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與社會發展》2016年第6期
來源:《法制與社會發展》編輯部 作者:匿名 日期:2016-11-28 11:27:50 瀏覽:11351
·法治中國· 當代中國的國家立法模式及其原則重塑 ——實證政治視野的分析……瞿鄭龍(5) ·司法文明· 司法地方保護主義話語批評……劉忠(22) “粗疏送達”:透視中國民事司法缺陷的一個樣本……陳杭平(40) 大數據時代中國司法面臨的主要挑戰與機遇 ——兼論大數據時代司法對法學研究及人才培養的需求……張吉豫(52) 審判管理進一步改革的制度資源與制度推進 ——基于既往實踐與運行場域的分析……郭松(62) ·部門法哲學· 行政事實認定中不確定法律概念的解釋……于立深(81) 徘徊在歧義與正義之間的刑法釋義 ——網絡尋釁滋事罪司法解釋妥當性反思……陳勁陽(94) 論責任與量刑的關系……潘文博(106) ·交叉學科研究· 司法裁判中的社會科學: 淵源、功能與定位……王云清(120) 基因改造生物環境風險的法律防范……王康(132) 自我、臉面與關系:中國人的權利心理圖譜……王霞(148) ·理論縱橫· 加快建設中國特色法學體系 ——中國法學高層研討會座談會綜述……孟融 賀寧 王垚(162) 印證證明的理性構建 ——從刑事錯案治理論爭出發……楊繼文(173) |
當代中國的國家立法模式及其原則重塑
——實證政治視野的分析
瞿鄭龍
(蘇州大學 王健法學院,江蘇 蘇州 215006)
摘要:從實證政治角度考察我國立法權力的配置格局、運行方式以及由此形成的立法模式,更加具有實踐針對性與理論解釋力。改革開放以來,黨中央基于執政合法性與有效性政治考量實行主動的立法分權、人大及其常委會利用其政治符號權威與現實資源實現穩健的立法充權以及國務院及其部委借助行政權力回應改革需要的有效性優勢達致迅速的立法擴權,這構成了立法權力的分化轉移,引發了立法權力運作方式的變化,使得我國的立法模式轉向“場域—競合”模式。現行立法模式存在的正當性危機、科學性缺陷、規范性困境需要以民主化、理性化、法治化原則予以重塑,立法模式的民主化變革對于我國政治體制民主化進程具有至關重要的意義。
關鍵詞:立法政治;立法權力;立法模式;“場域—競合”;立法原則
中圖分類號:DF0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6-6128(2016)06-0005-17
司法地方保護主義話語批評
劉忠 (中山大學 法學院,廣東 廣州 510275)
摘要:地方保護主義話語體系在當代中國司法體制改革中處于主導性地位。司法地方保護主要發生在1990年代中期之前。1992年啟動的經濟、社會、政治的結構性變革,使得地方黨政官員進行地方保護主義的激勵逐漸弱化,障礙性條件增多。作為精于計算的理性人,訴訟當事人訴諸于上級法院對案件進行干預,不管是在一審還是二審中,在成本—收益計算和風險量值上都優于訴諸于地方黨政官員,因此其成為優選方案。來自上級法院的意見或沒有正式行文的打招呼,成為審判中外部干預的主要形態。以抑制地方同級黨政機關干預,倚重上級法院管理為內容的研究,錯置了基本的關注方向。
關鍵詞:地方保護主義;上級法院保護;優選;常態
中圖分類號:DF82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6-6128(2016)06-0022-18
“粗疏送達”:透視中國民事司法缺陷的一個樣本
陳杭平(清華大學 法學院,北京 100084)
摘要:民事送達具有“粗疏”的鮮明特征,并體現在郵寄、直接、公告等各種送達方式之中。“粗疏送達”從外在視角看是由司法資源投入相對不足引起的,從內在視角看送達制度規定的不合理、復審監督的寬縱含糊等則加劇了這一現象。因為送達的粗疏產生程序保障瑕疵,極易引發當事人的不滿并經常導致民事裁判被二審或再審撤銷,既使民事裁判喪失終局性與公信力,又難以通過程序實現正當化。為了改革“粗疏送達”,除了提升司法在宏觀資源分配格局中的位次之外,還應通過對現行制度作合理化改革,提高司法資源的使用效率,并在此基礎上加強審判監督,逐漸實現“有限責任-精密司法”的新制度均衡。
關鍵詞:法院送達;精密司法;有限責任
中圖分類號:DF0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6-6128(2016)06-0040-12
大數據時代中國司法面臨的主要挑戰與機遇
——兼論大數據時代司法對法學研究及人才培養的需求
張吉豫 (中國人民大學 法學院,北京 100872)
摘要:大數據技術中蘊藏著巨大價值,將引起思維范式和產業運作方式等多方面變革。大數據技術的發展和廣泛應用為司法領域帶來了新的挑戰和機遇。一方面,大數據時代的數據保護及證據規則仍有待司法實踐的探索,以在法律制度和規則尚不明晰和系統的變革時期,積極發揮司法能動性,為促進社會公平正義和新的秩序的建立貢獻司法智慧和司法經驗。另一方面,大數據技術在提升司法能力、提高司法公正、優化配置司法資源、促進司法機關與社會公眾良性互動等方面可對司法起到輔助支撐作用。面對大數據時代的挑戰與機遇,司法對法學教育提出了進行交叉學科人才培養的需求。
關鍵詞:大數據;司法;個人信息權;數據產權;法學教育
中圖分類號:DF0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6-6128(2016)06-0052-10
審判管理進一步改革的制度資源與制度推進
——基于既往實踐與運行場域的分析
郭松 (四川大學 法學院,四川 成都 610064)
摘要:既往審判管理呈現出管理基點的控制性、管理對象的復合性、管理過程的貫通性、管理方式的單一性與管理重心的偏頗性等特點,其運行處于由司法邏輯與行政邏輯高度混同、法院組織高度行政化的科層結構與地方法院競爭性的關系結構構成的復雜場域中。審判管理的諸多問題在很大程度上正是由其所決定。審判管理進一步改革必須著眼于破解其所處場域深層結構性要素的制約,充分利用新一輪司法改革形成的相關制度資源,從三個方面推進,即:明確區分司法邏輯與行政邏輯,防止行政邏輯在審判管理中越位;合理改造法院內部結構,推動審判管理從集權行政化管理向分權專業化管理轉型;積極引導地方法院的競爭回歸理性,摒除審判管理功利化的行為取向。
關鍵詞:審判管理;實踐樣態;場域構成;制度資源;制度推進
中圖分類號:D916?2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6-6128(2016)06-0062-19
行政事實認定中不確定法律概念的解釋
于立深 (吉林大學 法學院,吉林 長春 130012)
摘要:“不確定法律概念”是法理學和各部門法中經常遇到的基礎術語,它們被用于行政法律規范和行政訴訟判詞之中。不確定法律概念不僅僅涉及到法律適用中的解釋問題,其所指涉的事實認定的爭議性,使得概念解釋進一步復雜化。不確定法律概念與行政事實相互纏繞、相互印證,在做出不同種類的行政行為時,對二者相互關系的理解也有很大的差異。在實務中,行政執法者、法官、律師和學者們已經形成了初步的共識,通過行政解釋、技術標準、裁量基準、專家意見使不確定法律概念的解釋進一步法定化,主張常識性的經驗判斷與專業論證相結合,注重不同文化形態和政府規制目標下的不同理解。同時,不確定法律概念所關涉的行政事實認定,應該達到一定的證明力標準才能被采信,對該不確定法律概念的解釋,才能被視為有說服力的解釋。
關鍵詞:不確定法律概念;行政事實;法律解釋
中圖分類號:DF3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6-6128(2016)06-0081-13
徘徊在歧義與正義之間的刑法釋義
——網絡尋釁滋事罪司法解釋妥當性反思
陳勁陽 (吉林大學 法學院,吉林 長春 130012)
摘要:學界對兩高的網絡尋釁滋事罪《解釋》妥當性之爭,實質上是解釋方法選擇之爭,肯定說與否定說均難以令人信服。三段論的解析發現,《解釋》的規定是一種法律擬制,是基于法律用語歧義而進行的較為隱蔽的法律擬制。超越解釋方法之爭,惟有對《解釋》加以正義觀念上的思辨,才能澄清法律用語歧義的正確處理方式。正義觀念可以用法律融貫性與比例原則加以檢視。適當的歧義,允許被相同處理;不適當的歧義,應被區別對待。《解釋》中的網絡尋釁滋事行為也應遵循上述正義觀念,分別加以處理。
關鍵詞:網絡;尋釁滋事罪;司法解釋;歧義;正義
中圖分類號:DF6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6-6128(2016)06-0094-12
論責任與量刑的關系
潘文博 (馬克斯—普朗克外國與國際刑法研究所,
德國 弗萊堡 D-79100)
摘要:刑法體系中預防因素地位和功能的變化使責任階層與量刑的關系發生深刻的變革。責任概念的內涵經歷了從純主觀的原始設定到去主觀化和規范化、再到現代社會下的實質化的演變過程,從而在原有的責任階層中判斷責任和預防。量刑層面的各個理論也判斷責任和預防,并且預防在量刑中起著愈發重要的作用。由于責任階層和量刑在判斷內容和發揮功能上的一致性,以及犯罪論責任和量刑責任不需要區分為兩個不同的概念、犯罪論中的預防本身從刑罰論而來,從而可以將責任階層與量刑結合為需罰性的階層,應罰性與需罰性的關系亟需重新調整。考察責任階層與量刑的關系對我國刑法理論的發展具有重要的啟示意義。
關鍵詞:犯罪論責任;量刑責任;量刑;預防;需罰性
中圖分類號:DF6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6-6128(2016)06-0106-14
司法裁判中的社會科學:淵源、功能與定位
王云清 (廈門大學 法學院,福建 廈門 361000)
摘要:在回應法律的認識論危機的過程中,法律科學逐漸從自然科學范式向社會科學范式轉變。社會科學之所以能夠進入司法裁判,很大程度上源于法官需要借助外部視角尋求法律問題的解答。社會科學對司法裁判的貢獻可以表現為三個方面:在常規情形下,社會科學可以用于證明裁判性事實;在非常規情況下,社會科學可以為改變法律現狀提供與立法性事實相關的信息;作為一種混合用法,社會科學還可以作為社會框架的證據,通過提供與社會語境相關的信息,影響案件的后果權衡。然而,社會科學判斷僅僅只是法律分析的起點而不是終點,法官在運用社會科學的過程中始終擁有相當大的裁量權,司法中的社會科學判斷不能忽視法學思維的前置性。與此同時,為了保證社會科學的司法適用建立在理性基礎上,需要社會科學工作者和法官通力合作,一方面,社會科學研究人員應該努力生產出高質量的研究成果,另一方面,法官除了學習教義學知識之外,更應該自覺了解社會科學方法論。
關鍵詞:社會科學;立法性事實;裁判性事實;社會框架;法學前置
中圖分類號:DF0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6-6128(2016)06-0120-12
基因改造生物環境風險的法律防范
王康 (上海政法學院 法律學院,上海 201701)
摘要:基因改造生物環境風險具有技術上的客觀性和社會感知上的主觀性,由此產生實證主義和社會建構論兩種基因風險觀,應在技術理性和社會價值兩個維度的平衡中形成相應的規制路徑。我國現行有關法律框架存在立法科學性、技術性、實效性等方面的缺陷,呈現風險防范不足的窘境。在風險責任理念下,重建社會信任體系,確立風險預防原則,實踐社會共存責任,應成為我國基因改造生物風險規制的法律理性。我國未來應基于基因改造生物環境風險的事實和社會基礎,適當借鑒域外經驗,確立以《基因技術法》為核心的風險責任法秩序,確立生態安全、風險預防、公眾參與、社會共存、嚴格責任等法律原則,設置獨立的專門監管機構,制定風險評估、風險溝通、風險成本分配等方面的具體規則,進行全過程、全領域、全方位的風險防范。
關鍵詞:基因改造生物環境風險;基因污染;轉基因;風險責任;基因技術法
中圖分類號:DF0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6-6128(2016)06-0132-16
自我、臉面與關系:中國人的權利心理圖譜
王霞 (南京理工大學 知識產權學院,江蘇 南京 210094)
摘要:權利心理問題是一個反映現代法治社會共同性特點的問題,是關于法治發展過程中人們對權利的認知與內化的基本過程及其一般規律的回答;同時它又是一個反映具體國家與社會的不同特性的問題,是關于一國民眾對權利認知內容和思維方式的整體性描繪。不存在超脫于一國社會現實情境的權利心理,人類所共享的權利心理的內容與過程也都展現在不同的社會形態中,在各自多樣性中展現普遍一致性的特征。在當下,建設法治中國不能不關照中國人的權利心理,中國人的自我意識、顏面觀和人際關系鏈共同繪制了中國人的權利心理圖譜,而這一圖譜也恰恰構成了法治中國建設的底色與基調。
關鍵詞:權利心理;自我意識;顏面觀;差序關系
中圖分類號:DF0-05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6-6128(2016)06-0148-14
印證證明的理性構建
——從刑事錯案治理論爭出發
楊繼文 (西南財經大學 法學院,四川 成都 611130)
摘要:在當前刑事錯案治理的大背景下,我國刑事印證理論存在批判替代論和修正完善論的理論爭議。刑事錯案的生成不能歸因于印證模式,而程序化的印證模式只能是治標不治本。針對當前刑事印證理論存在的理論誤解、絕對主義誤讀以及應用的局限性等困境和問題,有必要從印證的本體論視角進行修正和完善。作為證明方法的印證,具有對象特定性和信息完整性,是對案件確定事實的不斷追尋。印證的原理需要從命題論、過程論、融貫論和科學論四個方面進行分析和闡釋,最終通過印證的分類適用來實現其有效性。
關鍵詞:刑事錯案;印證;自由心證;命題論;融貫論
中圖分類號:DF6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6-6128(2016)06-017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