )。
內容摘要:改革開放40 年來,中國經濟發展取得了舉世矚目的成就,民營經濟部門的成長尤為引人關注。其中,創業者是我國民營經濟發展的重要參與者。將創業的組織過程引入新興市場的精英流動研究,進而探究創業者的社會出身與其創業結果之間的關系。研究發現,初始企業規模與企業成長本質上是資源匯聚與整合的結果,而這取決于創業者特征。精英型創業者的初始企業規模、企業成長速度以及當前企業規模均要高于草根型創業者。隨著經濟改革的深入和民營經濟的增長,大企業主的社會來源總體上趨于精英化,精英型創業者特別是內源型創業者的企業規模優勢越來越突出。這種優勢的擴大主要是因為其企業的初始規模優勢在擴大,而創業以后的企業成長速度優勢并未同步擴大。政府在民營企業發展中發揮重要作用,為促進民營經濟進一步發展,釋放其創新潛力,需發揮政府監督市場運行與糾正市場失靈的職能,積極創造良好的營商環境。
關鍵詞:創業者 企業成長 企業規模 市場轉型
中國“現代小說”的理論建構及其文學史意義
作者:周海波,青島大學文學院教授(青島266071 )。
內容摘要:從1902 年梁啟超提倡“小說界革命” 到五四新文學運動,是中國小說逐步走向現代的重要歷史時期。經中國近現代作家批評家的理論和實踐探索, “現代小說”概念呈現出從朦朧意識到理性自覺、再到明確生成的發展過程。“現代小說”既是中國文學文體的不斷裂變與重構,也是小說文體的返本與開新。從“林譯小說”到魯迅小說,從梁啟超到胡適,中國近現代作家批評家對“現代小說” 所作的不同闡釋,及其對小說文體所進行的多樣探索,構成“現代小說” 的復雜形態,同時,現代小說觀念與創作也表現出“型類的混雜”的特點。中國“現代小說”在回到小說本體的同時,又突破中國古代小說和西方小說的理論局限,最終構建起中國現代小說的文體理論。
關鍵詞:現代小說 小說文體 裂變 返本開新 理論建構
重論廖平、康有為“學術公案”
作者:吳仰湘,湖南師范大學歷史文化學院特聘教授(長沙410081 )。
內容摘要:康有為《新學偽經考》《孔子改制考》是否分別源自廖平《辟劉篇》《知圣篇》,是中國近代史上一樁“學術公案”。有關廖平、康有為學術淵源的各種傳言,經廖平及其門人、子嗣、后學不斷增飾,逐漸變成“事實”,并衍出康有為“剽竊”說和廖平“影響”說。但復核羊城之會相關史實, 廖平并未以《辟劉篇》出示康有為,而《新學偽經考》已成稿,絕不可能“剽竊”《辟劉篇》;廖平、康有為論學也未達成一致,不能夸大羊城晤談對康學的影響。重讀兩人“交涉” 的基本文獻,廖平對康有為始終堅持“足下之學,自有之可也”,從未指控《新學偽經考》“攘竊”;戊戌政變后廖平與門人炮制“祖述”說,意在與康學劃界以自保,內心并不認康有為作傳人。康有為確受《今古學考》《知圣篇》影響而迅速完成經學轉向, 但不能在兩家經學之間確立唯一對應的淵源關系。通過還原史事和細讀文本,弄清廖平、康有為“交涉”的始末與真相,可對這樁百年懸案作出裁斷。
關鍵詞:廖平 康有為 羊城之會 學術淵源 今文經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