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錄
習近平法治思想專論
習近平法治思想中的憲法觀.................................................苗連營,陳建(3)
法律文化與法律價值
人類命運共同體思想的中華法文化意蘊............................................李栗燕(16)
論傳統法中的神秘數字--數字人類學的法律之維.............................. 高一飛(24)
公司法修改專題
再思公司經理的法律定位與制度設計..........................................趙旭東(36)
中國公司資本制度體系化再造之思考............................................朱慈蘊(48)
公司認可生效主義股權變動模式--以股權變動中的公司意思為中心.........李建偉(65)
科技新時代法學
論個人信息的刑事調取--以網絡信息業者協助刑事偵查為視角...............裴 煒(80)
解釋論視角下《電子商務法》定制搜索結果條款的規范目的及限制適用......葛江虬(96)
全媒體時代攝影作品的著作權保護......................... ....................孫吳亮(109)
反貧困法治
反貧困法治的中國道路...........................................................楊強(120)
邁向更好的治理--中國貧困治理法治化的遠謀....................................鄭若瀚(131)
認罪認罰制度專論
認罪認罰案件量刑建議精準化--內涵新解與采納規則重構
......................................陜西省人民檢察院課題組(142)
法律制度探微
救濟進路下不完全履行的定位和效果...............................................武騰(153)
債務加入法律適用的體系化思考................................................夏昊晗(165)
侵占不法原因給付物的法律規制--以刑民評價沖突的消解為切入點.........陳少青(180)
反悔人民調解協議致訴案件起訴對象與審理范圍之厘定..........................李喜蓮(191)
摘 要
習近平法治思想中的憲法觀
苗連營 陳建
鄭州大學法學院
摘要:學習宣傳和研究闡釋習近平法治思想,憲法是一個不可或缺的重要維度和關鍵視角。習近平法治思想深刻揭示了憲法生成演變的中國邏輯、憲法精神實質的政治內涵、憲法價值取向的人民立場、憲法功能定位的建構使命、憲法治國理政的戰略思維和憲法生機活力的實踐指向,標志著我們黨對憲法的認識和實踐達到了一個新的高度。對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憲法的重要論述進行系統梳理和分析,不僅可以為我們更好地認知和理解中國憲法提供科學的理論指引和方法指南,而且有助于加快構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憲法學的概念體系、理論體系和話語體系,進而為新時代堅持依憲治國、依憲執政提供堅實的學理依據與支撐,為世界憲法文明的發展與進步貢獻中國獨特的經驗和方案。
關鍵詞:習近平法治思想;中國憲法;憲法觀
人類命運共同體思想的中華法文化意蘊
李粟燕
河南大學馬克思主義學院
摘要:人類命運共同體思想作為新時期中國處理國際關系的重要指導理論,具有深刻的時代內涵和文化要義。共同的合作利益、國際社會本位理念的形成為人類命運共同體思想的提出提供了物質基礎、理論需求,而零和思維博弈法則的失措、人類中心主義“主客體二分法”的無助,呼喚新的國際規則、尋求新型全球生態觀。在此背景下,中華法文化中的當代價值得以彰顯,其中“天人合一”的和合思想、“重義輕利”的義利觀,不僅具備當代國際法的意義,且與西方法治思想中的環境公平理論、理想主義義利觀不謀而合,體現了中西法治一定意義上的契合性。
關鍵詞: 人類命運共同體;中華法文化;和合思想;義利觀;國際法
論傳統法中的神秘數字--數字人類學的法律之維
高一飛
浙江工商大學法學院
摘要:數字的神秘性作為傳統法律的一個鮮明特征,主要來自“神秘數字”這一人類學的概念,根源于原始社會對時空的直觀認知以及有限的計數能力,并通過集體無意識的文化導引機制,沉淀到法律文化的深層,在特定語境下影響著法律的廢、改、立。而在現代化的浪潮之下,伴隨著社會轉型和法律制度變遷,法律中的數字出現了“去神秘化”的趨向,一定意義上促使現代法律成為具有量化功能的社會規范和行為標準。這一趨向既是因為數字本身的祛魅,也與“自創生”法律系統的生成密切相關。正是以價值無涉的數字為基礎元素,現代社會被逐漸納入到了理性化計算的范疇,從而契合了法的客觀性、確定性價值。
關鍵詞: 傳統法;神秘數字;數字人類學;法律文化;法律現代化
再思公司經理的法律地位與制度設計
趙旭東
中國政法大學民商經濟法學院
摘要: 經理的法律性質和法律地位是我國公司法中最模糊和令人困惑的問題。對其學理上的各種不同界定不過是在不同法律關系中對經理所做的觀察,反映了經理法律性質的多元屬性。我國公司法上的經理是名副其實的公司業務執行機關,而且是主要的業務執行機關。將董事會定性為業務執行機關不過是對既往歷史事實的闡述或沿襲和搬用境外公司法理論和立法。任何公司都離不開日常管理,經理機構設置的必要性顯而易見,因而關于經理機關設置及其職權的法律規范應具有一定的強制性。經理與法定代表人并無二致,應改革我國法定代表人制度,在堅持其法定性的同時對其唯一性作適度突破,即采取雙法定代表人制度、確認經理為公司法定代表人。
關鍵詞: 經理;業務執行機關;公司代理人;法定代表人
中國公司資本制度體系化再造之思考
朱慈蘊
深圳大學法學院
摘要: 公司法資本制度改革在政策引導下不斷放松對前端的管制,忽視對資本制度后端的配套規則構建,導致資本制度體系不協調。資本制度體系化再造的理綱仍然是資本三原則,但對資本三原則內涵與功能的理解應當與時俱進。公司資本承載著保護債權人與構筑公司獨立人格的雙重功能,在此基礎上重新審視資本制度前端的全面認繳制,應當限制認繳期限,完善加速到期制度與出資規則,同時引入無面額股制度。資本制度后端的部分規則存在缺陷,在商事實踐的創造性演進下暴露出嚴重問題。“打補丁”式的司法回應無法承載不斷涌現的新型商業模式,引入償債能力測試是資本制度后端改革的可行路徑。公司資本制度是公司法三大主線之一,與公司治理制度、股東和股權制度環環相扣,體系化再造需要對三大主線制度同時進行改革。資本制度體系化建設最可能產生的后果是立法對董事受信義務需求的回應。
關鍵詞: 資本制度改革;資本三原則;償債能力測試;認繳制;代理成本
公司認可生效主義股權變動模式--以股權變動中的公司意思為中心
李建偉
中國政法大學民商經濟法學院
摘要:立法論與解釋論對有限公司股權變動模式的界定不明,引發各級法院同案不同判、類案不類判現象,減損了司法權威。對基于法律行為股權變動模式的規則設計離不開三個維度的考量:股權的社員權本質;股權變動的組織法背景;公司章程限制股權轉讓條款的執行機制。為此,需要確立公司在股權轉讓中的獨立主體地位與獨立意思參與機制。既有的股權變動模式忽略了此點,漠視對公司、其他股東利益的保護,制度成本高昂。公司認可生效模式糾正了上述錯誤。其主張轉讓合同生效僅產生債的效力,轉讓人負有請求公司認可受讓人為股東的義務,公司認可的受讓人即為股東,得向公司主張股權。只要設計出關于公司認可行為的嚴格技術性規范,公司濫用認可權損害股權轉讓自由原則的擔憂實無必要。
關鍵詞:公司意思;認可對抗;認可生效;組織法
論個人信息的刑事調取--以網絡信息業者協助刑事偵查為視角
裴煒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法學院
摘要: 向網絡信息業者調取用戶個人信息是當前刑事偵查取證的重要措施之一。其所具備的技術便宜性和規范便宜性使得調取措施呈現出擴張的趨勢。但是,在“信息主體—網絡信息業者—偵查機關”這一信息傳遞鏈條中存在兩個層面的非自愿性,信息主體將個人信息提供給網絡信息業者并不意味著放棄其所享有的相關權益。基于此,有必要對當前刑事偵查措施體系下對調取的任意性措施予以矯正,基于信息類型和來源對調取措施進行分層,并在保障信息主體知情權的基礎上協調網絡信息業者與偵查機關之間的信息調取機制。
關鍵詞: 調取措施;網絡信息業者義務;個人信息類型化;知情權
解釋論視角下《電子商務法》定制搜索結果條款的規范目的及限制適用
葛江虬
復旦大學法學院
摘要:《電子商務法》第 18條第 1款(定制搜索結果條款)規定的“個人特征”可劃分為設備信息、服務記錄、主體身份與行為偏好四類。依文義解釋,針對上述特征定制搜索結果的電商均被要求提供自然結果選項,否則即產生法律責任,導致適用范圍過寬的后果,有予以限制適用之必要。由目的解釋出發,定制搜索結果條款的規范目的應為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結合定制搜索結果的行為性質與特征,“合法權益”應指向消費者知情權與受尊重權。其他消費者權利因法律保護競爭秩序、促進社會整體福利而作用于消費者的反射利益則不應包括在內。若定制行為未侵害前述兩種權利,則不應適用定制搜索結果條款。根據對《電子商務法》與我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體系解釋,定制搜索結果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主要可分為“侵害知情權型”與“侵害受尊重權型”兩大類型。前者的判斷標準在于經營者是否真實、全面地披露其定制搜索結果之相關情況;后者的判斷標準在于經營者定制搜索結果是否存在實質性歧視。
關鍵詞:定制搜索結果;電子商務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行為歧視;大數據殺熟
全媒體時代攝影作品的著作權保護
孫昊亮
西北政法大學經濟法學院
摘要:全媒體時代攝影作品的著作權糾紛大量增加并日益復雜,甚至出現了“版權蟑螂”現象,導致了司法資源的浪費和利益失衡。究其原因,在于司法上對攝影作品獨創性認定標準偏低,立法上攝影作品的著作權條款存在制度缺陷。我國應將“藝術審美”作為攝影作品的要件,提高攝影作品的獨創性認定標準,在《著作權法》中增設“照片”鄰接權,解決攝影作品保護中的諸多問題,促進全媒體下作品和信息的更好傳播,維護社會公共利益。
關鍵詞:全媒體;攝影作品;著作權;獨創性;鄰接權
反貧困法治的中國道路
楊強
西北政法大學法治學院
摘要: 中國特色的反貧困法治,經歷了體制改革式反貧困、開發式反貧困和精準扶貧式反貧困三個階段,形成了市場調節為基礎、政府主導為主體的發展中國家反貧困法治模式,創造了減貧治理的中國樣本,是馬克思主義反貧困理論中國化的最新成果。應合理定位政府扶貧職能,實現扶貧方式從微觀到宏觀、從直接到間接的逐步調整,同時提高貧困人口的權利保障,推進我國反貧困模式從動員型治理向法治型治理轉型。中國的反貧困法治注重保障人民的相當生活水準權、生存權、發展權、平等權,為發展中國家的反貧困提供了可資借鑒的成功經驗。
關鍵詞: 反貧困;人權;法治
邁向更好的治理--中國貧困治理法治化的遠謀
鄭若瀚
西南政法大學人權研究院
摘要:隨著精準扶貧方略的實施和脫貧攻堅的深入,中國的貧困治理步入嶄新階段,在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背景下,貧困治理的法治化吁求應運而生。對貧困治理在當下為何以及如何訴諸法治的問題,既有研究未能給予充分重視和回應。經驗地審視可以發現,中國當下的貧困治理仍有其無法突破的瓶頸,集中表現為長效性治理難題、權利導向不足和歷次治理行動遺留或滋生公平隱患,這些瓶頸使得法治的意義得以躍然呈現。貧困治理對于法治的具體訴求則在于,補正治理的“績效合法性”,通過引導、規范權力建立有效約束,通過多維賦權形成有效激勵。將貧困治理付諸法治化實踐的要義在于:其一,應厘清步驟,區分短期任務、中期目標和遠景方案;其二,宜兼收形式法治與實質法治之義,既恪守規則、程序之治,注重過程控制,亦需實現免于貧困權利的“權利化”;其三,需掌握好法治的力道,處理好“常規治理”與“超常規治理”的關系以及法律與其他規范的關系,借力而為且量力而行。
關鍵詞:貧困;治理;法治;免于貧困的權利
認罪認罰案件量刑建議精準化--內涵新解與采納規則重構
陜西省人民檢察院課題組
摘要: 通過梳理量刑建議的實踐發展,可以發現,在認罪認罰案件的語境下,量刑建議已由無約束力的求刑意見,逐步轉變為起訴前檢察機關作出的正式承諾。這種轉變,以優化司法資源配置、實現以審判為中心的訴訟體制改革為目的,以加強量刑建議的“精準性”為手段。量刑建議精準化的內涵,可以劃分為形式與實質兩個側面,前者以最高人民檢察院推動的量刑建議政策為依據,包括量刑建議的確定刑化和確定刑量刑建議的全面化兩個要素;后者則由檢察機關客觀公正立場和認罪認罰案件中量刑建議的效用所決定,包括實體適當性和程序及時性兩個要素。各級檢察機關在執行最高人民檢察院確定刑量刑建議及其全面化政策的同時,應當平衡適當性與及時性。在為《刑事訴訟法》第 201條構建采納規則時,不必固守以往幅度刑量刑建議的“采納”概念,可以將在確定刑量刑建議以下一定幅度內判處刑罰作為確定刑量刑建議的采納標準,從而重構確定刑量刑建議的采納規則。
關鍵詞: 認罪認罰;量刑建議;精準化;采納規則
救濟進路下不完全履行的定位和效果
武騰
中央財經大學法學院
摘要:《民法典》第 582條是關于不完全履行的一般規定,可能被誤解為我國債務不履行體系實行原因進路的表現形式。嚴格意義上的原因進路是指在不同的不履行形態之間,解除、實際履行、代替給付的損害賠償等救濟的構成要件存在實質差異,故必須為其分別設計規則群,并盡可能精準地予以區分。《民法典》合同編中只存在救濟進路,不履行形態的劃分僅是為了使救濟內容更具體或者使抽象的構成要件具體化。不完全履行規定中的救濟方式與遲延履行規定中的救濟方式目的相同時,發生規范競合;目的不同的,相關救濟方式可以聚合。債務人試圖通過有效的補正實現完全履行的,其依據《民法典》第 582條享有獨立的抗辯權,可中止債權人與其補正內容相沖突的履行請求權或者代替給付的損害賠償請求權。該規則不僅有助于在補正方式之間進行合理選擇,也有助于協調實際履行與代替給付的損害賠償之間的關系。
關鍵詞:不完全履行;救濟進路;違約責任;債務人補救權;民法典
債務加入法律適用的體系化思考
夏昊晗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法學院
摘要: 債務加入介于保證和獨立保證之間,系人保之一種。債務加入人負擔的債務與原債務構成連帶債務,二者于加入之時具有同一性,其后即各自獨立發展,僅于連帶債務涉他效力的范圍內互生影響。在不與其擔保功能相抵牾的限度內,連帶債務規定自可直接適用于債務加入。債務加入與免責的債務承擔不存在任何共性,并無可得適用的共通規則。基于利益狀況的高度類似性,在不與債務加入的本質特征相抵觸的限度內,保證規定原則上應當類推適用于債務加入。體現人保一般性規則的保證規定尤其是保證人資格禁止規定和保證要式規定應予類推適用,以從屬性和補充性為前提的保證規定原則上不得類推適用,與連帶債務規定存在類似性的保證規定自無類推適用的必要。公司對外擔保規定應類推適用于債務加入,以免滋生法律規避行為。
關鍵詞: 債務加入;連帶債務;免責的債務承擔 ;保證;公司對外擔保
侵占不法原因給付物的法律規制--以刑民評價沖突的消解為切入點
陳少青
對外經濟貿易大學法學院
摘要: 圍繞同一不法原因給付的法律事實,刑法與民法之間的評價沖突難以消解,此時需要從刑民交叉回歸到刑民分立,劃定刑民各自規制的案件事實。案件事實的相對性是違法判斷相對性的基礎內容,屬于緩和的違法一元論與違法相對論的共通部分,所以對侵占不法原因給付物的處理不應因違法判斷的立場不同而有所差異。不法原因給付制度要求給付物歸受領人所有,在符合民事不法原因給付的場合,阻卻侵占罪的成立,民法適用區間之外屬于刑法的評價范圍,對此需要對區分說予以修正。如果給付行為的不法程度較輕、給付尚未終局或者受領人的不法程度更高,受領人將給付物非法占為己有,構成侵占罪。
關鍵詞:不法原因給付;刑民分立;所有權;侵占罪
反悔人民調解協議致訴案件起訴對象與審理范圍之厘定
李喜蓮
湘潭大學法學院
摘要: 對當事人反悔人民調解協議致訴案件起訴對象和審理范圍的確定,實踐中的做法不一。究其原因,乃相關法律規范對人民調解協議的性質未予明確規定,學理上亦未形成通說觀點所致。明確反悔人民調解協議致訴案件的起訴對象和審理范圍,相關立法應明確人民調解協議之民事合同的法律效力,具體規定當事人任意反悔人民調解協議應承擔與違反民事合同一樣的法律責任。同時,法官在確定因反悔人民調解協議致訴案件的審理對象時,應結合人民調解協議乃解決糾紛過程中所生概念之本質,遵循當事人的訴訟請求決定法院審理范圍的基本法理。除此之外,法官還應適時回應被告的妨訴抗辯,對任意反悔人民調解協議之當事人予以法律制裁,以彰顯人民調解協議的法律約束力。
關鍵詞:人民調解協議;審理對象;處分權原則;抗辯
責任編輯:焦和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