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文
英國法的主要特征(中)——與大陸法相比較 高鴻鈞
正文:(二)法官造法的兩個難題:溯及既往與缺乏民主正當性由上述可見,法官創制法律是英國法發展的主要方式之一,也是英美法系國家法律發展的重要途徑之一。當然,這會引起爭議,招致批評。其中兩種指責尤其具有殺傷力:一是法官造法有溯及既往之弊,二是法官造法缺乏正當性。就第一個問題而言,我們都知道,只有專斷和獨裁的法律才具有溯及既往的特征,因而禁止法律溯及既往(至少涉及公民的義務和制裁的法律),是現代法治的重要原則之一。
憲政起源考——以古代兩河流域神權、長老會、法律與王權的博弈為視角 魏瓊
正文:學術界一般認為,憲政最早起源于西方的古希臘與羅馬。然而,通過對古代近東地區傳世法律文獻和考古出土泥板等史料的閱讀,筆者認為,近現代憲政固然直接起源于古代希臘羅馬,但其因子卻可以追溯到古代西亞兩河流域。這種憲政因子是在古代兩河流域...
亨利二世司法改革的國家構建意義 楊利敏
正文:在世界近代史上,英國具有特殊的地位。不僅僅因為這個偏居歐洲一隅的島國一度成為地跨五洲的"日不落"商業帝國,更是因為在幾個世紀中,它是向歐洲乃至全世界輸出制度的樣板國。吉登斯將自由市場經濟和現代憲政國家稱為現代性兩個最主要的制度維度,〔1〕而在某種程度上,英國的原生制度同時為這兩者奠定了基礎。
論法學方法論與中國法學發展 許中緣
正文:引言法學方法論涉及到法學本身所具有的使命和法學學科本身的獨立性問題,因此一直處于法學研究的核心領域,所以,學者認為:"法理學中最為主要者,厥為法學方法論及法目的學二者。"〔1〕法學方法論在法學中重要性的另一個表現是偉大的法學家均是方法論的踐行者,如德國的薩維尼、耶林、拉倫茨等,法國的惹尼、日本的我妻榮等,他們都在此方面做出了巨大貢獻...
立法評估:評估什么與如何評估——金融危機后美國和歐盟立法前評估改革探討 席濤
正文:2007年美國發生的金融危機,導致了美國和歐盟國家的經濟下滑、失業、財政惡化和債務危機,但這些只是經濟社會表現出的問題。難道發達市場經濟國家沒有相應防范危機的法律法規的制度安排和保障措施?這個問題并不易回答,實踐中存在多種因素。如果有,可能是法律法規未能發揮防范危機和保障安全作用,可能是執法部門執行不力,可...
法國危險責任的生成與演進 李昊
正文:一、法國傳統的危險責任形態《法國民法典》以簡潔著稱,其侵權行為法領域為第1382-1386條這5個條文所囊括,其中四條很短且自1804年以來一直未變,〔1〕至今仍是法國侵權責任的"普通法"(droit commun),也是實質規范法國侵權損害賠償問題的主要依據。〔2〕傳統上,法國侵權行為法以過錯責任為原則,集中規定體現為《法國民法典》第1382...
訴訟與非訟的再區分——以訴訟與非訟基本模式的差異為研究進路 趙蕾
正文:非訟事件與訴訟案件確實難以區分,但是我們不能因此而不加以研究。〔1〕我們不能給予同時性這概念以任何絕對的意義;兩個事件,從一個坐標系看來是同時的,而從另一個相對于這個坐標運動著的坐標系來看,它們就不能再被認為是同時的事件了。〔2〕自古以來人們就認識到,對于民事法院的職能范圍,除了爭訟裁判之外,尚有監護性、...
法政時評
美國逃稅罪刑事法網之介評及啟示 劉榮
正文:不可否認,逃稅行為在當前的中國具有一定普遍性,據中國人民大學中國金融財政政策研究中心安體富教授分析,從納稅人經濟類型來看,我國國有企業偷逃稅面是50%,鄉鎮企業是60%,外資企業是60%,個人是90%。〔1〕美國以低稽查率,高稅收遵從度而世...
人物與思想
赫爾穆特·科英與歐洲私法史 傅廣宇
正文:引言赫爾穆特·科英(Helmut Coing,1912-2000)是20世紀德國乃至歐洲負有盛名的法學家。在他成長和活躍的年代,法學家更多地將法作為整體來看待。而今天法學內部的分工則日益精細,對具體問題的"分析"優先于對整體的"綜合"。科英的研究范圍廣泛,且在諸多領域都有精深造詣,正體現出他所屬時代的特征。作為法哲學家,他以《法...
人文對話
法學教育的職業導向性——從歷史與比較的觀點看 徐航
正文:一、問題的提出法學教育是職業教育嗎?對于這一問題,中國法學教育教育界存在多種判斷。在一流的法學教育大家那里,對這一問題的回答也不盡相同。有的學者認為,法學教育是一種素質教育,應當綜合培養學生各方面的素質。〔1〕有的學者則認為,法學教育是職業教育,要和職業需求相結合,培養職業技能和職業倫理。〔2〕有的學者則對這一問題采取中庸的態度,認為法學教育應該具...
法學譯介
法律理論是否可能?
Can There Be a Theory of Law? 約瑟夫·拉茲;楊貝
正文:你也許會問:"法律理論為什么不可能呢?"如果這意味著"參與"與法律有關的"理論爭論",那么確實沒有人質疑將法律理論化的可能性。然而,由一組體系化關聯的關于法的本質的真命題組成的法律理論是可能的——這一想法遭到了來自不同方向的質疑。這些質疑沒有一個是完全成功的。但通過檢驗其中一些質疑,我們可以更好地理解法律理論可能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