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華東師范大學法學院消息,2021年7月10日至11日,該院第三屆全國優秀大學生夏令營順利舉行。
經過初步篩選、綜合考量,最后來自上海交通大學、武漢大學、山東大學、南開大學、北京師范大學、北京航空航天大學、中山大學、廈門大學、中國政法大學、華東師范大學等20所國內高校的43名優秀學子入選本次夏令營。
7月10日上午8:00,夏令營舉行開營儀式,法學院院長張志銘教授代表學院致辭,開營儀式由法學院院長助理于浩主持。張院長首先對參加2021年法學院夏令營的各位同學表示歡迎,同時向來自全國各地的大學生介紹了華東師范大學法學專業的師資力量、辦學特色、學術成果和人才培養方式等情況。
緊接著,張志銘院長作了一場主題為《正名同案同判》的講座。張院長以“同案同判”的原理原則為基礎,分別從理論層面和技術操作層面對“同樣案件”與“同類案件”的含義進行了詳細分析。
張院長認為一個待決案件與一個指導性案例是不是屬于“同案”,需要有兩個步驟的分析,即案件性質上的定性分析和案件情節上的定量分析。案件性質上的定性分析,是看待決案件的事實與司法判例或指導性案例的事實在整體性質上是否涉及相同的法律問題。案件情節上的定量分析,是看兩個案件在具體情節上是否可以視為“相同”或“同樣”。具體的操作方式是:(1)以擇定的指導性案例為基點,與待決案件在具體案情上進行比較,列出事實情節上的相同點和不同點;(2)結合具體的場合,針對所涉及的法律問題,比較確定相同點和不同點的相對重要性,并做出“相同案件”還是“不同案件”的判斷:如果認為相同點對于認定和處理案件涉及的法律問題更重要,則無視或舍棄不同點,視為“同樣案件”;如果認為不同點對于認定和處理案件涉及的法律問題更重要,則無視或舍棄相同點,視為“不同案件”。張院長認為應當以“類案推送,同案同判”為基礎,運用法律的擬制技術與案例的區分技術,將案例裁判制度落地,付諸于實踐。
講座尾聲,同學們踴躍提問,積極探討,將本場學術講座和“破冰行動”完美的融合到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