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習近平法治思想研究】
習近平法治思想研究之研究
作者:江必新、黃明慧(中南大學法學院、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憲法和法律委員會,中南大學習近平法治思想研究中心)
內容提要:學術滋補于科學理論而言十分重要,習近平法治思想的研究本身就是豐富發展習近平法治思想的一種重要途徑。當前,習近平法治思想研究范圍比較全面、研究學科相對集中、梳理闡釋成果顯著,整體研究趨勢向好。關于習近平法治思想的主題主線、科學內涵、理論體系、主要特征、原創貢獻等核心問題,學術界已有不少研究,存在共識也有差異。本文就必須突破的關鍵點和存在的分歧點嘗試提出觀點和思路,以提交研究者們共同探討。展望未來,學理化闡釋、學術化表達、體系化構建仍是研究之基本要求,應當始終嚴格忠實原著原文原意,從整體研究深入到領域研究,從宣介式研究深入到學理性研究,從闡釋性研究深入到發展性研究,不斷推出高質量研究成果,推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創新發展。
關鍵詞:習近平法治思想;理論體系;原創貢獻;研究綜述;研究展望
【特稿】
受虐婦女反殺案的出罪事由
作者:張明楷(清華大學法學院)
內容提要:在受虐婦女反殺案中,施虐者存在事前的暴力,而且有再次實施暴力的蓋然性,但在被殺害時則處于不能抵抗的狀態。雖然容易為殺害施虐者的受虐婦女找到從寬處罰的理由,但僅此并不夠,還必須為受虐婦女尋找出罪事由。將受虐婦女的反殺行為認定為正當防衛或者阻卻違法的防御性緊急避險的觀點,不符合我國刑法關于正當防衛與緊急避險的規定,也并非一般化解決方案;將受強制、受虐婦女綜合征以及免責的緊急避險作為出罪理由,也不合適。應當以超法規的責任阻卻事由宣告受虐婦女的反殺行為無罪:在受虐婦女確實缺乏期待可能性的情形下,應當宣告無罪;在受虐婦女并不完全缺乏期待可能性時,應認定受虐婦女對期待可能性存在不可避免的積極錯誤,依然缺乏期待可能性,因而沒有責任,也應宣告無罪。
關鍵詞:受虐婦女;正當防衛;緊急避險;期待可能性
文明秩序的同心圓結構——中國憲法中的“統一戰線”析論
作者:喻中(中國政法大學法學院)
內容提要:根據中國憲法關于統一戰線的規定,可以看到當代中國的文明秩序及其建構方式:一百年來,在中國共產黨的領導下,通過“畫出最大同心圓”,形成了同心圓結構的文明秩序。從事實層面上看,當代中國文明秩序的同心圓結構是中國共產黨領導的統一戰線建立起來的。從思想史層面上看,當代中國文明秩序的同心圓結構還可以追溯至華夏文明秩序建構的初始時期,《堯典》《禹貢》《王制》分別描繪了華夏早期文明秩序的同心圓結構。此外,考察西方文明秩序的三角架結構,在三角架結構的映照下,更有助于彰顯華夏文明秩序的同心圓結構。
關鍵詞:中國憲法;統一戰線;同心圓;文明秩序;黨的領導
【專論與爭鳴】
比例原則在香港特別行政區終審法院的適用
作者:周銳恒(北京航空航天大學法學院)
內容提要:香港終審法院適用比例原則判斷權利限制的正當性。該院對比例原則的適用經歷了從二步到三步、再到四步的演變。多數情況下,該院直接認可立法會或特區政府提出的限制目的,并肯定限制目的與限制措施之間存在合理聯系。“不超出必要范圍”和“明顯缺乏合理依據”是第三步采納的審查標準,前者審查強度高于后者,最近的司法實踐給人一種該院偏愛后者的印象。在第四步,該院未作過價值判斷。終審法院適用比例原則時頻繁援用比較法,搭建比例原則分析框架、闡明正當目的內涵以及在第三步發展不同強度的審查標準是該院援用比較法的三種主要情形,來自英國樞密院、歐洲人權法院以及加拿大最高法院的判決的影響最為顯著。
關鍵詞:比例原則;比較法;正當目的;合理聯系;明顯缺乏合理依據
雙層結構下智能合約條款的建構路徑
作者:程樂(中南財經政法大學與蒙特利爾大學)
內容提要:智能合約有廣義與狹義之分。狹義智能合約僅指“if;A;then;B”的“自動履行條款”,在私法上屬于法律行為中的負擔行為。廣義智能合約由“自動履行條款”和“非履行條款”組成。“自動履行條款”的強制履行功能有違意思自治,應受到使用規則與技術的雙重限制。“非履行條款”雖不直接關涉義務履行,但絕對去中心的交易模式,導致當事人有財產權益受損之虞。改“去中心化”為“弱中心化”,保留適度監管,為“非履行條款”使用者提供必要的權利救濟,能夠在犧牲部分交易效率的情況下,保證智能合約的使用安全。
關鍵詞:智能合約;自動履行條款;非履行條款;私法自治;弱中心化
功能主義刑法解釋論“問題性思考”命題檢討
作者:魏東(四川大學法學院)
內容提要:中國語境下的功能主義刑法解釋論應當認真對待和深刻檢討“問題性思考”這一法哲學基礎命題,從偏重結果的功能主義轉向結果與方法并重的、整體有效性的功能主義,從法官決策行動論轉向法官決策有效論,堅定主張并深刻論證刑法解釋方法確證功能體系化命題,努力追求并真正實現刑法解釋結論合法性、合理性和合目的性“三性統一體”有效性。當前應進一步完善具有中國特色的案例指導制度,從微觀上具體展開中國本土化的問題性思考,切實解決機械司法問題,并以此作為當下我國功能主義刑法解釋論的重要創新點。
關鍵詞:刑法解釋;問題性思考;整體有效性;司法公正論
認識網絡犯罪:基于類型思維的二元視角
作者:蘇青(西安交通大學法學院)
內容提要:概念思維的局限性使網絡犯罪的概念界定困難且意義有限,而多元、動態的類型思維能夠為認識網絡犯罪提供更為全面的視角。當前學界對網絡犯罪類型的研究均有一定的不足之處。從犯罪的經驗類型與規范類型之二元視角出發,可以將網絡犯罪進行多層劃分。網絡犯罪的經驗類型包括針對計算機系統的犯罪、數據犯罪、計算機工具、程序犯罪以及與網絡內容高度相關的犯罪。以此為基礎,結合法益論從規范角度又可將網絡犯罪分為侵害公法益的網絡犯罪與侵害私法益的網絡犯罪、實害網絡犯罪與危險網絡犯罪、作為網絡犯罪與不作為網絡犯罪以及純正網絡犯罪與不純正網絡犯罪。
關鍵詞:網絡犯罪;類型思維;經驗類型;法益;規范類型
論我國上市公司重整中的“府院失衡現象”及其協調
作者:王毓瑩(中國政法大學法律碩士學院)
內容提要:“府院聯動”是實現我國公司破產重整市場化、法治化的有效路徑,但我國上市公司重整中存在的“府院失衡現象”直接影響了府院聯動目的的實現。上市公司重整中政府公共管理身份、股東身份與管理人身份的混同致使政府對重整的過度干預,直接降低了法院在公司重整中的主導地位,導致上市公司重整市場化程度低、債權人利益受到侵害。為解決“府院失衡現象”,應明確兩者在上市公司重整中的角色定位,法院的主導地位不應動搖,政府僅應發揮輔助性作用。在此定位基礎上,確立上市公司可重整性標準,并由法院指定專業人員調查重整可行性,成立破產重整管理人協會,除對債權人信息披露外還需強化重整中對法院的信息匯報等,以期實現府院關系的平衡。
關鍵詞:上市公司重整;府院聯動;破產管理人;破產重整
共享經濟背景下我國勞動關系認定標準的路徑選擇
作者:楊浩楠(廣東外語外貿大學法學院)
內容提要:共享經濟背景下的互聯網用工牽涉平臺、消費者、網約工三方主體,且因網約工擁有一定從業自主權并提供部分生產資料,而有別于勞動者僅提供勞動力并以全然服從用人單位監督管理為主的典型勞動關系。在勞動關系傾斜保護和勞務關系不傾斜保護的二元制度設計中,互聯網用工對勞動法制度的沖擊主要表現為企業頻繁借助互聯網平臺去勞動關系化,規避勞動法責任與義務。在勞動關系認定標準中強化對網約工合法權益的保護,有助于維護公平的市場競爭秩序和保障政府財政收入。基于我國國情,借鑒域外經驗,完善我國勞動關系認定標準的路徑如下:在認定模式層面繼續堅持要件構成模式,在技術手段層面采用推定前置下的個案裁判,在理論依據層面適當納入經濟從屬性要素。
關鍵詞:共享經濟;勞動關系;控制權測試標準;經濟現實測試標準;ABC測試標準
在線民事訴訟的法律規制——基本框架與思路
作者:張衛平(煙臺大學法學院)
內容提要:本次民事訴訟法修訂以提升訴訟效率為目標,首次就在線訴訟進行規定。“等效原則”和“同意規則”為在線訴訟的進一步發展奠定基礎。雖然以當事人同意作為適用前提有助于防止或減少因為不滿在線訴訟結果所發生的程序爭議,但完全以“等效原則”作為在線民事訴訟規定依然存在諸多不足。線下的訴訟行為在內容上不能涵括線上訴訟行為,制定專門的《在線民事訴訟特別程序法》具有現實意義。統一訴訟平臺、特有原則、線上線下轉換、在線立案和審前準備、在線庭審規則等將成為今后的主要關注點。
關鍵詞:在線訴訟;等效原則;同意規則;在線庭審;元宇宙
【立法研究】
“基本”與“其他”:對《民事訴訟法》相關制度和程序修訂的體系化思考
作者:潘劍鋒(北京大學法學院)
內容提要:2021年《民事訴訟法》修訂主要涉及獨任制、司法確認、小額訴訟的適用范圍、以及在線訴訟及送達規則等,對作為基本制度和基本程序的合議制、普通程序、傳統線下訴訟、送達等都構成沖擊。需要明確民事訴訟法以公正為基本價值,以司法審判為基本功能,以合議制為基本制度,以普通程序為基本程序。其他制度和程序都服務于民事訴訟法的基本價值和基本功能。應當以“基本”與“其他”之間的關系衡平為核心線索,實現民事訴訟法律規范的體系化、科學化建構。
關鍵詞:民事訴訟法;2021修法;基本制度;基本價值;基本程序
作為訴訟行為的送達
作者:傅郁林(北京大學法學院)
內容提要:送達與正式通知幾乎同義表明我國送達制度傾向于通知的實效性,但其可行性又因缺乏分級制度而導致擬制送達的濫用。送達制度應依托我國相對成熟的民事訴訟法律關系理論、民事訴訟行為理論和民事裁判效力理論。各訴訟主體在不同程序環節就送達這一訴訟行為所承擔的角色義務與相應權利,所遵循的行為規范和有效要件,都是在中國式的職權主義與辯論主義妥協模式的邏輯框架內展開的;應以相應事實的證明與推定規范,結合送達與受送達的行為代理與法律擬制,確定通知與送達的法律效果與瑕疵救濟,從而在送達規范的實效性功能之不可欲與儀式性功能不可靠的兩難困境之間謀求合理平衡。
關鍵詞:送達;司法送達;訴訟送達;訴訟行為;民事訴訟行為
民訴法修改背景下的訴訟費用改革
作者:王福華(上海交通大學凱原法學院)
內容提要:本次民訴法修法將民事案件繁簡分流和訴訟程序簡化作為主要目標,實現了對訴訟資源的首次調節。但修法目標能否最終實現,尚取決于對訴訟資源的二次調節,要借助訴訟成本與費用機制工具,激勵當事人做出正確的程序選擇。在訴訟費用方面,還要最大限度降低利用簡易程序、小額程序和在線審理案件的訴訟成本,實行優惠的收費標準;對于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當事人應最大限度負擔訴訟費用,以反映實際訴訟成本。同時,還要兼顧訴訟費用的激勵功能和懲罰功能,確立“以敗訴者負擔為原則,以制裁濫訴為輔助”的訴訟費用負擔標準,保持司法供給與司法需求兩者的均衡。
關鍵詞:訴訟費用;訴訟成本;繁簡分流;程序簡化
科學配置民事訴訟第一審程序的邏輯起點
作者:占善剛(武漢大學環境法研究所、武漢大學法學院)
內容提要:第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二次會議通過的《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決定》第(九)項至第(十三)項對小額訴訟程序作了重要的修改和補充,凸顯了小額訴訟程序固有的程序特質,使其與簡易程序、普通程序一道體系化地構成了民事訴訟第一審程序。在第一審訴訟程序的配置上,修改后的《民事訴訟法》承襲了1982年《民事訴訟法(試行)》以來陳陳相因的“簡單的民事案件簡易審理”的法理邏輯。“簡單的民事案件簡易審理”不僅有違民事訴訟程序分層的基本原理,也不符合民事訴訟運行的內在規律。由于訴訟標的額彰顯了當事人需要裁判保護的實體權益并且具有易為當事人識別、法院判斷的外部特質,科學配置民事訴訟第一審程序應以訴訟標的額的大小為邏輯起點。
關鍵詞:一審訴訟程序;簡單的民事案件;訴訟標的額;小額訴訟程序;簡易程序
民事審判中的非訟事件訴訟化現象及克服
作者:郝振江(上海財經大學法學院)
內容提要:與德日等國家及地區的訴訟事件非訟化趨勢相反,我國民事審判中對非訟事件訴訟化存在著嚴重的路徑依賴。這種現象不僅導致審判成本增加從而嚴重地浪費審判資源,而且易于使民商法等實體法規范的目的落空。2021年12月底民事訴訟法修改時采取的繁簡分流措施,以及理論上提出的訴訟程序和非訟程序交錯適用方案均不能克服這種現象。當下較為有效的措施應當是制定非訟事件程序法,確立非訟程序異于訴訟程序的獨立原則和制度,以實現被訴訟化的非訟事件的回歸。
關鍵詞:民事訴訟法修改;非訟事件訴訟化;繁簡分流;程序交錯
“案多人少”的成因與出路——對本輪民事訴訟法修正之省思
作者:任重(清華大學法學院)
內容提要:“訴訟爆炸”和“案多人少”是我國法官的直觀感受,其也逐漸成為理論界的關注熱點和立論基礎。“訴訟爆炸”雖能得到統計學支持,但并不構成“案多人少”的主要原因。與德國數據相比,我國不存在顯著的“案多”問題。《民法典》的正確實施預計將帶來民事案件數量的進一步攀升。“案多人少”緣起于法官員額制改革在短期內引發的“人少”。本次修法集中于“人”以及“人案關系”的程序簡化,“案”較為遺憾地在本論修法中失語。在法官員額短期內無法驟增,而當事人民事程序權利保障尚不充分的背景下,最大限度整合解決“案多”,是科學化解“案多人少”的必由之路。
關鍵詞:訴訟爆炸;案多人少;法官員額制;獨任制;小額程序
【生態文明與環境法治】
土壤污染治理責任的減輕機制研究
作者:余耀軍(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法學院)
內容提要:我國《土壤污染防治法》和《民法典》規定了土壤污染責任人的修復責任,但并未規定免責事由。這會造成企業因擔心承擔土壤污染修復責任而降低在已開發地塊上投資意愿的不良后果。美國1980年的《超級基金法》確立了嚴格責任和連帶責任,責任主體十分寬泛,意在快速籌措污染土壤治理資金。由此帶來了因企業壓力過大而降低投資治理污染土地等問題,觸發了歷經40年的建立減輕企業污染治理責任機制的探索,確立了無辜土地所有者抗辯、善意購買者抗辯、相鄰財產所有者抗辯、資金支持,時間壓力減輕等制度。同時,嚴格責任的適用有所放松,連帶責任的承擔有所限定。這些改革使其土壤污染治理責任承擔機制合理化。我國也應對建立土壤污染治理責任減輕機制,明定抗辯事由,并結合土壤污染治理責任承擔方式的動態性,增加相關主體間的協商空間和路徑,對所涉及的各種權益進行均衡保護。
關鍵詞:土壤污染;治理責任;減輕機制;抗辯事由
環境法損害擔責原則法理基礎的經濟與社會論證
作者:劉志堅(安陽工學院)
內容提要:損害擔責原則作為環境法基本原則,其經濟維度的基礎是污染行為的負外部性,經濟學上的負外部性概念轉化為法律上的負外部性,意指行為人因合法或非法的行為損害了他人、社會的權利或受法律保護的利益而應承擔法律上的義務和(或)責任。損害擔責原則采用了整體主義的法律觀,通過運用私法、公法以及公私混合法來解決污染行為的負外部性問題。損害擔責原則社會維度的基礎在于環境社會連帶關系與環境利益沖突、社會公共環境福利、人類追求良好生態環境及追究污染環境違法行為的情感與欲求。
關鍵詞:損害擔責原則;法理基礎;經濟維度;社會維度;整體主義
【實務評析】
“貸款基準利率”與“貸款市場報價利率”的司法適用偏差及其糾正
作者:譚啟平、周冠宇(西南政法大學,西南政法大學民商法學院)
內容提要:司法實踐中普遍存在自2019年8月20日起用貸款市場報價利率取代貸款基準利率的司法適用偏差,具體表現為法院不當釋明并要求當事人變更利率、擅自變更約定或法定利率等情形。這不僅導致法律適用錯誤、損害當事人信賴利益,還進一步造成同案不同判現象頻繁出現、損及司法統一與公正。究其原因,主要在于貸款基準利率已經取消的認識偏差及相關司法解釋的溯及效力混亂不清。基于利率市場化改革的漸進性及立法修改的滯后性,貸款基準利率與貸款市場報價利率將在一段時期內繼續并存。實踐中應糾正自2019年8月20日起一律適用貸款市場報價利率的不當做法,根據具體情形參照適用《民法典時間效力規定》確定利率基準。此外,還應修改金錢債務遲延履行利息既有立法、建立金錢債務遲延履行利息一般制度、明確相關司法解釋的溯及力基準時,從而實現利率標準的規范統一。
關鍵詞:利息;貸款基準利率;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民法典適用;民法典時間效力
患者知情同意能力研判
作者:葉欣(武漢大學國際教育學院)
內容提要:患者知情同意能力之判定,關涉患者知情同意權利。迄今為止,學界關于患者知情同意能力之判斷,有行為能力說、識別能力說、意思能力浮動說等多種觀點,鑒于醫療領域的特殊性,基于保護患者知情同意權利、防范醫療風險之考量,在理論上,應將患者知情同意能力從民法上的行為能力和侵權法上的識別能力區分開,形成患者知情同意能力之獨立判定標準;在實踐中,應當構設醫學評估和司法裁決二元化認定模式,并確定醫學評估前置性地位和司法裁決的終局性地位。
關鍵詞:患者知情權;同意權利;患者知情同意能力;患者知情同意能力的醫學評估;患者知情同意能力的司法裁決
商標惡意搶注法律適用研究
作者:寧立志、葉紫薇(武漢大學法學院)
內容提要:商標所蘊含的巨大無形財產價值和商標注冊制度的固有弊端誘發了惡意搶注未注冊商標、跨類搶注已注冊馳名商標、搶注域外商標和商標囤積等各類商標惡意搶注行為的產生和屢禁不止。出于建設知識產權強國、營造良好營商環境和高質量發展等現實社會需求,加強對商標惡意搶注的規制勢在必行。而我國現行《商標法》總體而言是較為混亂的,其中可適用于規制商標惡意搶注的條款極為分散,亟需對其法律適用關系予以研究和厘清,依據商標惡意搶注行為的類型和具體情況恰當、準確地選擇適用商標法中的不同條款,并靈活適用競爭法、著作權法、侵權責任法等其他部門法對商標惡意搶注予以補充規制,以實現對商標惡意搶注行為的全面有效制約。
關鍵詞:商標惡意搶注;法律規制;法律適用;商標法;競爭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