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6日,日本早稻田大學法學部松澤伸教授以《拘禁刑的引入與刑罰論的新動向——以刑罰中的“情感”與“惡害”為中心》為題,為上海交通大學凱原法學院師生分享了日本前沿刑法理論知識。華東政法大學焦艷鵬教授、馬寅翔教授,上海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涂龍科教授,上海大學張開駿副教授,同濟大學楊猛老師,上海海事大學朱奇偉老師,浙江工商大學張浩澤老師,江蘇師范大學劉三洋老師,上海政法學院呂小紅老師,德恒律師事務所褚維姝律師等擔任評述人,華東政法大學特聘副研究員周芊妤擔任翻譯。講座由凱原法學院副院長林喜芬教授致辭、凱原法學院于改之教授主持。凱原法學院孫長永教授等出席了本次講座。
于改之教授歡迎松澤教授的到來并介紹了松澤教授的研究經歷與成果。林喜芬教授致辭歡迎松澤教授并介紹了凱原法學院近年來的發展。
在講座中,松澤教授首先探討了“刑罰的本質”。他認為,從“事實”出發來探討刑罰的根據時必須提到“情感”的概念,刑罰的事實基礎在于“憤怒的情緒”,而這種情緒的傳遞是通過作為刑罰的一種屬性的“惡害”來實現的。接著,松澤教授介紹了“刑罰論的新動向”,他以包括北歐法學在內的英美刑法理論為參照,著重探討了“表現性刑罰論”的發展趨勢。最后松澤教授仔細討論了日本目前正在實行的“拘禁刑”的法律性質。他認為,在現代社會中,監禁已不再是 “苦役”,監獄工作培養人的技能并使其重新融入社會是非常正常的,這是最近日本引入“拘禁刑”的原因。關于“為改善改造而進行的勞動和指導”的法律性質,他認為,在“勞動或指導”的效果“比較輕微”的前提下,“為改善改造而進行的勞動和指導”應被視為受刑人員的“義務”和“權利”。
焦艷鵬教授作為評述人分享了自己的觀點。焦教授提到,松澤教授的講座帶給他的最大啟發是:傳統的以行為為中心的討論范式沒有很好地植根于人文社會科學的一般價值和話語體系。接著,焦教授結合個體主義的刑法觀和國家主義的刑法觀闡述了自己對“為改善改造而進行的勞動和指導”性質的看法。
涂龍科教授認為松澤教授的演講給人耳目一新的感覺。涂教授結合哈特的理論,從道義和功利的因素分享了自己的思考。此外,涂教授從經驗的觀點分享了自己關于“勞動和指導”效果的看法。
馬寅翔教授結合本次松澤教授的講座中所提及的存在論與規范論,闡述了自己的觀點:規范論與存在論并非不能共存,而是分屬不同層級,兩個方面相互影響,相互制約,不能割裂對待。
褚維姝律師結合自己十多年的實踐辦案經驗,講述了她所接觸的實踐中犯罪人和被害人的“情感”,以及該種“情感”對實務工作的困擾。
張開駿副教授贊同松澤教授關于刑罰的性質或根本屬性是“惡害”的觀點。而關于拘禁刑的法律性質,他提出了與松澤教授的不同意見,即認為拘禁刑的犯罪人的勞動是義務而非權利。
楊猛老師、朱奇偉老師、張浩澤老師、劉三洋老師、呂小紅老師分別闡述了對本次講座的思考,并提出了自己的疑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