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孫穎 (華東政法大學法律學院民商法講師)
1.為什么要對“家庭教育”專門立法?
在中國,“家庭教育”關乎億萬家庭的日常生活,關乎子孫后代的未來與希望,也是中華文明傳承過程中極具文化辨識度的一部分。對這一宏大又具體的社會問題進行立法規制,體現了立法者的創新勇氣、文化底氣和發展智慧。
2.家庭教育強化了,學校教育是不是相對弱化了?
教育是一體的。家庭教育和學校教育之間,只有“如何做得更好、配合得更好”;至于“你擔重一點,我就可以擔輕一點”的說法并沒有。畢竟,對未成年人教育整體而言,“成人”的目標是一致的,教育內容也大同小異。
3.“第一課堂”如何開,“首任教師”怎么當?
家庭是未成年人成長的第一課堂,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承擔教育者的責任,共同生活的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其他家庭成員也應當積極協助和配合。家庭教育者既要言傳身教,還要時刻兼顧未成年人成長過程中的個性化特點。這部法律中,詳盡的“教育內容指引”涵蓋了道德意識教育、行為規范教育的方方面面。“合格家長”必讀。
4.這部法律給行政部門的“加壓”,相關單位感受到了嗎?
“促進”家庭教育,行政部門有很多事情要做起來。各級政府要指導家庭教育工作,建立家庭學校社會協同育人機制;要制定家庭教育工作專項規劃,落實相關經費問題;要選編適合當地實際的家庭教育指導讀本,組織建立家庭教育指導服務專業隊伍,家庭教育指導服務的工作規范和評估規范也要制定起來;家庭教育服務信息要共享,平臺得搭建;令多少家庭“雞飛狗跳”的課業負擔問題,監管得加強……“促進”工作多多,各級政府有責任,每個公務員也有責任。這部法律是首次以立法的形式明確了“良好家風建設,從每個公務員做起”的立法態度。
5.一線司法工作者長期以來的期待,這部法律呼應了嗎?
閱盡人間百態的公、檢、法一線司法工作者,辦案過程中常常會為未成年人缺失家庭教育扼腕嘆息。配合當地政府建立起行之有效的聯動機制,是很多基層法院、檢察院、公安機關不約而同的舉措。這部法律不僅對此作出明確肯定,更賦予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在辦案過程中根據情況對失職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予以訓誡,責令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導的職權。相信通過一線司法者嚴肅又有溫度的司法行為,我們在嚴守家庭教育底線的同時,還會在社會多個層面產生出“推動重視家庭教育舉措落地”的積極立法效果。(文字整理:記者 蔣安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