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錄
論文
共同正犯的基本問題……張明楷
論法定犯的不成文構成要件要素……劉艷紅
暴力恐怖主義犯罪的生成與本土治理定量研究……趙軍
“按勞分配”在中國:一個憲法概念的浮沉史……李響
行政復議“雙被告”制度的困境與變革……曹鎏 馮健
中國刑事印證理論的再批判與超越……周洪波
人工智能時代的版權法通知—移除制度……萬勇
評論
后合同義務之檢討……李宇
論中國強制要約收購制度之合理性……薛人偉
網絡服務提供者間接侵權責任的移植與變異……朱冬
資產分割理論下的企業財產獨立性……曾思
視野
私主體何時承擔公法義務……王軍
論文
共同正犯的基本問題
內容摘要:共同正犯是客觀存在的一種參與形態,不管是采取單一制正犯體系,還是采取區分制共犯體系,都不應否認共同正犯概念;共同正犯包括實行共同正犯與共謀共同正犯,否認共謀共同正犯的觀點并不可;共同正犯與正犯具有明顯區別,最廣義的共犯包括正犯(直接正犯與間接正犯)、共同正犯、教唆犯、幫助犯(從犯)四種參與形態,而不是只有正犯、教唆犯與幫助犯三種形態;就身份犯而言,如果非身份犯在犯罪中起到了主要作用,與有身份者“共同”引起了構成要件結果,也能成為共同正犯;所謂“部分行為全部責任”,是指即使共同正犯者沒有實施構成要件的全部行為、沒有直接造成構成要件結果,但由于其行為與全部結果之間具有因果性,且在共同犯罪中起到了主要作用,也要使之對全部結果承擔正犯的責任。
關鍵詞:共同正犯;必要性;類型;性質;處罰原則
作者;張明楷,清華大學
論法定犯的不成文構成要件要素
內容摘要:法定犯的刑法條文設置“違反國家規定”這一要素有直接規定、間接規定與沒有規定三種模式。其中,對于沒有規定這種模式,可否如同前兩種模式那樣援引相關國家規定并據之判斷行為的違法性尚需研究。基于法定犯行政違法與刑事違法的雙重特性,從法秩序統一性原理、法定犯的內部結構和處罰范圍以及司法實務出發分析,刑法條文中未規定的“違反國家規定”是法定犯的不成文的構成要件要素。深入探討法定犯的不成文構成要件要素,有助于尋找法定犯的違法性判斷的前置法,理解法定犯單純不服從(而非侵害法益)的違法性實質,對于化解法定犯口袋化的困境,推動構成要件理論的精細化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關鍵詞:法定犯;違反國家規定;不成文的構成要件要素;雙重違法性;構成要件理論
作者;劉艷紅,東南大學
暴力恐怖主義犯罪的生成與本土治理定量研究
內容摘要:基于新疆概率樣本的通徑分析表明,經濟狀況、就業就學、家庭生活、民族交往、干群關系、宗教文化等大量犯罪以外的因素,對新疆地區分裂、極端、暴恐傾向的滋生具有顯著促成作用,故必須超越以犯罪打擊及治安防控為核心手段的通常應對思路,緊緊圍繞民族分裂與宗教極端這兩個關鍵點展開系統性的社會治理。伊斯蘭極端主義的治理途徑不是“去伊斯蘭化”,而是通過對伊斯蘭教義的時代解讀和“中國解讀”解構極端思想,積極推動伊斯蘭教的時代化與中國化,促成維吾爾穆斯林的現代化與世俗化。反恐、防恐、治恐的對策、手段和措施,都應采取科學的經驗方法并在中國本土情景中得到檢驗;同時應遵循理性、科學、適度、法治、實效的原則,既反對法教條主義,也反對法虛無主義。解決中國現階段暴恐問題的根本路徑是促進新疆與中東部地區,南疆與北疆,維吾爾族與我國主體民族的平衡發展和充分發展。
關鍵詞:民族分裂;極端主義;去極端化;反恐怖主義;新疆問題
作者;趙軍,北京師范大學刑事法律科學研究院
“按勞分配”在中國:一個憲法概念的浮沉史
內容摘要:按勞分配是馬克思主義經典作家多有論述的重要政治經濟概念,也是不應忽視的憲法概念。制憲時,中國未效仿蘇聯等國規定按勞分配內容,這是從實際出發、自主作出的決定。而“按勞分配”在成為通行中譯后,歷經曲折于1975年實現入憲。在七八憲法繼續規定“按勞分配”以及在此前后展開按勞分配大討論的基礎上,八二憲法完善了相關規定。但隨著按勞分配作為分配制度主體的地位在現實中相對下降以及1993年并未啟動憲法解釋,該規定最終在1999年被修改,按勞分配由此整體上趨于邊緣。只有在理論上明晰當前條件下按勞分配的基本內涵進而使之走向實踐,它才能擺脫百年來數度浮沉的困局并邁向勃興。
關鍵詞:按勞分配;憲法概念;主體地位
作者;李響,暨南大學法學院、知識產權學院
行政復議“雙被告”制度的困境與變革
內容摘要:行政復議“雙被告”制度運行已四年有余。國家層面與地方層面實踐數據所呈現出的趨勢不完全一致。“雙被告”制度的提出使復議機關定位“自相矛盾”,程序上空轉嚴重,也背離了理性“經濟人”原則。這不僅不符合“成本-收益分析”的基本要求,也很大程度上減損了復議制度本身的權威性。這種末端解決問題的方式無法在源頭上解決我國復議體制機制面臨的困境,相反已經產生一系列新的問題。我國行政復議的改革應當著眼于復議自身,從體制、機制和制度層面保障其發揮出天然優勢,促進復議與訴訟的互補互洽,真正把行政復議打造成化解行政爭議的主渠道。
關鍵詞:行政復議;“雙被告”制度;準司法性
作者;曹鎏,中國政法大學法治政府研究院;馮健,中國政法大學法學院;
中國刑事印證理論的再批判與超越
內容摘要:近年來學界圍繞印證證明展開了第二輪熱烈討論,這一輪討論的深度雖有較大的拓伸,但至今仍無合適的模式理論來準確呈現實然的中國刑事證明模式的比較法特征及其問題。關于中國刑事證明模式的比較法理論,應當著眼于認識論維度,以明晰證明標準的比較法差異為基點,以建構推理邏輯所用的事理、證據事實、證據關系構造以及推理結論認知判斷等的類型差異為基本分析對象,并區分規范要求和實踐習慣兩個層面:在規范上,宜將常規形態稱為客觀推斷模式,區別于其他法治國家的證明標準所匹配的情理推斷模式;在實踐上,可將常見的習慣做法標識為準客觀推斷表象化-情理推斷后臺化的形態。證明模式的轉型方向應是情理推斷的一般正當化/公開化及其規范化。
關鍵詞:中國刑事證明模式;印證理論;替代性理論
作者;周洪波,對外經濟貿易大學法學院
人工智能時代的版權法通知—移除制度
內容摘要:現行版權法的通知—移除制度是web1.0時代的產物,以人工通知和人工審查為制度預設。隨著web2.0和人工智能技術的發展,利用算法自動發出通知,自動過濾涉嫌侵權作品等方式進行算法執法成為常態,從而對傳統的通知—移除制度提出重大挑戰。通知—移除制度作為一種私人規制機制,本來就是內容產業與技術產業之間妥協的產物,缺乏對作為網絡用戶的廣大公眾的利益考量,算法執法進一步加劇了利益失衡。為了恢復權利人、網絡服務提供商與公眾之間的利益平衡,應當要求網絡服務提供商承擔構建合理的算法設計義務、披露收到的通知信息義務,以及在法律中引入黑箱測試豁免條款。
關鍵詞:算法;人工智能;通知—移除制度;版權保護
作者;萬勇,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
評論
后合同義務之檢討
內容摘要:現行法關于后合同義務的規定在義務期限、責任性質、歸責原則上存在漏洞或模糊之處,并與債法其他義務間形成體系違反。后合同義務在司法實務中呈現出大規模誤用、濫用,鮮見積極功能。后合同義務可分為保護義務與給付義務,前者與侵權法功能重合,不具有必要性;后者超出侵權法范圍,但有違私法自治及平等原則,不利于勞動者等經濟生活中的弱者,欠缺正當性。德國法發明后合同義務有其特殊的法律背景,此種背景在我國法上并不存在,就此而言,后合同義務與先合同義務存在同類缺陷。有別于先合同義務的是,后合同給付義務的泛化,額外造成背離合同法基本原理之弊害!睹穹ǖ涓鞣志(草案)》將之誤認為債法一般義務,更非妥當。后合同義務折射出現代合同法效果與目的背離的通病,在立法方法及民法原理上均值得反思。
關鍵詞:后合同義務;后合同責任;義務群;誠實信用;現代合同法
作者;李宇,上海財經大學法學院
論中國強制要約收購制度之合理性
內容摘要:自上世紀九十年代英國強制要約收購制度被移植至中國后,中國對該制度進行了多次修訂,極大地擴大了要約義務豁免的范圍。修訂后的強制要約收購制度爭議頗多,許多聲音認為該修訂損害了小股東的經濟利益,但實證證據的缺乏導致該爭議至今未得出結論。本文從法經濟學視角對該問題進行實證研究,分析了2011年至2014年所有要約義務豁免案例中目標公司績效,發現修訂后的強制要約收購制度能夠顯著促進目標上市公司績效提升,小股東的經濟利益未受到損害,因而中國對強制要約收購制度的修訂具有合理性。該實證證據也對西方的靜態模式—動態模式理論之爭做出了一定貢獻。
關鍵詞:強制要約收購;實證研究;小股東保護;法經濟學;豁免
作者;薛人偉,香港大學法律學院
網絡服務提供者間接侵權責任的移植與變異
內容摘要:網絡服務提供者間接侵權責任的基礎為幫助侵權已成為通識。但是現行規則在主客觀要件方面均與幫助侵權原理存在齟齬。這表明我國網絡服務提供者間接侵權責任在移植美國模式過程中出現了變異。這些變異主要是由于在移植過程中將責任排除條款轉換為責任構成條款并將“有理由知道”替換為“應當知道”造成的。在司法實踐中,我國法院更加強調注意義務和必要措施兩個要件,這種做法脫離了幫助侵權的基本框架,逐漸向不作為侵權模式靠攏。與幫助侵權模式相比,這種模式具有較大的靈活性,淡化了避風港的責任限制效果,為適當加重網絡服務提供者間接侵權責任提供了空間。需要警惕過分擴張網絡服務提供者間接侵權責任的趨勢出現。
關鍵詞:網絡服務提供者;幫助侵權;注意義務;不作為侵權
作者;朱冬,廈門大學知識產權研究院
資產分割理論下的企業財產獨立性
內容摘要:資產分割理論與科斯定理一脈相承,從交易成本的角度解釋了企業財產獨立制度的經濟功能。這一理論已為我國學界所關注,但其中蘊含的規范性意義尚未被充分意識到。資產分割理論表明企業財產獨立制度同時產生社會成本與收益,法律有必要因時因地作相應的調整。同時,作為一項法經濟學理論,資產分割理論主要關注企業財產獨立制度的效率后果,而對其在公平維度上的效果探討不足。本文總結歸納了不同情況下資產分割的效率與公平效果的主要影響因素,并建立了一個理論框架,可以對是否以及如何限制企業財產獨立性提供指導。這一理論框架可以被運用于分析刺破與反向刺破公司面紗、關聯企業實質合并破產、“債隨物走規則”等法律問題。
關鍵詞:資產分割;刺破公司面紗;反向刺破公司面紗;實質合并破產;債隨物走
作者;曾思,香港中文大學
視野
私主體何時承擔公法義務
內容摘要:合作治理時代,私主體越來越多參與行政任務對行政權及行政行為的合法性造成沖擊。私主體是否以及何時承擔公法義務,涉及法律上將私主體認定為行政機關的問題。美國法上的“關系標準”于判例中生成,并將實質監管關系作為認定行政機關的核心要素。“關系標準”一方面對于控制權力、統一法律適用和相關概念的厘清具有積極意義,另一方面也面臨著違逆立法初衷、危及信息公開價值等指責與挑戰。我國公私合作中的責任機制建設、行政主體理論的范式革新等均可從中獲得有益啟示。
關鍵詞:合作治理;行政機關;關系標準;公法責任
作者;王軍,華東師范大學法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