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中國
1. 世界法治指數對中國法治評估的借鑒意義
張保生 鄭飛
摘要:由于評估機構的中立性、評估對象的獨特性、評估指標的普適性和綜合性、數據來源的獨立性,以及世界各國專家和民眾的廣泛參與,“WJP世界法治指數”已逐漸為世界各國學者和政府所接受,堪稱世界“法治GDP”。當然,它也存在著調查范圍過于狹窄、主觀性評價權重較高等缺陷。相比之下,我國法治評估理論和實踐存在著評估主體缺乏中立性、指標體系強調法治“國情”或“區域性”有余而普適性不足、指標分數統計和展示過于宏觀不夠具體、法治評估范圍尚待擴展至全國等問題。因此,我國應該在積極參與并吸收世界法治指數的諸多經驗的同時,進一步完善我國的法治評估理論和方法。
關鍵詞:世界法治指數;中國法治評估;全國評估;專項評估
司法文明
2. 處分權主義與審判監督程序的結構——最高人民法院指導案例7號研究
吳俊
摘要:最高人民法院指導案例7號創造了新的程序規則。指導案例7號依托的是審査程序和再審程序彼此分割的審判監督程序結構,反映的是審判監督程序中當事人處分權與檢察院抗訴權的關系。在無涉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和第三人權益的情況下,指導案例7號在審判監督程序中確立了當事人處分權約束檢察院抗訴權的規則,在程序的開始和終結方面貫徹了處分權主義。程序法理涵攝裁判理由,裁判理由涵攝裁判要點,裁判要點涵攝裁判結果。通過分析裁判理由和裁判要點的“假定”要素和“處理”要素組合出了若干類似案件應該參照的情形。立足于一審、二審和再審程序的功能差異,以及民事司法制度的進一步完善,處分權主義在審判監督程序中應該通過該程序的集約化改革而被合理限制。
關鍵詞:處分權主義;指導案例7號;審查程序;審判監督程序
法律文化研究
3. 原則化與規則化—一《春秋公羊傳》與《春秋谷梁傳》所見周禮之實質化的兩種路徑
朱騰
摘要:禮是傳統中國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自然也是法律史學界一直關注的問題點。但是,由于受“法律儒家化”這一經典命題的影響,法律史學界的既有論述習以為常地偏重漢代之后與法逐漸相融的禮,并借此反觀周禮以致忽略了周禮自身的特質。事實上,周禮與漢以后的禮有著相當大的差異,具有較為明顯的形式性。從春秋中后期開始至戰國年代,周禮逐漸被實質化,而《春秋公羊傳》與《春秋谷梁傳》則分別闡述了實質化的一種路徑亦即原則化或規則化,并成為了漢代朝廷思考權力或刑律與道德之關系的重要知識資源。
關鍵詞:周禮;實質化;原則化;規則化
部門法哲學
4. 憲法概念的變革—一從《共同綱領》到“五四憲法”
周林剛
摘要:從憲法學的角度看,從《共同綱領》到五四憲法的發展,包含著有關憲法概念的一個重大轉變。這一發展過程體現了從敵我區分邁向憲法共同體的某種嘗試,但由于它激進地質疑了主觀權利的觀念,因此,實際上是把敵我區分內在化了。與此矛盾的過程相適應,憲法也經歷了從契約到公意、從公意到卡里斯瑪、從規范到指南的變化。最終,一種無法從傳統規范理論的層面予以理解的憲法類型被確立下來。
關鍵詞:共同綱領;五四憲法;社會契約;公意;指南
5. 組織過錯理論與受害人保護
鄭曉劍
摘要:傳統的侵權過錯理論以自然人為原型,忽視了自然人過錯與組織過錯的區分,并對組織過錯問題采取了體系回避的態度,因而難于為遭受企業活動侵害的受害人提供充分的法律救濟。現代以來,侵權法的價值取向發生了重大轉變,即由注重維護行為自由轉向注重對受損的法益進行保護,在這種社會背景下,組織過錯理論應運而生。組織過錯理論的價值基礎在于保護受害人,其內在理據在于企業的風險控制理論、報償理論、損害分散理論以及信賴保護理論。組織過錯理論的興起,既表征著現代以來侵權法的價值取向所發生的重大變化,也與現代侵權責任體系的構成密切相關。
關鍵詞:組織過錯;自然人過錯;組織義務;受害人保護
6. 金融創新視域下公司治理理論的法律重釋
馮 果 李安安
摘要:傳統的公司治理理論遵循所有權和控制權的兩權分離、股東同質化、責權利的均衡化、投票權與經濟利益的對應性等理性假設,但在金融創新的沖擊之下,所有權和控制權從分離走向了融合,股東同質化走向了股東異質化,股東的權利、義務與責任從均衡化配置走向了非均衡化配置,投票權與經濟利益不再是當然的對應關系。建構一套與金融創新相契合的公司治理理論,需要在認識論上走出幾個觀念誤區,在解釋論上重構若干制度規則。
關鍵詞:金融創新;公司治理;股東異質化;投資者至上
7. 社會中間層的經濟法主體地位析辯——由“三元框架”引發的思考
張繼恒
摘要:“國家一社會中間層一市場”三元框架是一種用來描述經濟法主體體系的基本模式。由于缺乏足夠充分的理論資源,“三元框架”適用于我國的經濟法主體理論研究仍面臨諸多困難和障礙。通過對社會中間層的總體性考察可以看出,以往的經濟法主體理論研究囿于主體獨特性的強制證成思路而忽略了主體理論與其他相關理論之間的內在關聯,從而使得“三元框架”以及由此形成的社會中間層理論喪失了法理學基礎知識的支撐和映證。在界定社會中間層的經濟法主體地位時,應當把理性的制度設計和現實的思考結合起來,著力在干預主體和干預受體之中給社會中間層尋求一個恰當的平衡點,并以此建立相應的闡釋方法與規則。
關鍵詞:社會中間層;經濟法主體地位;三元框架;社會整體利益
8. 城市街面犯罪的聚集分布與空間防控——基于地理信息系統的犯罪制圖分析
單 勇 阮重駿
摘要:街面犯罪與城市空間環境的關系一直倍受關注。依靠地理信息系統(簡稱GIS)的犯罪制圖分析,國外學者多次驗證了街面犯罪的聚集分布假設;為測試該假設在我國是否適用,本文運用Arc -GIS10.O軟件對相關研究區內1 1 23起盜竊案件進行犯罪制圖,借助點圖、路段色溫圖和社區色溫圖,通過核密度分析、最近相鄰指數分析、空間自相關指數分析,街面犯罪的聚集分布特性獲得證實c犯罪聚集分布的實證分析催生了防控對象從罪犯到地點的轉向,促進了防控策略從犯罪原因到犯罪條件的變遷,推動了針對犯罪聚集熱點的空間防控新模式的興起。
關鍵詞:街面犯罪;地理信息系統;犯罪制圖;犯罪聚集;空間防控
交叉學科研究
9. 法律符號化現象研究
牛玉兵
摘要:法律符號化是常見但卻為人忽略的法律現象。法律依賴于符號,而符號則為法律形塑,“作為符號的法律”與“作為法律的符號”構成了法律符號化的兩種表現維度。符號化對于法律的表達與運作均據有重要意義,它使法律表達日漸清晰準確,使法律運作趨于簡潔高效。法律符號化的機理建立在人的符號化能力基礎之上,體現于法律與符號諸構成要素融合共生的過程之中。然而,受符號載體的自然屬性、人們對符號認知的社會心理以及符號的社會屬性等多方面的限制,符號化的法律并不能完全描述和規范現實世界,法律的符號化必然是相對而有限的。
關鍵詞:符號;法律符號化;法律技術;法律形式
理論縱橫
10. 后現代女性主義法理學的現代性論題
鄒利琴
摘要:后現代女性主義法理學采用了后現代理論方法,旨在解決女性間的差異性訴求問題。與此同時,女性主義的政治目標始終制約理論方法的無限擴張,后現代話語理論在批判男權統治、改善女性現上存在著局限性。根據其提出的法律觀念,賦予女性一種現代性程序民主權利,更能解決差異訴求問題:由此,后代女性主義法理學與后現代理論有所出入,不能完全歸屬于典型的后現代理論,甚至為后現代理論自身提供了反思的素材。
關鍵詞:后現代女性主義法理學;后現代話語理論;現代性;程序民主權利
11. 腐敗如何損害人權
孫世彥
摘要:腐敗是濫用公職以牟取私人收益的行為。所有類型和形式的腐敗都損害各類人權,包括集體權利,經濟、社會和文化權利以及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在一些腐敗形式中,濫用公職本身就構成了對人權的損害;在另一些腐敗形式中,濫用公職本身并不構成對人權的損害,但是其牟取私利的環節必然或可能導致對人權的損害。任何人都是腐敗及其導致的對人權的損害的受害者。預防和打擊腐敗與尊重和保障人權具有相互促進的作用。
關鍵詞:腐敗;人權;聯合國反腐敗公約
12. “重重”刑罰觀對監獄行刑的效果——以刑法修正案(八)對刑罰結構的調整為分析視角
劉崇亮
摘要:刑法修訂一如既往地堅持了刑罰的工具理性,修正案(八)中的刑罰結構調整“重重”刑罰觀彰明較著,刑罰結構進一步趨重。刑罰結構的理性平衡是刑罰效益實現的前提,但最終還得經由監獄行刑效果來檢驗。“重重”刑罰觀主導下的刑罰結構趨重將造成獄內刑期總量和監獄人口規模的相應增長,進而嚴重影響獄內監管改造,最終阻礙刑罰效益的實現。監獄行刑作為刑事司法系統中最后一道工序被動承受刑罰結構趨重之痛后,在“重重”刑罰觀沒有實質性改變前,應當主動構建監獄“安全閥”。
關鍵詞:刑罰效益;“重重”刑罰觀;刑罰結構;監獄行刑
13. 論《農業協定》“綠箱”措施在中國農業補貼中的適用
王玉帥 田 恬
摘要:“綠箱”措施是WTO《農業協定》的重要組成部分,但我國“綠箱”措施的結構和力度還遠未滿足農業發展的需求。目前很多學者認為中國僅使用了1 2類“綠箱”措施中的6類,本文通過將《農業協定》相關條款與中國現行法律政策對應分析,得出我國實際上已全部使用了1 2項“綠箱”措施的結論,并在WTO框架下,結合我國具體國情與國家的大政方針,就如何更好地適用“綠箱”措施提出建議。
關鍵詞:“綠箱”措施;農業協定;農業補貼;中國農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