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产伦久视频免费观看视频,国产精品情侣呻吟对白视频,国产精品爽爽VA在线观看无码,韩国三级HD中文字幕

《法學》2020年第3期
發布日期:2020-03-28  來源:《法學》

《法學》2020年第3期要目

專題研究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法律應對

突發公共疫情依法治理的邏輯 張明軍 趙友華
傳染病疫情信息公開的障礙及克服 王錫鋅
新冠肺炎疫情、不可抗力與情勢變更 王軼
刑事政策的精準化:通過犯罪學抵達刑法適用——以疫期犯罪的刑法應對為中心 車浩
重大傳染病危機應對的行政組織法調控 王旭
疫情防控中的權力與法律——《傳染病防治法》適用與檢討的角度 趙鵬

“醉駕”型危險駕駛罪綜合治理的實證研究——以浙江省司法實踐為研究樣本 王敏遠
自然資源統一登記的物權法問題及其破解 郭潔
資源稅的改革與立法——從主導目的到稅制協調 葉金育
司法說理的市場結構與模式選擇——從判決書的寫作切入 方樂
“人民教育家”高銘暄先生法學教育思想研究 徐宏

《法學》注釋體例

 


突發公共疫情依法治理的邏輯

作者:張明軍 趙友華 華東政法大學政治學與公共管理學院

內容摘要:治國憑圭臬,安邦靠準繩。越是在重大突發性疫情所致的緊急狀態下,越要堅持依法而為來開展疫情治理。疫情治理依法而為的本質意蘊在于:依法保障疫情治理的人民性,將以人民為中心的價值理念融入到疫情治理的生動實踐;依法維護疫情秩序,使得緊急行政權的行使保持適度謙抑且避免對公民權益的過度侵越;依法執行疫情信息傳輸與規制,實現疫情信息在體制內外及時、準確和高效地傳遞輸送;依法推進疫情防治的多元協同,讓政府內部的跨組織聯動與社會主體的協作性參與均建構起應急響應的制度化程式。在疫情治理中,唯有恪守依法而為的行動遵循,才能將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的制度優勢轉換為疫情治理的整體效能,并在應對疫情危機中深入推進中國法治成長與進步。

關鍵詞:疫情治理 依法而為 新冠肺炎疫情

 

傳染病疫情信息公開的障礙及克服

作者:王錫鋅 北京大學法學院

內容摘要:傳染病疫情信息公開是政府信息公開的一個特殊領域。在傳染病疫情信息公開實踐中,社會信息需求與政府信息供給之間的矛盾加劇,呈現出疫情信息公開的功能障礙。這種功能障礙的成因包括法律規則、管理體制和社會生態等方面。就法律層面看,現有法律規則對傳染病信息公開的規定非常原則抽象,強調信息流的內部管理,忽視信息公開的預防性功能。就管理體制而言,傳染病疫情信息公開體制內嵌于管理型體制框架之中,表現出信息分配的內緊外松,內外有別,行政部門壟斷信息發布,信息競爭和流通受到抑制的特征。疫情信息公開的障礙是傳染病防治體制機制的一個短板,應當從法律規則完善、管理體制改進、社會治理生態優化等層面克服障礙,在立法中強化預防性公開,在體制層面落實治理型公開,在社會層面鼓勵競爭性公開。

關鍵詞:傳染病防治 疫情公布 信息公開

 

新冠肺炎疫情、不可抗力與情勢變更

作者:王軼 中國人民大學民商事法律科學研究中心、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

內容摘要:妥當分配新冠肺炎疫情或者疫情防控及應急處置措施給當事人造成的損失,是合同法當下必須面對且亟待回應的現實問題。這一問題的回答涉及到合同法領域的諸多制度。其中最為關鍵的是疫情或者疫情防控及應急處置措施是否屬于不可抗力?而爭議最大的,則是疫情或者疫情防控及應急處置措施導致繼續履行合同對于一方當事人顯失公平的可否適用情勢變更制度?就不可抗力條款的適用而言,以該條款生效為前提,需要區分類型:擴張型不可抗力條款約定的不可抗力事項發生,導致繼續履行合同對于一方當事人顯失公平的,不得主張適用情勢變更制度。排除型不可抗力條款全部排除了不可抗力規則的適用,不可抗力規則確認的事項發生,即使導致繼續履行合同對于一方當事人顯失公平的,也不發生情勢變更制度的適用。限縮型不可抗力條款就其保留的不可抗力事項,依然屬于不可抗力規則確認的事項,一旦發生,導致繼續履行合同對于一方當事人顯失公平的,自然可以主張情勢變更制度的適用;限縮型不可抗力條款部分排除的不可抗力事項發生,導致繼續履行合同對于一方當事人顯失公平的,不得主張情勢變更制度的適用。

關鍵詞:新冠肺炎疫情 不可抗力規則 不可抗力條款 情事變更制度

 

刑事政策的精準化:通過犯罪學抵達刑法適用

——以疫期犯罪的刑法應對為中心

作者:車浩 北京大學法學院

內容摘要:刑事政策研究應當放棄大而無當的概念演繹,回歸到如何結合本土國情合理組織對犯罪的反應這一根本需求上來。在刑事一體化的視野下,運用犯罪學分析犯罪成因,實現刑事政策與其他社會系統的溝通,對癥下藥地劃定寬嚴范圍,精準化地指導刑法適用。疫情期間的司法活動,皆是在應時而動的刑事政策指引下展開,提供了觀察當前中國刑事政策運行邏輯的極佳樣本,也是重新理解刑事政策與犯罪學和刑法適用之關系的理論契機。本文以疫期犯罪的刑法應對為中心,圍繞著編造、傳播虛假信息罪、妨害公務罪、詐騙罪和妨害傳染病防治罪的犯罪成因和法教義學,探討寬嚴相濟的刑事政策精準化的實現途徑。

關鍵詞:犯罪學 刑法適用 刑事政策的精準化 寬嚴相濟 刑事一體化

 

重大傳染病危機應對的行政組織法調控

作者:王旭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

內容摘要:應對重大傳染病危機是以現代政府為主導的行政組織任務,建立在調控特定行為的行政組織法框架之內。從一般危機類型學出發,我們需要深刻認識重大傳染病危機具有強烈的社會外溢性、社會無差別性、社會情境性和社會整體性危害等特征,并以此作為解釋原理來建構組織法教義學體系,從而優化危機應對的組織結構。我國重大傳染病危機應對的組織結構優化包括妥善處理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政府與社會的關系,要站在解釋論立場,尋求相關規范的最佳解釋并實現體系化。

關鍵詞:突發公共衛生事件 公共危機 行政組織法 法教義學

 

疫情防控中的權力與法律

——《傳染病防治法》適用與檢討的角度

作者:趙鵬 中國政法大學法治政府研究院

內容摘要:傳染病防治向來依賴公共權力的運用,在疫情爆發的緊急情況下更是如此。對法律來說,挑戰在于,如何在授予政府必要權力與對這種權力保持反思品質之間尋求平衡。從本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來看,在新發傳染病監測、納入法定傳染病管理前的即時控制等方面,法律賦予政府的權力與職責似不充分;對新發傳染病納入法定傳染病管理的行政程序亦缺少規范。與此同時,疫情爆發后,在確保常態法制和非常態法制順暢、規范的切換,為重大管制措施劃定基本的條件、范圍和程序要求等方面,亦有不少值得反思之處。

關鍵詞:疫情 權力 法律 程序 明確性

 

“醉駕”型危險駕駛罪綜合治理的實證研究

——以浙江省司法實踐為研究樣本

作者:王敏遠 浙江大學光華法學院,最高人民檢察院浙江大學檢察基礎理論研究中心

內容摘要:“醉駕”入刑以來,酒后駕駛行為的治理效果明顯。但在司法實踐中,“醉駕”犯罪呈現出一些新的特點,主要表現為案件數量增長迅猛,持續保持高位;犯罪情節大都輕微,司法處置寬緩;各地執行存在差異,爭議問題增多;司法效能嚴重制約,負面效應顯現等。經統計分析,“醉駕”犯罪治理主要存在案件證據的“薄弱”、司法適用的實踐爭議和行為規制的“潛在漏洞”三大癥結。為解決上述問題,在現行刑事法體系下,應從訴源治理的角度出發,建立刑法統一適用規則,完善犯罪打擊處遇體系,釋放認罪認罰制度效能,構建犯罪源頭防控系統。

關鍵詞:“醉駕”型危險駕駛罪 案件特征 治理癥結 訴源治理

 

自然資源統一登記的物權法問題及其破解

作者:郭潔 遼寧大學法學院

內容摘要:自然資源統一登記是針對生態空間單元進行的整體性確權登記。2019年《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暫行辦法》規定了以生態空間為獨立登記客體,對國家所有權行使主體及代表行使主體或代理行使主體登記造冊,以關聯方式公示管制性事項等全新的登記規則。為實現生態功能整體性保護的目標,因應保護優先、合理利用的自然資源資產產權改革的要求,未來立法應重釋“生態一物”的物權客體特定性標準,賦予自然資源國家所有權以登記能力,將管制性事項回歸至權利登記,通過創新物權法相關制度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法治化。

關鍵詞:自然資源統一登記 生態空間單元 自然資源所有權 管制性事項

 

資源稅的改革與立法

——從主導目的到稅制協調

作者:葉金育 中南民族大學法學院

內容摘要:不論是《資源稅條例(草案)》,還是《資源稅暫行條例》,也不管是《資源稅法(征求意見稿)》,還是《資源稅法》均未創設立法目的條款,也未能明示資源稅的課稅目的。與之形成鮮明對比的是,諸多規范性文件卻供給了多元且時有沖突的資源稅設立之目的。鑒于資源稅法的政策法事理、資源行為稅的事物本性和特定目的稅的機理特性,在未來資源稅改革與立法時,有必要參酌特定目的稅二元機理構造,增設目的條款,明確“促進資源節約集約利用”目的的主導地位,列示財政收入籌集和納稅人權利保護目的的附隨位序,并以專款專用制度為主導目的保駕護航。唯其如此,資源稅之目的變遷規律才能得到尊重,科學規范、便于操作、易于接受的資源稅法文本方可呈現,各資源相關稅制才能相互界分,彼此馳援,從而助推中國的生態文明建設。

關鍵詞:資源稅 立法目的 資源節約集約利用 主導目的 稅制協調

 

司法說理的市場結構與模式選擇

——從判決書的寫作切入

作者:方樂 南京師范大學中國法治現代化研究院、江蘇高校區域法治發展協同創新中心

內容摘要:司法說理不僅是一種語言表達和文字寫作的技術,更是一種市場化行為。這一行為的市場化特征由內、外兩重結構組成。就外部市場結構而言,因由開放社會的到來所造成的社會結構開放性以及社會價值多元化,不僅使得司法說理的格式化力量逐步在減弱,也導致國家統一性的書寫模式和簡單化的司法說理方式無法滿足社會多元化的司法需求。就內部市場結構而言,盡管一直以來它都帶有一定的封閉性并且也未發生大規模阻礙法官在司法說理上的知識突破或者利益隱藏的情形,但也在悄然分化并日漸朝著開放性的趨勢轉變。司法說理必須因應這種開放社會所帶來的市場化需要,建立起一種以“面向當事人”為主兼及“面向社會”的司法說理分工,以便滿足不同司法說理需求的同時,通過法院/法官之間的良性司法說理競爭建立起司法的新權威。

關鍵詞:判決書 司法說理 司法分工 司法知識生產 司法體制改革

 

“人民教育家”高銘暄先生法學教育思想研究

作者:徐宏 華東政法大學刑事法學院

內容摘要:高銘暄先生作為唯一全程參與新中國刑法立法工作的學者,是新中國刑法學和刑法學教育的主要奠基者和開拓者,為我國刑法學的人才培養和科學研究作出重大貢獻。高銘暄先生在近七十年的教育生涯中,始終堅持馬克思主義的立場、觀點與方法,始終秉持法學教育的人民性,始終抱持改革創新的精神,一以貫之地注重理論與實踐的緊密結合、歷史和現實的共同關切、教學與科研的相互驅動,創造性地探索和發展了綜述教學法、討論教學法和案例教學法等具有前沿價值的教學方法,對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學教育理論體系的建立、發展和完善作出了開創性的貢獻。

關鍵詞:高銘暄 人民教育家 法學教育思想

責任編輯:薛應軍
本站系非盈利性學術網站,所有文章均為學術研究用途,如有任何權利問題請與我們聯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