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产伦久视频免费观看视频,国产精品情侣呻吟对白视频,国产精品爽爽VA在线观看无码,韩国三级HD中文字幕

《法學研究》2024年第5期
發布日期:2024-09-26  來源:法學研究
·馬克思主義法學專論·
莫紀宏:憲法相關規定直接實施工作機制的法理內涵與實踐展開(3)
章志遠新時代行政生效裁判檢察監督之道(21)

王克穩:法條授權行政立法的規范化(38)
尚連杰:無益費用的賠償限制原理(55
任重:實體導向的必要共同訴訟:模式轉換與制度重塑(75)

謝晴川:注冊制度改革背景下基于商標不使用的實體法抗辯(95)
袁崇霖:董事間披露義務的法律構造(114)

徐凌波:財產犯罪中財產性利益的事實占有:以存款債權為中心(133)
樊傳明審判管理的運行體系和制度邏輯150
鄭飛數字證據及其階梯式分類審查機制(169)

賴駿楠:清代的地權習慣與法律介入——國家與市場的互動視角(187)

·貫徹落實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
張春良:精準塑造更高水平對外開放與涉外私法制度創新(204)


·馬克思主義法學專論·
1.憲法相關規定直接實施工作機制的法理內涵與實踐展開

  作者:莫紀宏,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研究員


  內容提要:在堅持依憲立法的過程中,作為立法依據和合憲性審查依據的憲法,體現為憲法規定、憲法原則、憲法精神三種形式。憲法規定、憲法原則、憲法精神是憲法規范內容與形式相統一的載體。所有的憲法規范都集中體現在憲法文本所記載的各種形式的憲法規定之中。以憲法原則、憲法精神形式存在的憲法規范,需借助憲法解釋的方法才能展現其規范的內涵和要求,其中,憲法原則可以從憲法文本中歸納和抽象出來,憲法精神則需要跳開憲法文本來發現其存在的價值。直接實施憲法是全面實施憲法的核心環節。憲法實施主體的合法性、憲法依據的客觀性、憲法解釋的必要性、憲法程序的保障性、合憲性審查的糾錯性,是憲法直接實施機制中的關鍵制度要素,對于貫徹落實憲法規定缺一不可。基于政策層面的考慮,“憲法相關規定”特指緊急狀態、特別行政區、祖國統一和國家安全這四個領域的憲法規定。只有把與憲法相關規定直接實施有關的各項工作整合在一個領導有力、指揮得當、協調一致、運行通暢的制度平臺上,才能富有實效地解決相關憲法規定直接實施的各種難題。


  關鍵詞:憲法規定;憲法規范;憲法原則;憲法精神;憲法直接實施

2.新時代行政生效裁判檢察監督之道

  作者:章志遠,華東政法大學教授


  內容提要:近五年來,中國特色行政檢察監督的范圍不斷拓展、手段日漸豐富,在全面依法治國進程中的獨特作用更為明顯,同時也面臨規范依據欠缺和監督資源不足的現實問題。新時代國家治理現代化進程中行政檢察監督的全面深化,應當堅持依法履職和積極穩妥拓展并重原則,圍繞行政生效裁判監督高質效辦好每一個案件。著眼于為行政訴權提供全面有效的司法保護,檢察機關應秉承起訴條件低階化原則,積極拓展對確有錯誤的不予立案、駁回起訴裁定的監督形態,提升國家吸納化解行政爭議的治理能力。為實現行政法律規范的統一正確適用,檢察機關應熟練運用文義解釋、目的解釋方法,不斷拓展對適用法律、法規確有錯誤的生效裁判的監督形態,提升國家維護社會主義法治統一的治理能力。從堅持黨的領導和執法辦案“三個效果”相統一的理念出發,檢察機關應樹立法政兼容思維,不斷拓展法理、情理、事理融入行政生效裁判監督的形態,提升國家定分止爭和塑造法治社會的治理能力。行政生效裁判檢察監督制度的發展,能夠進一步豐富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的檢察實踐,為中國式現代化貢獻更多行政檢察力量。


  關鍵詞:行政檢察;檢察監督;行政生效裁判;行政爭議實質性化解;國家治理現代化

3.法條授權行政立法的規范化

  作者:王克穩,蘇州大學王健法學院教授


  內容提要: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授權行政立法可以通過決定授權與法條授權兩種方式。決定授權受到立法法的嚴格規范,而法條授權則缺少基本的規范約束。在我國立法實踐中,法條授權面廣量大,授權立法的事項遠比決定授權更為廣泛和復雜,且創制性授權立法與執行性授權立法難以區分。規范法條授權立法已成為法治國家建設中的重要課題,影響相對人權利義務的創制性授權立法尤其需被重點規范。針對憲法、法律規定的法律保留事項的法條授權,應當適用立法法關于決定授權的規定加以規范;針對因法律制定而產生的保留事項的法條授權,應當參照適用立法法有關決定授權的規定。為規范授權行為、防止過度授權,法條授權行政立法應當遵循必要性原則、明確性原則和審慎授權原則。


  關鍵詞:法條授權;行政立法;創制性授權立法;法律保留;立法體制

4.無益費用的賠償限制原理

  作者:尚連杰,南京大學法學院副教授


  內容提要:因信賴合同有效性或信賴獲得給付而支出的無益費用,均為信賴利益損失,其賠償限制標準具有整合的邏輯基礎。當存在可確定的履行利益時,無益費用賠償均應以履行利益為限,從而避免債權人將錯誤評估的風險轉移給債務人。即使履行利益因可預見性規則或過失相抵規則的適用而被削減,無益費用賠償也應以可賠償履行利益為限,從而避免限制履行利益賠償的規范目的落空。基于可預見性與相當因果關系的同質性以及法解釋上的可能性,應將可預見性規則一體適用于無益費用的賠償限制。在判斷所支出費用是否可預見時,應區分典型費用與非典型費用,前者均可預見。當債權人以贏利為目的時,如果合同中未作明示或默示約定,則不賠償非典型費用;當債權人不以贏利為目的時,非典型費用可在對待給付的范圍內獲得賠償。在可賠償履行利益的范圍內,無益費用均應獲得賠償,不再受可預見性規則或狹義過失相抵規則的限制,僅適用減損規則。當履行利益不確定或不存在履行利益時,應承認可預見性規則和過失相抵規則的功能差異,由二者共同發揮限制無益費用賠償的功能。


  關鍵詞:無益費用;信賴利益;履行利益;過失相抵;可預見性

5.實體導向的必要共同訴訟:模式轉換與制度重塑

  作者:任重,清華大學法學院副教授


  內容提要:基于查明案件事實、降低訴訟成本、避免矛盾裁判等訴訟政策,我國確立了程序導向的必要共同訴訟,導致必要共同訴訟的泛用和“同案不同判”。實踐中,當事人頻繁以訴訟標的非同一為由提出管轄權異議,以遺漏必要共同訴訟人為由提起上訴甚至申請再審。民法典的實施未能改變程序導向模式,司法解釋和典型案例的實體導向探索反而模糊了必要與普通共同訴訟的界線。在設置模式上,我國較蘇聯更偏向程序導向,必要共同訴訟的擴大化和恣意化是其固有弊病。實體導向模式存在以德國法為代表的復數訴訟標的形態和以瑞士法為代表的單一訴訟標的形態。單一訴訟標的形態更契合民法典視閾下必要共同訴訟的模式轉換需要,即在必要共同訴訟的制度目的上強調實體決定性,在概念內涵上限定為狹義的“訴訟標的共同”,在基本類型上根據我國實體法的自身特色重塑固有/類似必要共同訴訟以及緊密/松散普通共同訴訟,在法律效果上回歸民事訴訟法第135條之文義,并協同完善與之配套的程序導向普通共同訴訟制度。


  關鍵詞:必要共同訴訟;民法典;訴訟標的;職權追加;普通共同訴訟

6.注冊制度改革背景下基于商標不使用的實體法抗辯

  作者:謝晴川,武漢大學法學院副教授


  內容提要:在注冊取得制度改革及增設“使用意圖”注冊條件的背景下,需要以民法理論為基礎,逐一辨析在理論上可能成立的商標不使用之相關抗辯的法律屬性,以解決注冊商標三年不使用抗辯之適用標準模糊不清且被糅合為“免賠抗辯”的問題。應將不使用抗辯區分為從未使用和連續不使用之兩種情形下的抗辯,分別探討有無可能構造理論中基于權利未產生或已消滅的要件事實抗辯,以及基于抗辯權的權利抗辯。“免賠抗辯”本是為了避免不得不通過推算或者酌定方式確定損害賠償數額的做法所導致的極端情形,然而其將不使用商標的情形一律推定為無損害,同樣落入機械判斷損害結果之“全有或全無”的窠臼。注冊商標的不使用可被定性為影響因果關系的與有過失,從而參與損害賠償責任的分配,以還原個案中的真實情況。


  關鍵詞:商標注冊;商標使用;要件事實抗辯;抗辯權;損害賠償

7.董事間披露義務的法律構造

  作者:袁崇霖,清華大學法學院博士研究生


  內容提要:信息是董事會知情決策的基礎,從個體董事到董事會集體的決策信息橫向流動具有重要意義。由于集體決策的固有局限和日益凸顯的董事異質性,董事會決策信息橫向流動面臨著結構性困境。針對董事會內部的信息不對稱和信息流動受阻問題,基于勤勉義務的董事間披露義務可以作為規范上的應對。知情董事應當向董事會或其他全部董事,及時披露足以引起多數董事合理注意或能夠改變個體董事決策判斷的重大信息。董事會集體決策失敗并給公司造成損失時,應在董事集體歸責的基礎上,結合披露義務的履行情況,甄別和評價董事的個體責任,實現董事集體責任與個體責任的區分和兼容。對于知情董事而言,在董事會決議作出之前及時履行披露義務,是責任減免的關鍵因素。


  關鍵詞:信息不對稱;董事間披露義務;勤勉義務;董事責任

8.財產犯罪中財產性利益的事實占有:以存款債權為中心

  作者:徐凌波,南京大學法學院副教授


  內容提要:區分占有與所有是盜竊罪規范構造的基石,無論對象是有體物還是財產性利益,均應在此基礎上結構性地理解占有概念。財產性利益的所有,是指法律上的權利歸屬,應遵循民事權利分配規則;財產性利益的占有,是指事實上的行使可能性,應在刑法上作獨立判斷。規范占有概念導致占有與所有的混同,以及盜竊有體物與盜竊財產性利益的實行行為構造發生二元分化。事實占有概念不否認占有的規范性,但反對以權利歸屬作為判斷財產性利益占有及其轉移的標準。財產性利益之上往往存在多重且相互獨立的事實占有主體,一方建立占有不以打破另一方占有為前提,因而建立占有可先于破壞占有而發生。當且僅當行為人不僅取得了對財產性利益的事實行使可能性(建立占有),也消除了原權利人對財產性利益的事實行使可能性(破壞占有)時,方符合盜竊罪占有轉移的行為特征。


  關鍵詞:財產犯罪;財產性利益;占有;存款債權

9.審判管理的運行體系和制度邏輯

  作者:樊傳明,上海交通大學凱原法學院副教授


  內容提要:審判管理是法院內部約束、監督和調控審判權運行的各類機制的總稱。在20世紀末至今的制度脈絡中,審判管理呈現出應激式改革的特點,即階段性地回應審判權下放趨勢。當前的審判管理現代化改革亦處在該脈絡中,即在司法責任制改革導致審判權進一步下放后,法院力圖通過倡導閱核制、推行審判質量評估指標體系來約束審判活動。現行審判管理體系由三種運行機制組成:以案件審理流程為著力點的過程約束機制,以審判質效評價為著力點的事后考核機制,以審判權配置為著力點的事先審核機制。推行審判管理具有特定改革語境所賦予的正當性,但也存在背離該語境中一些既定目標的風險,包括與司法責任制的背反、對庭審實質化的架空、對正式程序規范的排斥、以政策一致性取代原則融貫性等。應基于案件分類調整審判管理的定位,弱化后果論管理邏輯,限制追求審判信息對稱目標,從而推動審判管理制度邏輯的演進,塑造審慎、負責的法官角色。


  關鍵詞:審判管理;審判質量;審判權;司法責任制

10.數字證據及其階梯式分類審查機制

  作者:鄭飛,北京交通大學法學院副教授


  內容提要:證據數字化呈現出五個基本面向——電子化、區塊鏈化、大數據化、人工智能化和虛擬仿真化,從而形成電子數據、區塊鏈證據、大數據證據、人工智能證據和虛擬仿真證據等五種基本的數字證據類型。由于數字技術的發展,傳統電子數據概念和證據規則已不能有效涵蓋和規制現有各種數字證據。基于數字空間理論以及不同類型數字證據在技術證明邏輯上的不同,應將2018年刑事訴訟法第50條第2款第8項中的“視聽資料、電子數據”統一修改為一種整合開放的數字證據,以容納因數字技術迭代升級而產生的各種數字化證據,并在司法解釋中具體規定各種數字證據的審查判斷規則,從而形成一種以電子數據證據規則為基礎的階梯式分類審查機制。同時,還應從證據采納的必要性審查和實質性審查等層面,建立一種數字證據階梯式審查的更新機制,以應對技術發展可能帶來的對證據審查的沖擊。


  關鍵詞:數字證據;電子數據;區塊鏈證據;大數據證據;人工智能證據;虛擬仿真證據

11.清代的地權習慣與法律介入——國家與市場的互動視角

  作者:賴駿楠,復旦大學法學院教授


  內容提要:清代地權習慣浸透著市場法理。考察清代國家法對地權習慣的應對,既有助于澄清清代國家與市場的具體關系,又能為檢驗相關經濟學理論提供重要案例。在諸種有利的制度和意識形態條件下,清代中國擁有前工業社會中最為成熟的地權市場體系。各類地權習慣均體現出市場—產權邏輯。針對地權習慣,清代國家法從相互并不協調的諸種目的出發,產生諸種并不協調的應對態度。但相對較弱的國家能力,導致法律對地權的介入范圍和力度有限。在諸種介入中,順應產權與市場之要求的保護式介入較為成功,以反市場的邏輯取消原有契約與產權安排的干預式介入,則遭遇重重阻力。從近代大變局的角度出發,可以發現,由于國家權力與地權市場未能實現同步發育和良性互動,清朝這一政治經濟體在近代國家建設和工業化等議題上,面臨諸多嚴峻挑戰。在近代的視域下,國家與市場的理想關系,應是一種和諧共生、互利共贏的狀態。


  關鍵詞:清代地權;習慣;一田多主;田賦征收

012.jpg

  作者:張春良,西南政法大學教授


  內容提要:涉外私法關系基于其跨法域屬性而在案件管轄及法律適用等方面具有選擇可能性,其選擇自由度與對外開放水平密切相關。涉外私法關系的選擇可能性滿足了境外投資者的安全保障需求,有助于消除其投資顧慮,作為營商環境的重要組成,可轉化為一國對外商的投資吸引力和對外開放的制度競爭力。但境外投資者基于經營便利,常采當地法人的直接投資模式,在主體維度喪失了涉外性。我國為推進高水平開放設置了一系列試驗區,主要采用“區域限定+資本限定”雙要素疊加標準,賦予境外投資者在直接投資形式不變的前提下重獲涉外法律治理紅利即選擇可能性,使之從對外開放的制度堵點轉變為競爭支點。從“區域限定+外資外仲裁”到“區域限定+港資港法港仲裁”,再到“區域限定+外資外法外仲裁”,構成我國對外開放前沿的三代漸進實踐。作為中國式現代化題中應有之義的更高水平對外開放,可將該積極經驗在其他特定區域按需復制推廣;將“區域”因素替換為行業、領域等因素,在治理模式上進化為行業、領域等因素限定下的“外資外法外仲裁”,實現多元因素導向的精確開放調控;并縱深革新境外仲裁機構的準入準營機制。變式賦予非涉外私法關系以選擇可能性,可賦能我國靶向調控對外開放的區域、行業、領域和其他維度,錨定釋放涉外法律治理紅利,分類吸引外商外資,在更大范圍、更寬領域、更深層次上精準塑造更高水平對外開放。


  關鍵詞:涉外私法關系;管轄權;境外仲裁;臨時仲裁;法律適用選擇

責任編輯:郝魁府
本站系非盈利性學術網站,所有文章均為學術研究用途,如有任何權利問題請與我們聯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