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時評
財稅法在國家治理現代化中的擔當
劉劍文、侯卓
內容摘要:十八屆三中全會高度強調財稅法治在現代國家治理中的歷史擔當。財稅法在不同的國家形態下具有不同的價值和功能定位,而財稅法的變革又往往成為國家發展和社會進步的先聲與推手。相較于其他改革路徑,財稅法治是我國民主法治進程中共識最大、阻力最小、最容易操作的優選路徑。在民主法治精神下,財稅法強調公共財產、理財治國、財政控權、納稅人權利保護的觀念。財稅體制改革是推進全面改革的突破口和“牛鼻子”,是理順立法與行政、中央與地方、權力與權利關系的重要抓手。目前,設稅權回歸全國人大與預算權合理配置是我國財稅法治建設的兩大焦點問題。
關鍵詞:財稅法 民主法治 改革路徑
地方選擇性試驗及其規制
徐清飛
內容摘要:新一輪的地方試驗具有明顯的選擇性,并且主要是地方政府在進行選擇性試驗。地方政府的選擇性試驗出現了無權試驗的地方機關在試驗、而有權試驗的地方機關卻鮮有試驗的法治悖論。造成這一法治悖論的根本原因在于地方權力行使過程中的職權錯位。在法治框架下對地方選擇性試驗進行規制,要改變決定權與管理權二分以及人、財、物三分的權力劃分方式,代之以權責相適應并以民眾權利為導向的地方職權法定新模式,確保地方的選擇性試驗依法并在地方的權能范圍內進行。
關鍵詞:選擇性 地方試驗 職權法定 權利導向
專論
論促進公民低碳行動的行政指導
方世榮、譚冰霖
內容摘要:積極參與低碳社會建設是每個公民的社會責任。目前行政機關正在運用行政指導推動“深入開展節能減排全民行動”,但在獲得廣大公民全面響應的實效上還有不足,需要加以反思并 不斷改進。行政指導的理念應當從重過程轉變為重結果,行政指導的運用應當對人們的思想認識和生活習慣障礙有特別的針對性,行政指導的方法應當突破傳統局限,創新并運用多種方式來促使廣大民眾積極開展節能減排。
關鍵詞:公民 低碳行動 行政指導
非傳統銷售方式購買商品的消費者反悔權及其適用
楊立新
內容摘要:修訂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25條規定了消費者在非傳統銷售方式購買商品合同中享有的“無理由退貨”的反悔權。反悔權的性質屬于法定的合同解除權,具有特殊性。消費者行使反悔權應當依照法律進行,須符合法律規定的權利行使要件。該權利行使之后,發生解除非傳統銷售方式購買商品合同的效果。
關鍵詞:反悔權 非傳統銷售方式 法定合同解除權 商品 消費者
當事人意思自治原則對法院適用國際條約的影響
許軍珂
內容摘要:《涉外民事關系法律適用法》對國際條約的適用沒有任何規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涉外民事關系法律適用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對適用國際條約的法律依據作出指引。從對我國已生效的國際條約和尚未生效的國際條約兩個方面看,當事人意思自治原則都會對我國法院適用國際條約產生影響。對我國已經生效的國際條約,我國有直接適用條約的義務,但當事人的意思自治可以排除條約的適用,或擴展條約的適用范圍;對我國尚未生效的國際條約,我國沒有適用的義務,但當事人的意思自治可以使我國法院適用條約的規定。
關鍵詞:當事人意思自治 國際統一實體法條約 準據法
論文
主觀要素在階層犯罪論體系的位階
劉艷紅
內容摘要:在多大范圍內承認主觀的違法要素是劃分“極端的結果無價值論”、“結果無價值論”以及“二元的行為無價值論”等不同陣營的分水嶺。在此問題上應基于“結果無價值論”以法益保護作為違法性本質的基本主張,從一般性的立場上否定主觀的違法要素,以維持違法與有責為支柱構建的階層犯罪論體系,并因此而反對“二元的行為無價值論”全面肯定主觀違法要素的做法;同時,鑒于實踐中某些犯罪侵害或者威脅法益的后果沒有顯示之時,根據結果難以斷定行為是否違法。基于“主觀要 素在增加法益侵害危險性上的意義”而承認少數特殊的主觀違法要素,反對承認傾向犯中的內心傾向、表現犯中的內心表現為主觀違法要素,從而形成以部分肯定說為內容的結果無價值論。
關鍵詞:主觀(違法要素) 階層犯罪論體系 結果無價值 行為無價值
民商事往來中沉默的法律責任
杜景林
內容摘要:沉默作為單純的不作為,既不表示同意,也不表示拒絕。但在特殊情況下,沉默可以作為責任事由,也就是可以因沉默而成立法律義務,進而成立法律責任。具體的成立可能性在于:沉默作為推斷性的意思表示,以及作為解釋性的意思表示;沉默不構成意思表示,但沉默人引起存在一定法律情況的表象,因此必須承擔法律表象責任,也就是承擔履行的責任。民法上的容忍代理權,是沉默人有意創設法律表象的結果,因此其必須承擔法律表象責任。商法上對事務處理要約的沉默,以及對商事確認函的沉默,同樣構成法律表象責任。基于誠實信用原則認定沉默人具有答復義務進而成立責任的學說立場,旨在將誠實信用原則絕對化,已經脫離了法律行為學說的領域,不值得贊同。
關鍵詞:沉默 法律表象責任 容忍代理權 事務處理要約 商事確認函
夫妻間贈與的若干法律問題
田韶華
內容摘要:夫妻間贈與在性質上應當被界定為以婚姻為基礎的贈與,其不同于一般贈與,也有別于夫妻財產制約定。合同法關于一般贈與的規則不能完全適用于此類贈與。夫妻間的贈與合同原則上應具有強制執行的效力,但在婚姻未能締結或離婚的情形,則無論贈與合同是否履行,均應允許贈與人依情事變更規則主張變更或撤銷贈與。法官應在綜合考慮當事人婚姻持續時間、受贈人對婚姻的付出、贈與財產的價值以及雙方收入等因素的情況下,作出妥當判決。
關鍵詞:夫妻間贈與夫妻財產制約定撤銷情事變更規則
論借名實施法律行為的效果
冉克平
內容摘要:借名行為是指借名人使用出名人的名義實施法律行為,其在法律結構上包括內部借名的約定與外部借名行為,可以區分為直接借名行為與間接借名行為。對于直接借名行為的法律效果,應依據第三人是否知情及其意愿類推適用表見代理,或者對當事人的意思表示進行解釋;而間接借名行為實質上屬于間接代理。
關鍵詞:借名行為 直接借名行為 信賴責任 間接借名行為 間接代理 掛靠
“金磚國家”能源合作的法律機制構建
岳樹梅
內容摘要:能源問題是一個全球性熱點問題,不同形式的能源合作正成為國際社會關注的焦點。“金磚國家”的能源各具特色,能源發展需求極為相似,具備較好的合作基礎,且能源合作正逐漸成 為金磚各國合作的一個主要內容。可以想見,隨著“金磚國家”能源合作的深入,合作的內容也將會發生深刻的變化。因此,要保證“金磚國家”能源合作能夠有序規范運行,就有必要借鑒國際能源合作法律機制形成之經驗,構建符合“金磚國家”能源特點和要求的能源合作法律機制框架,從制度上保障“金 磚國家”能源合作創新內容的實現。
關鍵詞:金磚國家 能源合作 法律機制 框架
爭鳴
社會法研究中“法律部門”與“法律理念”的關系——兼與馮彥君先生商榷
董保華
內容摘要:我國現行的法律體系是在一元法律結構走向多元法律結構過程中形成的,新體系“分”的邏輯與舊體系“統”的歷史均對社會法的研究產生了影響。當若干狹義的部門法以一定的方式組成廣義的法律門類時,依據學術邏輯還是學術領地來形成社會法的原理就成為了爭論的焦點。“分”與“統”兩種思維背后是當代社會法研究方向的思考,只有厘清社會視角與國家視角,方能平衡社會法所涉及的各種關系。
關鍵詞:社會法 法律部門 法律門類 社會視角 國家視角
國家社科基金項目成果專欄
壟斷行業監管與反壟斷執法之協調
王先林
內容摘要:自然壟斷行業所處領域是最為典型的市場失靈領域,因此政府監管成為必要。對壟斷行業的監管主要表現為市場進入監管和價格監管,并且正處于改革和發展的過程中。所以,在現階段,壟斷行業監管與反壟斷執法各有存在的依據和優勢,當務之急是解決如何實現壟斷行業監管與反壟斷執法的協調問題。對此,可從明確反壟斷法在壟斷行業的適用原則和適用除外,合理劃分壟斷行業監管機構與反壟斷執法機構的管轄權以及加強對壟斷行業監管機構反競爭行為的法律監督和救濟等方面入手進行。
關鍵詞:壟斷行業 行業監管 反壟斷執法
楊兆龍先生“活憲法”思想探析
上官丕亮
內容摘要:20世紀國際公認的著名法學家楊兆龍先生認為,憲政不同于紙面上的憲法,它是“活憲法”,是實際政治受憲法的抽象原則支配的結果。憲政是“法治國加上法律的民主化”,要實行憲政, 首先應該實行法治,憲政比法治更重要。實施憲政需要具備兩個基本條件:一要培養“知法”的高素質人才,二要樹立尊重并奉行憲法的“重法”風氣,實施憲政的中心工作不是“制憲”,而在于信仰憲法而見之于實際行為的重憲風氣,即“憲法生命素”的培養,但這非一朝一夕之功,有賴于多數人的長期努力。 這些憲政思想在今天對我國憲法的全面貫徹實施及憲政的實現仍具有啟示意義。
關鍵詞:楊兆龍 憲法 憲政 重心 憲法生命素
審查逮捕程序中律師介入權的保障
葉青
內容摘要:逮捕對于審前程序中的犯罪嫌疑人人身自由權利的剝奪是最為徹底的,且持續的時間最長,使得審查逮捕程序中律師的介入成為必要。刑事訴訟法及其司法解釋雖為審查逮捕程序中律師的介入提供了法律基礎,但仍存在操作性不強、權利救濟不完善、檢方應對程序不明確、律師介入后的實體權利未落實及法律援助范圍有瑕疵等問題,很有必要構建聽證式逮捕程序及相關配套制度,以避免律師介入審查逮捕程序的虛置。
關鍵詞:審查逮捕程序 律師介入 立法與實踐 完善路徑
二氧化碳國際封存的海洋法問題探析
吳益民
內容摘要:CCS技術被認為是眾多碳減排技術中具有廣闊應用前景的一種新興技術。《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倫敦公約》和《倫敦議定書》等國際海洋環境法律為保護海洋環境不受傾倒污染提供了一個全球性框架,可以作為海洋封存問題的國際海洋環境法律基礎,但所有這些公約都沒有特別考慮海洋封存。應當對海洋封存作出一個全面的、科學的和清楚的評估與鑒定,構建完備的海洋封存應用法律框架,創造條件將碳封存的碳量納入國際碳市場,建立海洋封存的監管機制和責任制度。目前可以先對 有關國際條約進行寬泛的解釋。
關鍵詞:二氧化碳海洋封存 海洋環境保護國際公約 國際法律問題
法律事務
金融領域刑事司法狀況的實證考察與啟示
毛玲玲
內容摘要:在金融刑事司法領域未加細致區分地“用重典”會導致刑法資源的浪費甚至濫用。 刑事司法對“涉眾”非典型金融犯罪的普遍重視使我們有必要思考金融領域犯罪應改變傳統的危害評價模式。對案件數量多年占據大比例的惡意透支型信用卡詐騙犯罪進行考察所得到的啟示則是寬泛的 犯罪圈亟需限縮;在金融領域的共同性犯罪案件司法邏輯的背后,還隱藏著金融機構的內控軟肋和金融 腐敗發生的制度風險。
關鍵詞:金融 犯罪 刑事司法 實證
檢察理論與實踐
建立主任檢察官制度的構想
陳旭
內容摘要:建立主任檢察官制度是一項綜合性的系統工程,必須確認主任檢察官在法律上的地位;以主任檢察官辦案組取代科層制,實現扁平化與專業化管理;探索不同模式下檢察官辦案組織的辦 案責任制;完善檢察一體化的監督制約機制;建立檢察官的職務保障機制。
關鍵詞:辦案組織 主任檢察官 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