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隨著移動互聯網和新媒體技術的迅速發展,政法新聞不僅在傳統報道上推陳出新,而且在新媒體平臺也“各顯神通”。相比而言,檢察新聞在輿論場上并不活躍,尤其在一二線城市。有的媒體從業人員感慨,政法新聞報道中檢察新聞越來越少,尤其是都市報等市場化媒體,表現明顯。
筆者總結2020年北京各級檢察機關媒體報道內容發現,主要為四類:調研報告白皮書發布;重要時間節點類案總結發布;“十進百家”“法治副校長”等現場普法活動;機制建設等政策發布。總體形式較為單一,新聞傳播力不強。但十幾年前卻是另一番景象,以都市報《法制晚報》為例,該報2008年前后,每天法制新聞內容4個版,每天均刊發各級各類檢察新聞動態。不僅如此,該報還與北京市人民檢察院合作推出每周一期的“檢察周刊”。
媒體報道中檢察新聞“變少”的原因
為什么媒體報道檢察新聞“變少”了?筆者調研發現主要有以下幾方面原因:
檢察機關重視自身自媒體建設,與外界媒體、特別是市場化媒體合作減少。以北京地區檢察機關來說,“京檢在線”目前已經成為北京市檢察系統發聲的重要渠道,且北京市人民檢察院各檢察分院也建立了對應的媒介平臺。在一些重要內容發布方面,他們通常首發自己的媒介平臺,很少與媒體單線進行通聯。
受檢察機關內設機構改革影響,各基層院常設外宣工作人員減少,這使得一些基層辦案人員的新聞素材難以及時被發掘。
缺少宣傳激勵機制,檢察機關負責外宣工作人員積極性降低。筆者調研發現,除《檢察日報》《方圓》雜志以及上級檢察機關自媒體等渠道外,其余媒體報道大多未有效納入檢察機關外宣人員考評體系,這使得外宣主動性降低,對媒體的需求響應不及時。
互聯網時代輿情風險控制難度大。檢察機關工作性質特殊,一旦發聲,如若時機、內容出現紕漏,可能會帶來輿情壓力。
報道素材范圍受限。檢察機關的“主營業務”是刑事案件,此類案件在未進入審判程序時,宣傳尺度很難把握。目前,檢察新聞中最有宣傳價值的當屬公益訴訟案件,但此類案件量不大,很難起到支撐檢察新聞半邊天的作用。
檢察新聞如何“破圈”
相比于公安和法院而言,檢察機關本身很少直接面對大眾,媒體和大眾對檢察機關的認知相對扁平化,如若專業媒體不及時發力、檢察機關不主動“破圈”,這種扁平化的認知將不利于正確引導輿論。因此,在新媒體語境下,便捷的移動互聯技術,使得檢察機關對外宣傳面臨挑戰的同時也蘊含著巨大機遇,有的地方檢察機關已經開始通過抖音、微信公眾號等媒體平臺開始發力。比如,江蘇省泰興市檢察院推出的抖音號“晶晶說法”,不僅在線上提供法律咨詢服務,還制作多部以關愛事實無人撫養兒童、打擊和防范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犯罪等為題材的短視頻和“微電影”。對檢察新聞“破圈”具體提出以下建議:
轉變傳統思維模式。積極適應傳播模式的變化,豐富宣傳載體,提高社會公眾接觸檢察工作的頻率,擴大檢察工作影響。在這個環節上,檢察機關應主動擁抱媒體,尤其是具有新媒體影響力的傳統媒體,使其通過他們的品牌影響力、策劃力和傳播力達到更好的宣傳效果。比如積極與媒體人座談溝通,了解需求并進行相應對接。
堅持內容為王。這主要體現在三個方面,一是對受眾關注的內容,及時公開、回應,保障公眾的知情權;二是積極調動宣傳工作人員的積極性,讓更多鮮活的宣傳素材被發掘出來;三是摒棄傳統的寫作和表現方式,通過有“溫度”的創作,使檢察新聞具有可讀性、影響力,通過高質量的稿件,講述好法治故事,弘揚主旋律,激發法治正能量。
探索新媒體新技術,并將其應用于檢察新聞報道傳播中去。互聯網技術的快速發展,為檢察工作不斷向前優化發展提供了強大動力,“云聽證”和“聽證直播”等新的工作方式也越來越多地應用開來。擴大公開聽證影響力和覆蓋面,是檢察機關打開工作局面的最好方式之一。如2021年6月8日上午,山東省聊城市東昌府區人民檢察院舉行的一場特殊的司法救助公開聽證會就是一個很好的嘗試。一起交通肇事案被害人張某的賠償未執行到位,他聽說當地檢察院的“白云熱線”為民解難,專門到該院反映情況。該院檢察長得知后,親自主持召開公開聽證會,并邀請全國模范檢察官白云和知名律師、心理咨詢師擔任聽證員,并對信訪人提出的訴求進行分析研判。隨后,該院迅速啟動司法救助程序,促成矛盾糾紛化解。這不是個例。據《檢察日報》7月16日報道,目前,山東省已有25個檢察聽證室具備網絡直播條件。
積極擁抱新媒體,通過社交傳播和圈層傳播,拉近與受眾的距離。據2021年7月19日正義網報道,2021年第二季度,全國檢察抖音號總數為791個,發布視頻賬號數為567個。其中,全國檢察系統抖音號發布視頻14115條,播放總量超過22億次,點贊總量超過3102萬次,獲得超過439萬條評論和222萬次分享,每條視頻平均播放量超過15萬次。數據還顯示,檢察抖音號開通數量前五名分別是安徽、陜西、四川、新疆、福建,且位居發布量和播放量榜單榜首的均為二三線城市或欠發達地區的檢察機關。可見,檢察新聞視頻素材很有“市場”,也說明新媒體在深化檢務公開、弘揚檢察“主旋律”、傳播法治“正能量”等方面,可以發揮積極作用。
(作者單位:北京青年報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