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研討】
第三人撤銷判決制度的分析與評估 張衛平
正文:關于應否在《民事訴訟法》中構建第三人撤銷判決制度是頗有爭議的問題。雖然臺灣地區在2003年修訂“民事訴訟法”時增加了第三人撤銷判決制度,但在臺灣地區的民事訴訟法學界和實務界中對該制度仍有很大的爭議?梢哉f這一問題已經成為臺灣地區民事訴訟法學理論中當前最有爭議的問題之一。筆者認為,有必要深入地探究該制度的機理及相關的理論,以便正確地評估該制度在我國民事訴訟中的必要性和現實性。
對我國民事訴訟審前程序與審理程序對接的功能性反思與構建——從比較法的視野看我國《民事訴訟法》的修改 畢玉謙
正文:一、引論 自1982年《民事訴訟法(試行)》頒布以來,我國《民事訴訟法》經歷了三次修訂,分別發生在1991年、2007年和今年(即2012年)。其中,1991年是一次全面修訂,2007年是一次局部修訂(僅涉及再審程序和執行程序),今年最新的一次屬于較大的局部性修訂。
我國新民事訴訟法與誠實信用原則——以日本民事訴訟立法經過及司法實務為參照 王亞新
正文:2012年8月31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28次會議通過了新的《民事訴訟法》。新法第13條第1款明確規定:“民事訴訟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關于誠信原則對于民事訴訟立法的意義及在民事司法實踐中的作用,法學界已經發表有數量可觀的研究成果。這些成果大都廣泛涉獵大陸法系和英美法系等比較法上的相關知識,對民事訴訟法上誠信原則之理論基礎、意義、作用、體現等加以較為全面的探討。
現代型訴訟之程序保障——以2012年《民事訴訟法》修改為背景 肖建華
正文:中國民事訴訟法正在面臨現代社會所需要的轉型。無論立法機關在2012年8月通過的《民事訴訟法》修正案是否設定了這樣的目標,它必須回應現代社會糾紛解決的需要。傳統民事訴訟倡導訴訟雙方當事人平等地對抗,體現了維護司法競技主義的精神。但在現代社會中,訴訟當事人雙方的力量明顯不對等,古典的對抗主義或絕對當事人主義訴訟結構面臨著重大挑戰。
新民事訴訟法中的程序性合意機制 傅郁林
正文:在1991年《民事訴訟法》頒行20年以后,我國新《民事訴訟法》(下稱新法)在爭議中降生了。無論還存在多少令人遺憾的欠缺和令人失望的遺漏,新法在推進當事人程序自治權方向上的努力仍然是令人矚目的。在微觀層面上,新法在管轄權、審判程序以及具體程序行為的當事人選擇權等方面大量引入程序性合意機制,一定程度上緩解了我國訴訟模式轉型過程中司法權配置的規范性與靈活性之間的緊張關系;在宏觀層面上...
比較法視域下我國民事保全制度的修改與完善 黃文藝
正文:民事保全是保障訴訟和執行順利進行最重要的手段,因而盡管所使用的名稱、保全的對象、方法、條件等有所不同,各國民事訴訟法均設立了民事保全程序。“與發達國家的保全制度相比,我國的保全制度還很不完善”、“我國當下社會環境復雜,在權利實現和救濟更為困難的現實情況下,保全制度更凸顯其重要性”...
漂移的中國民事調解制度 湯維建 齊天宇
正文:1982年3月頒行的《民事訴訟法(試行)》以及1991年4月修改頒行的《民事訴訟法》均規定了富有中國特色的調解制度,此項規定令世人關注。但是,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和人們觀念的更新,調解制度遇到了挑戰和質疑,立法上的原則也由“著重調解”悄然轉變成了“自愿、合法調解”...
小額訴訟程序及其在我國民事訴訟法修改中的完善 劉仲屹 王保民
正文:2012年8月31日,第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八次會議正式通過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決定》。從全國人大常委會這次對《民事訴訟法》修改的內容來看,不僅涉及面廣,而且是對近幾年來我國民事審判制度改革成果的一次較為全面的總結。由于篇幅所限,本文僅對小額訴訟問題展開討論。筆者擬從域外民事訴訟立法對小額訴訟的規范為視角,對小額訴訟程序展開研究,以期望在理論上對小額訴訟能形成正確的認識,從而對進一步完善我國小額訴訟制度有所裨益。
【論文】
英國法的主要特征(下)——與大陸法相比較 高鴻鈞
正文:(四)判決風格:個性化的藝術作品:上文所闡述的英國司法推理的特點,在一個維度體現了司法判決的風格。英國司法判決的風格還有以下幾個突出特征:……
美國民事訴訟管轄權研究——兼論對Personal Jurisdiction 的翻譯 王學棉
正文:由于我國與美國在國家結構、法院結構上均存在重大差別,導致兩國的管轄權制度存在重大差別。我國學術界對美國的管轄權制度的研究相對于其他制度,如發現程序、證據制度而言,差距甚遠。原因也許是我國學者覺得美國的管轄權制度對我國的管轄權制度借鑒意義不大。事實并非如此。不僅美國管轄制度中的程序正義思想對于我國管轄權的設計和完善很有幫助,而且隨著全球經濟一體化,研究美國的管轄權制度在實踐上也很有意義。
美國專利創造性制度的司法變遷 石必勝
正文:創造性是專利最重要的實質性條件,專利創造性判斷在我國專利授權確權審判中是最重要的問題,對專利創造性制度的研究有重要的理論和實踐意義。雖然國際上一般承認英國1623年的《壟斷法規》是近代專利保護制度的起點,但美國的專利制度卻是相對穩定和持續發展的典范。本文擬通過對美國專利創造性制度司法變遷的研究,對在我國司法實踐中正確判斷專利創造性提供幫助。
民事訴訟真實義務邊界問題研究 任 重
正文:真實義務是20世紀德國民事訴訟法學最為重要的論題之一。一方面,真實義務直接涉及自由主義訴訟模式的修正,關系到民事訴訟的原則博弈;另一方面,真實義務又對1877年來確定在德國民事訴訟法中的諸多制度產生重要影響。僅僅從字面含義理解,真實義務可以被定義為某人負有在民事訴訟中說出真相的義務,如果違反這種義務將受到特定的法律制裁。如果不進行更深入的思考,特別是僅僅將真實義務理解為裝飾性條款(Dekorationsnorm)的話,以上字面含義的理解基本可以讓人滿意。然而在法學討論中,“真實”無法像“義務”一樣指向特定的法學概念,因為“何謂真實”并不是一個法學問題,而是宗教和哲學研究的重要領域;谝陨显,德國民事訴訟法學對真實義務的討論是以宗教和哲學為起點,這種狀況 直到1933年才得以改變。
【法學譯介】
概念法學 【德】漢斯-彼得·哈佛坎普 紀海龍 譯
正文:一、概念法學的概念 “概念法學”是對進行數學式感念推演、與現實生活隔絕的德國法學的一種有爭議的稱呼。在歷史上,從未有法學者自稱其為概念法學的擁護者。大家一致同意的是,概念法學是某種應受批判的東西;但對于概念法學自身的定義卻意見不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