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區域合作協議的法律效力
葉必豐,法學博士,上海交通大學法學院教授。
摘要 在應然層面,區域合作協議對締約主體具有拘束力。這種拘束力源于政府的誠實信用原則,其實定法依據是憲法上的“法治國家”條款、單行法條款和判例。區域合作協議也具有對締約主體實現拘束的可能性,即被適用或被實施的可能性。實現拘束的機制是組織法機制和基于組織法的責任追究機制,動力在于公眾的推動。涉及公眾權利義務的區域合作協議,經立法程序或有利害關系的公眾同意,對公眾具有直接規制力。區域合作協議經組織機構實施,或通過行為法機制,對公眾具有間接規制力。
關鍵詞:區域合作協議 行政協議 拘束力 實效 規制力
2. 不動產登記基本范疇解析
孫憲忠,法學博士,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研究員。
摘要 不動產登記法在性質上主要屬于登記程序法,應對納入不動產登記的權利類型、不動產登記的基本原則、登記管轄權、一般登記程序和特殊登記程序等問題作出規定。可以納入不動產登記的權利不僅限于《物權法》和其他法律中規定的物權,還包括法律和行政法規規定的可以登記的債權。不動產登記的主要功用是公示不動產上的權利狀態,但不動產登記對于不動產權利的變動所起的作用略有不同。不動產登記簿采取物的編成主義,只有權利人、利害關系人以及法律規定的國家機關才能查詢不動產登記簿。
關鍵詞:不動產登記 登記能力 不動產登記簿 不動產登記類型
3. 區域貿易安排與所得稅差別待遇的消除:現行機制與未來路徑
張智勇,北京大學法學院副教授。
摘要 WTO多邊貿易體制和區域貿易安排并不干涉其成員的所得稅制度。然而,各國的歧視性所得稅措施和正常稅制所導致的差別待遇還是會對國際貿易和投資產生壁壘效應和扭曲作用。對于構成貿易壁壘的所得稅歧視措施,區域貿易安排沿用WTO的非歧視原則來進行規制;對于各國所得稅制所導致的差別待遇,區域貿易安排則借助國際稅收協定來處理。不過,WTO的非歧視原則和國際稅收協定的現行機制并不能徹底消除所得稅差別待遇,多邊貿易體制和國際稅收協定都有進一步完善的空間。對于追求更高自由化水平的區域貿易安排來講,可嘗試其它新的機制。
關鍵詞:區域貿易安排 國際稅收協定 所得稅差別待遇
4. 唐代的請托及其法律治理困境
謝紅星,法學博士,江西財經大學法學院講師。
摘要 請托是包括唐代在內的傳統社會的普遍現象。唐代實踐中的請托從類型上看主要有司法請托、科舉請托、銓敘請托、政治性請托;從途徑上看包括直接向主司請托、委托監臨勢要向主司請托、委托與主司關系密切之人向主司請托、委托與監臨勢要關系密切之人向主司請托;從手段上看包括以財物請托、以情色請托、空手請托。唐律對請托罪作了規定,同時追究請托人與受請托人的法律責任,但效果顯然不理想。既因實踐中請托方式的隱蔽,也因監臨勢要權勢的威懾抵消了法律制裁請托的威力,而根源在于傳統社會公權力的私化及其有效監督之缺乏。
關鍵詞:請托 人情社會 監臨勢要 公權力私化
5. 知識產權法院制度設計的本土化思維
張廣良,法學博士,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副教授。
摘要 我國知識產權法院的制度設計,本土化思維至關重要。為此,有必要全面摸清我國知識產權司法保護的國情,對我國知識產權法院的職能予以準確定位,在法院層級、管轄范圍、人員組成及審理規則上進行本土化的頂層制度設計。
關鍵詞:知識產權法院 司法審判機制 本土化 司法體制改革
6. 虛假訴訟與對調解書的檢察監督
李浩,南京師范大學法學院教授。
摘要 近年來我國民事訴訟中虛假訴訟頻發,對司法公正造成了嚴重損害。虛假訴訟案件大多采用調解方式結案。為了應對虛假訴訟形成的調解書,立法機關增加了人民檢察院對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的調解書提出抗訴或檢察建議的規定。基于虛假訴訟形成的調解書損害的利益類型各不相同:有的損害了國家的經濟利益,有的損害了社會的經濟秩序,有的妨害了社會管理政策,有的損害了案外第三人利益。虛假訴訟損害的是復雜客體,所有的虛假訴訟都損害了國家司法上的利益和社會的公序良俗,因而對第三人利益造成損害的虛假訴訟的調解書也應當屬于檢察監督的范圍。
關鍵詞:虛假訴訟 調解書 檢察監督 司法公正
7. 刑法學研究的五個關系
張明楷,清華大學法學院教授。
摘要 我國的刑法學難以適應社會發展的迫切需要,當下特別需要處理好以下幾個關系:第一,強勢理論與弱勢理論。刑法學的研究應當從弱勢理論著手,而不必以維護強勢理論為目的。第二,真問題與假問題。刑法學中的真問題,應當是前提真實與客觀存在,具有學術價值與實踐意義,并且能夠尋找到答案的問題;刑法學應當研究真問題,切忌將假問題當作真問題。第三,前見與偏見。刑法解釋只能從前見出發,并且隨時準備對前見進行修正,而且必須消除自己的偏見。第四,價值判斷與邏輯結論。任何解釋者都不能將自己的價值判斷當作邏輯結論,也不應隨其所好地接受任何價值判斷。第五,學術批判與自我反省。刑法學研究主要是一種批判性思考,批判性思考并不只是批判他人的觀點,還應包括對自己觀點的反省。
關鍵詞:弱勢理論 真問題 前見 價值判斷 自我反省
8. 論主客觀歸責間的界限與因果流程的偏離
陳璇,法學博士,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副教授,中國人民大學刑事法律科學研究中心研究員。
摘要 徹底厘清客觀歸責與主觀歸責之間的界限,既是犯罪階層判斷得以清晰化的必然要求,也是解決因果流程的偏離這一重要實際問題的關鍵所在。從主觀歸責來看,故意的認識對象僅包含行為的法益侵害危險,而不包括行為結束后的具體因果發展進程;故意的成立要件已涵蓋了故意犯主觀歸責的全部內容。就客觀歸責而言,因果流程涉及的是危險實現問題;對此應當從事后的客觀立場出發、結合評價規范的目的來加以判斷。因此,因果流程偏離的問題純屬客觀歸責的范疇。
關鍵詞:主觀歸責 客觀歸責 因果流程的偏離 故意 危險實現
9. 我國多重買賣規則的檢討與重構
孫毅,法學博士,黑龍江大學民商法學研究中心副教授。
摘要 我國司法解釋中的多重買賣規則采用“成立在先”、“先行付款”等標準以及“司法制裁論”的立場存在諸多問題,應檢討并重構。重構后的多重買賣規則應與我國獨特的物權變動立法模式相協調,與債權平等原則相統一,樹立自由競爭理念,尊重出賣人任意履行選擇權。多重買賣規則的結構為五層次的判定標準:物權優于債權、已處于物權取得的途中、出賣人的選擇、合同對價充分性安全性的考量、法官衡平裁量。
關鍵詞:多重買賣 物權變動 意思主義 登記 對抗
10. 借名買房之法律適用
馬一德,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法學院教授。
摘要 借名買房是指當事人一方(借名人)經他方(出名人)同意,以他方名義買房并登記,且房屋歸屬于借名人一方的行為。當事人常訂有借名買房協議,綜合合同法上的有名合同類型以及學理上關于典型合同與非典型合同的理論,該協議應屬混合合同。對該合同的法律適用,應采“結合說”,依個別給付所屬合同類型的法律規定加以判斷。借名登記中,出名人為房屋的登記名義人,而借名人為房屋的實際權利人,從而導致該房屋上法律物權與事實物權發生分離,在確定房屋歸屬時,應區分是否涉及第三人利益,以劃定法律物權與事實物權的保護范圍,并以此規范房屋物權變動。
關鍵詞:借名買房 法律物權 事實物權 法律適用
11. 中國量化法治實踐中的指數設計——以法治政府指數與司法公正指數的比較為中心
鄭智航,法學博士,山東大學法學院講師。
摘要 量化法治有助于政府和法院對照既有的法治標準尋找差距,從而找到法治社會建設的著力點。法治政府指數和司法公正指數是量化法治的兩項重要指數。中國在這兩種指數體系的設計思維上體現出同構性的特點。但法治政府指數和司法公正指數所秉持的設計思維,并不具有邏輯結構的同構性,而應該是在法治精神的指引下,根據政府和法院工作的特殊性,采取不同的設計思維。具體而言,中國的法治政府指數設計,需要強化中央與地方的權限劃分、尊重公民權利、政府的行政效能以及國際規則的遵守等四方面內容;中國的司法公正指數設計,需要強化法院獨立辦案,改判率、發回重審率和服判息訴率,特定人群訴權保障等方面內容。
關鍵詞:法治評估 法治政府 司法公正 法治指數 量化法治實踐
12. 美國征收補償的公平市場價值標準及對我國的啟示
宋志紅,法學博士,國家行政學院法學部副教授。
摘要 美國財產征收中的公正補償具體體現為公平市場價值標準。被征收財產的公平市場價值是一種虛擬狀態下的市場交易價格,需要通過各種評估技術手段予以確定,并以財產的最高最優使用為基礎。依據公平市場價值標準確定的補償是不完全賠償也是非個性化賠償,經過美國一個多世紀的司法實踐卻被證明是最為經濟有效的補償標準。我國征收補償制度的改革應當借鑒美國公平市場價值標準的經驗,剝離附著于征收補償的社會保障功能,建立以被征收財產價值為核心的補償制度,確立公平市場價值標準和最高最優使用規則。
關鍵詞:征收 補償 公平市場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