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7月26日,2023年國際法師生論壇“國際法自主知識體系”學術研討會在吉林長春成功舉行。本次會議由吉林大學法學院、吉林大學涉外法治研究院、吉林大學人權研究院主辦,來自復旦大學、華東政法大學、吉林大學、遼寧大學、南京師范大學、廈門大學、溫州大學、武漢大學、浙江大學、中國人民大學(以上學校按校名拼音排序)等高校的三十余名師生參會研討。
吉林大學法學院教授何志鵬老師作會議開幕致辭。何志鵬老師向與會師生表示歡迎,介紹了“國際法師生論壇”“聯合國際法學園(UILA)”等系列活動的愿景初衷和發展歷程,期待通過全面、開放、深入的學術交流,打造具有思想性、國際性的國際法學術共同體。何志鵬老師指出,國際法領域應當有一種能夠體現中國特色、更好與國際社會接軌的共同語言,這需要我們拿出一套自己認可、并能說服別人的學術體系、學科體系、話語體系。同時,本系列活動也能為同學們提供歷練的機會,加深大家對學術研究的理解,培養大家的前沿視野,促進大家的茁壯成長。
隨后,會議進入到學生論壇環節,分三個子單元進行。
第一單元由吉林大學法學院講師魏曉旭老師擔任主持人,遼寧大學法學院講師馬文飛老師擔任評議人。本單元共有五位報告人發言。
武漢大學法學院博士研究生羅曠怡作“數字化對國際法的體系性影響”主題發言,討論了網絡空間和數字空間中的國際法前沿問題,并提出了可能的應對方案。
浙江大學光華法學院博士研究生顧天杰作“統籌推進國內法治與涉外法治視角下的經濟相互依賴:武器化及其限度”主題發言,結合中國政策,探討了對經濟武器化的認識與應對。
吉林大學法學院博士研究生耿斯文作“國際法院咨詢案件的可受理性標準探析”主題發言,結合國際法院司法實踐與國際社會現實,討論了國際法院咨詢管轄權問題。
復旦大學法學院博士研究生呂思嘉作“新加坡數字經濟協定實踐研究”主題發言,分析了新加坡在數字化方面的國家政策、締約實踐,并思考了可供中國借鑒的啟示。
吉林大學法學院直博生鄒龍騰作“全球氣候治理中的共同但有區別責任原則:演進與困境”主題發言,從國際造法出發,探討了共同擔有區別責任原則對氣候變化問題的應對。
馬文飛老師對以上五位報告人的發言進行評議。馬文飛老師結合自己的求學、研究感悟,在分享經驗的同時,也給各位發言人提供了進一步思考的建議。
在研討階段,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韓立余老師肯定了各位報告人的選題方向和學術敏感性,并指出,談及數字經濟協定的“統籌”,需要考慮“與誰統籌”“如何統籌”,分析新加坡模式的同時,也應考慮此模式是否有“綱舉目張”的效果;就全球氣候治理而言,考慮相關國際文件的性質,厘清法律和道義的關系,聯系當下國際關系現實是十分必要的;在考慮國際法院的咨詢管轄權時,不僅應分析相關法律規范與機制體系,也需加強對時間維度的把握,將問題置于國際社會的背景之中;就網絡空間和數字空間的國際法問題而言,可以強化體系性研究,加強對技術的理解,并考慮“國”與“民”的相互關系。同時,韓立余老師也結合自己的過往經歷,分享了對學術思考的理解。
浙江大學光華法學院教授趙駿老師從“為什么要提出國際法的守正與創新”“守正是什么、創新是什么、什么關系”“如何實現守正與創新”等問題出發,介紹了國際法守正與創新的辯證聯系,并指出,應立足統籌國內法治與涉外法治的現實維度,充分思考國際法發生學和演進的歷史維度,并考慮國際法治的具體場域和中國的現實情況,增強中國方案的影響力、感召力、吸引力。就具體推進路徑而言,趙駿老師指出,應兼顧自上而下與自下而上的兩個方向,考慮軟法與硬法的相互關聯與具體應用,注意國際關系民主化維度。
第二單元由華東政法大學涉外法治學院講師王一斐老師擔任主持人,溫州大學法學院講師王藝曌老師擔任評議人。本單元共有五位報告人發言。
吉林大學法學院博士研究生周萌作“強行法與對世義務間關系的動態演進機理研究”主題發言,動態分析了強行法與對世義務的關系和二者易混淆的原因,并提出可能的應對。
浙江大學光華法學院博士研究生姚若楠作“個人信息跨境保護的國際軟法之治與中國路徑”主題發言,從中外具體實踐及硬法與軟法的不同維度出發,提出對個人信息跨境保護困境的應對。
廈門大學法學院博士研究生魏沁寧作“美國出口管制法域外適用規則評析及啟示”主題發言,以相關國際法原則、規則為尺度,分析了美國相關法律制度,并提出了中國因應。
浙江大學光華法學院博士研究生翟率宇作“人工智能時代國際經濟法的守正與創新”主題發言,分析了需要守正創新的原因、多個國際法領域中的關鍵問題,并結合中國實踐現實提出相關建議。
吉林大學法學院直博生于潤田作“‘一帶一路’倡議的前景——基于國際法治的分析框架”主題發言,將國際法治作為“一帶一路”倡議的方向指引,并探究了其發展的路徑與前景。
王藝曌老師對以上五位報告人的發言進行評議。王藝曌老師肯定了各位發言人的研究基礎和思維廣度,并給各位發言人提供了進一步思考的建議。
在研討階段,武漢大學法學院教授黃志雄老師回顧了“國際法師生論壇”等系列活動的發展,在鼓勵各位報告人的同時,也結合自己的求學、科研經歷,指出學術研究應注意三點:首先,“是什么”是否把得準,把一個現象的前因后果、發展歷程說得清楚明白,需要妥善把握詳略尺度、全面掌握現有狀況、及時跟進新興發展、客觀描述問題圖景,也需要考慮所研究問題與“守正”“創新”的關系;第二,“為什么”是否說得透,學術研究不能止步于現象描述,更需要挖掘背后規律、機理,這是一個永無止境、不斷摸索的過程;第三,“怎么辦”是否落實了,這需要充分思考解決方案的必要性、合理性、可行性,避免給出想當然的對策。
復旦大學法學院教授蔡從燕老師指出,一個好的學術研究需要有一個充分的學術評論和文獻綜述,需要充分考慮和既有研究的聯系與區別、有何創新點,所參考的文獻也需要有代表性、權威性,并且盡力做到“窮盡”。同時,在使用一些特定的概念、術語時,也要力求嚴謹,全面把握所使用概念的內涵。在面對西方學者創設的新概念、術語時,更應仔細甄別,清醒認識概念背后的意識形態背景,要有獨立精神、批判思維、全景認知,而非人云亦云、拘泥一隅。
吉林大學法學院教授何志鵬老師也結合自身經歷,向同學們寄予兩點囑托:第一,本系列活動是一個很好的平臺,各位老師們力求以這樣的方式促進國際法學術共同體的構建與發展,實現國際法領域的“聯網溝通”,同時,這也是一個代際傳承的過程,上一代老師們合力搭建的學術共同體,促進著下一代同學們的成長與進步,并會被下一代同學們所繼承與發展,這是一個一代代不斷遞進的上升過程。第二,在學習知識的過程中,也不能盲目地跟著西方跑,而是努力讓自己把問題想清楚、說清楚,這便要求我們把一個領域的問題看明白,并具備全局思維。在此過程中,很多認識需要我們慢慢沉淀、慢慢感悟、慢慢踐行。
第三單元由吉林大學法學院鼎新學者博士后申天嬌老師擔任主持人,南京師范大學法學院講師趙健舟老師擔任評議人。本單元共有四位報告人發言。
廈門大學法學院博士研究生于豐華作“數字人權執法管轄權不當域外擴張的反思、機理及對策”主題發言,從國際社會業已發生的現實案例出發,對數字人權的域外管轄問題展開了分析。
吉林大學國家發展與安全研究院博士研究生劉司鹿作“國家安全視域下數據主權的挑戰與應對”主題發言,圍繞數據主權和數據安全,探討了其中的現實風險和中國應對。
復旦大學法學院博士研究生黃鈺作“ICSID的管轄與仲裁庭的權限:本義、實踐與改革”主題發言,從ICSID的條約談判史和機制功能出發,討論了仲裁庭的條約解釋權。
吉林大學法學院直博生于方唯作“人權話語的勝任力:中國參與國際機制的路徑引進與話語依托”主題發言,結合“勝任力”概念和中國優秀傳統文化,討論國際機制中人權話語的中國表達。
趙健舟老師對以上四位報告人的發言進行評議。趙健舟老師結合報告人的發言內容,逐一分享了自己的理解,并給各位發言人提供了進一步思考的建議。
蔡從燕老師指出,話語權并不只取決于話語本身,中國人權表達能否在國際社會得到更多支持,需要考慮“人權”本身的內在張力,平衡集體與個體的多樣維度,充分考慮中西方不同的歷史背景和社會環境,充分考慮不同觀念為什么能形成、形成后如何發展,并在考慮這種差異性的基礎上,著力構思扎實有效的表達。其中,尤其應重視歷史與現實的差距,不能將數百年前的理念原封不動地照搬到當下,這也需要我們深入了解中國的歷史發展、政治哲學、傳統文化。
韓立余老師指出,“人權”和“話語”是兩個詞匯,人權問題涉及話語問題,但不能等同于話語問題。韓立余老師同樣贊同學術研究中的歷史路徑。
趙駿老師指出,選題時要兼具理論價值和現實意義,考慮“熱問題”和“冷問題”、“熱思考”和“冷思考”,考慮大問題和小問題、深問題和淺問題,尋求研究一些“壽命較長”的問題。“好的研究”需要有清晰的概念、流暢的邏輯、充分的論證、優美的修辭,要有核心創新點和知識增量,要打出論文的“一束光”,并注重宏觀、中觀、微觀層面的方法論。論文寫作應有歷史感、時代感,應注重守正與創新的不同維度、政治與法律的不同領域。同時,也應注重立場問題,培養系統思維。
隨后,會議進入主旨發言環節,由吉林大學馬克思主義學院講師都青老師擔任主持人。
共有五位專家學者作主旨發言。
趙駿老師圍繞國際法學自主知識體系展開闡述。國家發展水平不僅取決于自然科學發展水平,也取決于哲學社會科學發展水平。建構中國自主的國際法學知識體系是維護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戰略全局的本質需求,也是為人類文明形態增添有益因素,為全球治理問題貢獻中國智慧和方案的基本前提。治理赤字的破解、國際格局的變化、國家利益的維護、新疆域的出現等等,都呼喚著我們深入思考國際法學自主知識體系的建構。就“如何建構”而言,需要注意以下方面:堅持正確的世界觀與方法論、堅持共性與個性的協調、堅持對內對外雙重關系的互動協調、堅持守正與創新的辯證統一、堅持理論與實踐的融合、堅持國際法和其他學科的良性互動、堅持統籌兼顧本土性和開放性、堅持傳統性和現代性的兼收并蓄、堅持有效兼顧自主性和可通約性的關系、堅持注重統籌等方面。這便需要重視國際法學知識體系的自主性,重視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的作用,正確看待他人觀點,應知其然并知其所以然,進一步提升國際法研究的解釋力,從實踐中發現真問題,優化整合資源、重視培養人才,打造國際法學術共同體。
韓立余老師首先對同學們的發言作總括性評述,指出可以從哲學層面進行提煉,在闡釋一個概念前,需要對此概念進行概述與鋪墊,使聽眾更好地獲取信息。隨后,韓立余老師以“中國之‘中’和中國之‘國’”展開論述,并指出,我們看到的、學到的、研究的大多都是西方內容,而中國的內容在很多情況下是缺失的。例如,我們都說“上善若水”,但很少能說清楚“水”是什么。我們需要思考,從1919年五四運動,到1949年新中國成立,再到改革開放,破了什么、立了什么、結合了什么、有什么守正、有什么創新、有哪些體現了中國內核?我們要注重自信,這在法律研究中表現為我們應“找到我們自己”。“自主”要求我們用中國傳統文化去充實論據和思想。因此,我們不是“西”、不是“東”,而是“中”。同時,就“國”而言,中西方的認知也是不同的。我們的“國”更多是“家國”,不同的認知會造成不同的發展狀態。
蔡從燕老師探討了“賦能國際法”(international law enabling capacity)的相關問題,認為國家實力和國家能力未必對等,但國際法傳統范式側重關注國家是否濫用權利而非國家是否有能力行使權力、國家是否違反義務而非國家是否有能力履行義務,將能力提升視為事實問題而非法律問題。這影響了國家對權利與義務的認知,加劇了發達國家與發展中國家的發展差距,而現有的“國際發展法”卻無法有效處理這些問題。“賦能國際法”就是在此基礎上提出的,處理國家能力的問題,旨在提高國家、尤其是發展中國家能力的國際法實踐,不僅針對行使特定權利與履行義務的能力,而且針對整體的國家發展能力。中國在減貧等能力建設方面有獨到之處,實施賦能國際法的優勢在于中國的整體國家實力、能力建設經驗、國際法律政策、既有實踐經驗。賦能國際法能夠提高國際法的實質公平,促進去西方中心主義的國際法觀念。
黃志雄老師以“走向不確定性的數字時代國際法”為主題,探究了“數字時代國際法”的含義。不確定性很大程度是因國際法在數字化時代的適用性而起,并具體表現為:國際法價值取向的不確定性,在人本化和國家本位間的搖擺更加明顯;國際法體系的不確定性、造法路徑的不確定性、戰時與平時體系的不確定性、行為歸因和責任主體的不確定性、具體規則制度的不確定性、訴諸武力權的不確定性、國際人道法的不確定性等。造成這種不確定性的原因主要有三:一是網絡/數字空間國際法的新穎性;二是網絡/數字空間行為及后果的復雜性;三是數字化帶來的玻璃房困境對數字規則博弈的影響。這需要我們思考,數字時代國際法有多不確定?是破舊立新式,還是新舊交替式,抑或是新舊并存式?進而,黃志雄老師指出三點啟示:一,我們要迎接數字化帶來的國際法變革;二,更應重視國際法的話語功能;三,充分認識數字時代國際法確立和運用的挑戰性。
何志鵬老師將主旨發言與會議總結合并,并以哈耶克提出的“自發性秩序(spontaneous order)”類比國際法,指出正如“自發性秩序”本身是立不住的一樣,無法約束霸權國家的國際法也難以保證得到遵守。本次會議研討的自主知識體系究竟是什么、如何實現?學術體系、學科體系、話語體系和自主知識體系是什么關系?就此,何志鵬老師指出,我們需要話語,但卻面臨三個困難,首先是我們不愿意說,其次是我們不會說,最后是我們說不好。從受眾的角度,可以歸納為四個問題:我們的表達別人沒聽說過;別人聽說過、但卻不解其意;我們的一些主張別人不同意;我們的一些表達別人不想聽。面對這些困境,需要一套行之有效的話語體系,這便要求培養出有思想、有知識、有能力的專業人士在各個領域發聲,進而需要一個培養教育的體系,需要有一批國際法教師來實現知識傳承迭代。與此同時,國際法教師們也會進行獨創性思考與研究,這便是學術體系。由此,話語體系、學科體系、學術體系便有機聯系在一起:話語體系要求學科體系,并需要學術體系的支撐。而此三大體系組成的合集,便是自主知識體系。
至此,本次會議圓滿閉幕。本次會議是吉林大學法學院著力深耕涉外法治、國際法自主知識體系等關鍵問題的體現,也是吉林大學法學院與兄弟院校交流互鑒、協力構建國際法學術共同體的體現。在會議籌備及舉辦過程中,吉林大學法學院教職工及學生十余人提供了重要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