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理中國研究】
1.如何發現法理?
作者:豐霏(南京師范大學法學院 )
內容提要:“法理”依托載體呈現自身。根據差異與解析法理要素技術方法的不同,可以將“法理”的載體大體分為有關法理的詞語、概念,諺語、格言,命題、論述,判例、案例,故事,法條等六組十種代表形式。意欲發現“法理”,就需要依據“法理”的載體進行“淘寶”。
關鍵詞:法理;法理載體;法理泛在
【依法治國研究】
2.中國經濟法治的問題及其改進方向
作者:張守文(北京大學法學院,中國法學會經濟法學研究會)
內容提要:中國的經濟法治在整個法治體系中日益重要,但存在突出的“剛性不足”問題,并由此形成了“柔性法治”的特色。對“柔性法治”的認識需一分為二,應正視其在經濟和法治等領域的積極作用和消極影響,從而揚長避短,適度增強法治的剛性,這是中國經濟法治的改進方向。中國未來的經濟法治應當寬嚴結合、剛柔并濟,以充分保障各類市場主體的經濟自由,并使其通過公平競爭而各得其所;同時,還應統分結合,激勵相容,以切實保障各類公共物品的供給,實現整個經濟和社會的良性運行和協調發展。
關鍵詞:經濟法治;柔性;剛性;改進
3.民法典應承載憲法對家庭之制度性保障
作者:劉練軍(杭州師范大學法學院 )
內容提要:家庭在中國人的生活中居于顯赫之地位,個人的生存和發展都離不開家庭。憲法第49條國家保護家庭之規定,意味著家庭之制度性保障。民事立法理應為實現此等憲法旨意而形構一系列規范制度,以維護在憲法上具有獨立價值之家庭,否則就涉嫌違反作為法秩序基礎的憲法。然而,既有的民事立法未將家庭作為一個民事主體,傳統的家產制亦喪失它原有的法律地位,個人主義盛行,家庭主義萎縮。值此民法典編纂之際,此等家庭式微之狀況應該得到糾正。民法典須賦予家庭民事主體地位,維護家產制,構筑平等的家庭關系,以呵護家庭固有的法律地位。
關鍵詞:民法典;制度性保障;家庭;憲法
【法學范疇研究】
4.行為法律經濟學視野中的“法律確定性命題”
——以規則和標準的分類為線索
作者:田源(青島科技大學法學院 )
內容提要:傳統法律經濟學將“法律確定性命題”濃縮為規則和標準的分類問題,對應于法律實施的目標,在何種情況下采用相對精確的規則及相對模糊的標準就成了在“成本-收益”的分析框架之下可選擇的事項。在借鑒心理學對過去的不確定性和未來的不確定性區分的基礎上,行為法律經濟學進一步推進了傳統法理學和傳統法律經濟學關于“法律確定性命題”的討論。不僅為規則和標準的各自適用條件尋找心理學依據,作出系統性調整,而且為法律決策者利用法律不確定性來改善法律決策和提高法律實施效果提供了可能。
關鍵詞:不確定性;最優精確度;規則;標準;行為法律經濟學
【司法文明研究】
5.“法無明文規定”的基本類型與裁判規則
作者:莊緒龍(華東政法大學 )
內容提要:法的滯后性與不周延性等特性,決定了“法無明文規定”是成文法國家無法避免的客觀現象。公力救濟的程序正當性、訴權的人權屬性以及實質正義實現等現代法治理念,要求司法機關即便面臨“法無明文規定”困境,也不得對抗“司法不能拒絕裁判”的基本原理。經由司法實例分析,“法無明文規定”現象存在功能型、授權型和目的型的類型區分。經由不完全歸納,“法無禁止即可為”的私法自治規則、私法自治不得侵害他人合法利益規則、義務附加的權利補足規則以及法益衡量規則,可以為司法機關面臨“法無明文規定”困境時提供科學的裁判指引。
關鍵詞:法無明文規定;司法不得拒絕裁判;私法自治;權利補足;法益衡量
6.指導性案例適用的阿基米德支點
——事實要點相似性判斷研究
作者:雷檳碩(上海交通大學凱原法學院 )
內容提要:作為近年來法學界的研究熱點,指導性案例的理論研究取得了豐碩的成果,但其在司法實踐中的適用情況卻不盡如人意。導致這種境況的主要原因之一是沒有相應的適用方法、技術與細致規則。形成指導性案例適用的方法、技術與細致細則的關鍵在于進行事實要點相似性判斷。進行事實要點相似性判斷必須解決四個問題:為什么對比要點?對比什么要點?要點相似性需要達到的程度如何?最后,輔之以必要的例證說明要點相似性判斷的過程,形成可資利用的指導性案例適用技術。在回答為什么對比要點的同時,還回答了指導性案例的性質、適用方式與技術性要求等問題。
關鍵詞:指導性案例;類比;相似性;事實要點
【西方法哲學研究】
7.價值一體性命題的法哲學批判:以方法論為中心
作者:鄭玉雙(中央財經大學法學院 )
內容提要:德沃金所捍衛的價值一體性命題主張價值之間的相互融貫和支持,包含著本體論、認識論和方法論上的基本主張。方法論立場是該命題的關鍵性內容。德沃金主張價值實踐是解釋性實踐,價值理論是解釋性的、一階實質理論。這種方法論立場否定了元倫理學的存在基礎,同時給一般法理學帶來了嚴重挑戰。然而,元倫理學在方法論上并不會導向懷疑主義,而且能夠幫助一般法理學走出方法論上的困境。將一般法理學視為元規范性探究的一部分,即探究法律思想和討論如何適應于現實實在的說明性事業,可以捍衛一般法理學的二階方法論立場。一般法理學的元規范性屬性可以突破價值一體性命題的挑戰,但仍然需要解決一些新的理論難題。
關鍵詞:價值一體性;方法論;元倫理學; 一般法理學;元規范性探究
【部門法哲學研究】
8.刑法立法的類型化表述及其提倡
作者:陳偉;蔡榮(西南政法大學 )
內容提要:刑法條款的修訂旨在填補原有立法規定上的不足,但過于頻繁的立法調整反映出我國刑法適應性的不足。精細化的刑法立法既有適用統一性的追求,又有從立法層面防范罪名“口袋化”的良愿。但過于精細的刑事立法與實踐需求功能存在抵牾,限縮了司法者的解釋空間,也無法及時與社會實踐中出現的多樣犯罪形態相對應。刑法規范具體與抽象的辯證關系,要求立法者在立法活動中運用類型思維,通過犯罪類型的本質特征來描述構成要件,采用類型例示法等技術選擇,在動態中兼顧明確性與適應性之間的平衡。
關鍵詞:刑法;立法;精確;類型化
9.走向“經濟法法理學”:經濟法研究進路反思
作者:張繼恒( 江西科技師范大學法學院,西南政法大學)
內容提要:當今中國經濟法研究中存在的西方范式與本土話語之間的沖突,以及由此提出的“我們需要什么樣的經濟法研究”的問題,引發了人們對經濟法研究進路的反思和追問。通過梳理與評判既有成果可以看出,法教義學進路的經濟法研究研究雖然獲得了一定發展,但未來中國的經濟法學卻不宜走向法教義學的立場;經濟法跨學科研究盡管有著還未實現的潛力和繼續成為學術增長點的可能,但將其他社會科學的理論與方法引入經濟法研究只能作為思考經濟法的一個輔助工具。經濟法法理學實質上是對經濟法教義學、經濟法跨學科研究等研究范式的改造和拓展。它秉持經濟法之法哲學立場,取向哲理性的經濟法知識,以實現對經濟法的整體性闡釋為己任,以期促進經濟法研究中國化。
關鍵詞:經濟法研究進路;經濟法法理學;經濟法教義學;經濟法跨學科
【法治文化研究】
10.論中國人權文化的正當性根基
作者:齊延平( 山東大學法學院)
內容提要:中國已抵達文明轉型的臨界點,人們的行為方式、社會的價值取向乃至國家的制度與政策選擇進入波動調整期,對人權文化與中國傳統關系予以重新反思是非常必要的。在思想體系層面上,中國傳統與人權文化是沖突的;在制度法統意義上,其與人權文化是對立的。對傳統文化的重拾與重建,應限于共同體情感凝聚、國家文化認同和社會道德建設領域;超越此領域,就會造成對人權文化建設的破壞。從自然-社會人性和發自同理心的共同道德出發,完全可以確立中國人權文化建設的出發點和正當性根基,既無需照搬西方,亦無需求援傳統。
關鍵詞:思想觀念;制度法統;自然-社會人性;共同道德;人權文化
【法學·法律方法研究】
11.我國司法方法論:學理研究、實踐應用及展望
作者:焦寶乾( 浙江大學光華法學院)
內容提要:近些年來,我國的法官與學者結合實務所做的有關司法方法論的學術研究,成果越來越多。一些實證調研成果反映出我國不同地區的法官對司法方法論的應用狀況。司法方法在我國裁判實踐中雖然已有一定的應用,但仍舊存在很多不足。目前,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已經形成。在全面依法治國成為時代主題的背景下,必須強調司法方法在我國法官決策中的重要地位。司法方法論也應從法律方法論中獨立出來予以深入研究。法官的司法方法理論素養及實踐技能需要大力提高。司法方法的制度空間,今后還須通過司法改革予以改進。
關鍵詞:司法方法;司法方法論;法律方法;裁判思維
【新興·交叉學科研究】
12.死緩適用影響情節的實證研究
——以614份故意殺人罪一審死刑判決書為分析樣本
作者:劉雪斌;錢偉強(吉林大學法學院 )
內容提要:由于缺乏具體的刑法規范,影響死緩適用的情節在司法實踐中一直處于相對模糊的狀態,其具體作用亦不甚明確。通過運用SPSS軟件對614份故意殺人罪一審死刑判決書中列出的情節進行統計分析,本文歸納出死刑裁量過程當中對于死緩適用具有顯著影響作用的諸多從輕從重情節。經分析發現,積極進行民事賠償等酌定情節對死緩適用具有重要影響作用,而相比之下,自首、坦白等法定從寬情節則并無特殊優勢。因此, 在我國當下故意殺人罪死緩適用中,決定人的生命有無的法官自由裁量權的行使和社會效果取向裁判思路的實踐問題必須受到高度重視。基于法官具有的關鍵地位,應使其更好地踐行羅斯提出的忠誠的義務、自我提高的義務、不傷害義務等顯見義務。
關鍵詞:死緩適用;故意殺人罪;量刑情節;二元Logistic回歸分析;顯見義務
【理論縱橫】
13.被遺忘權的解析與構建:作為網絡時代信息價值糾偏機制的研究
作者:滿洪杰(山東大學法學院 )
內容提要:歐盟《一般數據保護條例》所規定的“刪除權‘被遺忘權’”是刪除權與被遺忘權的混合,兩種權利在權能、適用范圍、受克減性等方面有重大差異。被遺忘權源于自然人獲得諒解、維持人格特質,以及保護人格尊嚴與個人生活的需求,以因應網絡社會信息去中心化、存儲永久化和獲取便利化的挑戰。信息目的性限制原則,應以信息價值視閾分析判斷。當信息處理價值低于主體人格價值時,被遺忘權即有適用之余地。但信息類型、決策目的、使用場景可對信息價值帶來影響。被遺忘權具有必要性和不可替代性,應以信息價值和生命周期為基礎構建權利體系,刪除作為處置措施應有終極性和謙抑性。被遺忘權應與言論和信息自由、歷史和統計研究需要,以及公共利益之間進行利益衡量。
關鍵詞:被遺忘權;人格需求;信息價值;權利構建
14.人權基礎上的和平
——第28屆IVR世界大會述評
作者:雷婉璐;彭巍( 吉林大學理論法學研究中心;吉林大學司法文明協同創新中心)
內容提要:本次大會的主題是“人權基礎上的和平”(Peace Based on Human Rights)。在這一核心主題下,大會共設47個特別研討組和38個討論小組,涉及論題主要包括:人權、和平及道德與法律權利的關系,恐怖主義語境下的戰爭與和平問題,難民責任問題,人權、和平與法律的概念,民族主義與人權的關系,康德的永久和平世界理論,反抗權問題,人權的理論基礎,法律、政治與社會,法治、人權、民主與正義,法律與倫理,部門法哲學,生物倫理,邏輯與認識論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