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論前沿 公民權利論的迷思: 歷史中國的國人、村民和分配正義……蘇力(5—26) 損益相抵適用的類型化研究……程嘯(27—46) 增值稅法的設計: 基于稅收負擔的公平分配……葉姍(47—64) 司法責任制的三重邏輯與核心建構要素……宋遠升(65—80) 論P2P共享服務提供者的刑事責任 ——以快播案為視角……高磊(81—96) 環球評論 德國聯邦憲法法院的抽象規范審查程序……柳建龍(97—120) 變遷中的英美補強規則……李訓虎(121—141) 美國網絡廣告的法律治理……周輝(142—161) 國際法研究 中國締結的雙邊條約在特別行政區的適用問題 ——兼評“世能訴老撾”案上訴判決……戴瑞君(162—176) WTO裁決執行與國家利益實現的潛在背離研究……陳儒丹(177—192) |
理論前沿
公民權利論的迷思:歷史中國的國人、村民和分配正義
蘇力(北京大學法學院)
內容提要:歷史中國未產生公民概念并非一種智識或制度上的“缺失”。公民概念是城邦的產物,作為一種特權,也是一種區分和歧視。在作為農耕大國的歷史中國,除極少數政治文化精英外,普通百姓通常只是國家自在但并不自覺的成員———國人,同時也作為其生活村落的更為活躍的成員———村民,這種身份制度是大國的必然。雖然沒有公民以及相應的公民權利制度,歷史中國還是以獨到的方式大致公正系統有效地處理了百姓在國家和村落這兩個共同體中的分配正義問題。
關鍵詞:公民概念 公民權利 國人 村民 分配正義
損益相抵適用的類型化研究
程嘯(清華大學法學院)
內容提要:損益相抵乃是損害賠償法的一項基本規則,旨在落實完全賠償與禁止得利原則,從而貫徹實現損害賠償法的補償功能。由于賠償權利人獲得利益的來源多樣化,損益相抵應依因果關系及法律評價加以認定,故此立法上無法進行抽象規定。而從研究的方法論上說,應區分賠償權利人所獲得利益的四種不同類型,即因第三人給付而獲得的利益、因受害人行為而獲得的利益、因損害事件而獲得的利益以及因客觀原因而獲得的利益,分別判斷這些利益是否具有可扣減性。此種類型化研究,有助于司法實踐正確地適用損益相抵,避免對受害人的補償不足或過度補償,從而更好地貫徹損害賠償法的補償功能,保護受害人的合法權益,實現法律的公平價值。
關鍵詞:損害賠償 損益相抵 社會保險 補償功能
增值稅法的設計:基于稅收負擔的公平分配
葉姍(北京大學法學院)
內容提要:增值稅法在性質上屬于分配法的范疇,其設計重在解決增值稅的稅收負擔在納稅人之間的公平分配問題。增值稅標準稅率作為財政目的規范,體現了新創造的社會財富在國家與國民之間的分配比例,其確定和調整均應依據法律進行,以效益性、適當性、協調性為準則。增值稅低稅率、免征增值稅項目均屬調控目的規范,適用于法律明確列舉的商品和服務,有助于實現特定的經濟社會政策目標,屬于稅收輕免課措施。若增值稅納稅人適用稅收輕免課措施,可以減輕其稅收負擔,卻未必符合其經濟利益,因此,法律甚有必要確立納稅人享有增值稅抵扣權。納稅人可以選擇行使增值稅抵扣權,也有權放棄增值稅免稅、輕稅待遇,以真正實現稅收負擔的公平分配,均衡保護國家的財政權和國民的財產權。
關鍵詞:增值稅法 分配法 稅收中性 財政目的規范 稅收負擔
司法責任制的三重邏輯與核心建構要素
宋遠升(華東政法大學刑事司法學院)
內容提要:在我國現行司法改革中,作為整個改革的把手,司法責任制具有懲戒、制裁、威懾司法人員不法行為之功效。然而司法責任制的建構將會面臨歷史慣性困境、制度設計困境及與基本司法原理/規律相悖反等方面的困境。在目前,基于我國特殊的政治體制、傳統文化背景及審判模式,我國的司法責任制不能完全是英美式的司法責任豁免制,而是一種結合我國具體相關背景及所欲達到目的的有限度的司法責任追究制,主要包括錯案認定的行為與結果相結合的二元主義以及確立審判自主權等。
關鍵詞:司法責任制 錯案追究 司法改革 審判模式 責任豁免
論P2P共享服務提供者的刑事責任
——以快播案為視角
高磊(東南大學法學院)
內容提要:P2P共享服務提供者是網絡時代的新型犯罪主體。在定罪路徑方面,應當區分評價P2P共享與P2P緩存,具體分析集中式與分散式兩種網絡架構類型,充分運用違法用途與合法用途的比例衡量、是否實施違法用途的鼓勵行為、阻止違法用途的成本三個標準,判斷具有中立屬性的P2P共享服務提供者的可罰性。在罪責根據上,依照以成本效益、責任能力、“守門人”理論為內容的政策型次生責任的法理,P2P共享服務提供者在罪責分擔中具有次生性的責任,特別是在直接行為人(P2P共享網絡用戶)數量龐大根本難以確認具體責任人的情況下,為更好地實現刑罰目的,間接行為人(P2P共享服務提供者)應當承擔次生責任,但是,在處罰限度上,與直接行為人的直接責任相比,間接行為人次生責任的承擔在刑事政策上應當受到限制。
關鍵詞:P2P共享與緩存 中立行為 次生責任 網絡服務者責任 群主責任
環球評論
德國聯邦憲法法院的抽象規范審查程序
柳建龍(中國青年政治學院法學院)
內容提要:德國違憲審查制度是最具代表性的憲法保障制度之一。抽象規范審查是為彌補美式具體司法審查的不足而發展起來的一種客觀規范審查程序。抽象規范審查是在由于聯邦制而形成的規范審查、法官的規范審查權以及規范審查權集中于憲法法院等基礎上發展起來的。基本法對抽象規范審查程序作了規定,聯邦憲法法院則對之作了具體化。經由對基本法和聯邦憲法法院法有關抽象審查的受理要件、審查依據、判決形式和效力、特別程序的規定以及相關學說與判例的介紹和分析,可以發現,即便在德國,抽象規范審查作為憲法保障制度所發揮的功能也非常有限,在缺乏具體案件的情況下,憲法法院不僅可能對法律難以有充分的認識,而且容易淪為咨詢機關及政黨斗爭的工具,損害司法權威。
關鍵詞:抽象規范審查 客觀釋明利益 法規備案審查制度
變遷中的英美補強規則
李訓虎(2011計劃司法文明協同創新中心、中國政法大學證據科學研究院)
內容提要:盡管英國和美國的補強規則具有同源性,但卻演繹出迥異的發展模式。發端于英國普通法實踐的補強規則,在當下的英國已基本被廢除,裁量性警告作為替代性措施在發揮作用。在美國則發展出兩種形態的補強規則,盡管強奸案件的補強規則基本被廢除,但針對庭外供述的補強規則依然存在,并深刻影響著當下的司法實踐。英美補強規則的變遷對于我們具有重要的啟示意義,全景展示、描述完整的英美證據法生態,能夠為理論分析和改革建言奠定堅實的基礎。研判補強規則變遷背后的原因,挖掘影響變遷的深層因素,能夠在平衡公共權力和個人權利以及因應本土刑事司法文化等方面,為我國補強規則的完善提供參考。
關鍵詞:補強規則 罪體 證據法 證人證言 庭外陳述
美國網絡廣告的法律治理
周輝(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
內容提要:美國互聯網被視為傳統廣告傳播媒介的一種,因此在法律制度設計和具體治理等方面并不具有明顯特殊性。傳統廣告的立法、治理主體和機制在網絡環境下繼續發揮著主導作用。作為商業言論,網絡廣告受到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的保護,政府立法和監管相應受到限制。網絡廣告不再受地域限制,根據美國憲法中的“州際貿易”條款,以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為代表的行政機關,是負責網絡廣告監管的最主要主體。結合網絡廣告的特點,美國立法機關和行政機關除了拓展適用既有立法,也適時進行專門立法和及時進行行政指導。美國廣告自律監管理事會等行業組織的自律監管和Google等網絡平臺企業的自我治理,在網絡廣告治理中發揮著重要作用。美國網絡廣告的法律治理呈現出事后審慎監管、部門分工協作、治理手段多元、自律治理有效、平臺責任規則科學等特點,推動了美國網絡廣告持續快速穩定發展。
關鍵詞:網絡廣告 商業言論 平臺治理 平臺責任 私權力
國際法研究
中國締結的雙邊條約在特別行政區的適用問題
——兼評“世能訴老撾”案上訴判決
戴瑞君(中國社會科學院國際法研究所)
內容提要:中國根據“一國兩制”基本方針對中國締結的雙邊條約適用于特別行政區的制度做了特殊安排。這一切合港澳實際的精巧設計在總體運行平穩的同時也遭遇了實踐挑戰。在“世能訴老撾案”中,新加坡最高法院上訴庭判定,《中國—老撾雙邊投資保護協定》適用于澳門特別行政區。這一判決與中國對國際條約適用于特別行政區的制度預期相悖。該判決在適用“條約邊界移動”、“關鍵日期”、解釋條約的“嗣后協定”等國際法規則和概念時存在明顯錯誤,多處推理論證也因違反邏輯而不具說服力。但該案所折射出的關于國際條約適用于特別行政區的制度安排對第三方的效力問題不容回避,中國有必要盡快采取措施解決這一問題。
關鍵詞:世能訴老撾案 國際條約 特別行政區
WTO裁決執行與國家利益實現的潛在背離研究
陳儒丹(中國政法大學國際法學院)
內容提要:美國主導創設了WTO爭端解決機制。通過這一機制,美國提起WTO申訴的頻率以及申訴的勝訴率都極高,其自助執行能力在世界范圍內也最強,但是近年來美國卻頻頻與各國進行談判并試圖通過簽訂大區域貿易協定來架空WTO爭端解決機制,甚至直接退出這個機制。從WTO裁決的角度來看,這似乎意味著WTO原告勝訴裁決的執行效果和國家利益的完全實現之間并不完全重合。一方面,部分原告勝訴裁決執行不完全仍然可以間接的實現國家利益;另一方面,部分原告勝訴裁決完全執行卻不能完全的實現國家利益。這種背離現象雖然客觀上起到了調節WTO申訴率的作用,然而伴隨著社會經濟和政治大環境的演變,這一現象卻成為如美國這樣具有強大自助執行能力的大國意欲改造甚至拋棄WTO體系的重要原因。鑒于此,中國需要在進一步提高WTO申訴率的基礎上,分類評估勝訴裁決執行的效果,同時在厘清美國政治結構失衡對執行難度的影響后,跟進甚至超越美國對國際經貿糾紛解決程序的設計與引導。
關鍵詞:WTO 裁決執行 國家利益 背離 戰略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