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福州大學法學院消息,2021年7月13日上午11時,福州大學法學院與閩侯縣人民檢察院共建簽約儀式暨“綠水繞青山,法治護發展”實踐隊暑期社會實踐活動啟動儀式在閩侯縣檢察院7樓會議室隆重召開,簽約儀式由福州大學法學院黨委書記吳雪博士主持。福州大學黨委副書記林生研究員,閩侯縣人民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張春同志,閩侯縣人民檢察院黨組副書記張功華同志,閩侯縣人民檢察院黨組成員、副檢察長宋振民同志,閩侯縣人民檢察院黨組成員、駐縣河長辦公室主任林志強同志,閩侯縣人民檢察院黨組成員、駐院紀檢監察組組長林文同志,福州大學法學院院長、博士生導師黃輝教授,福州大學團委副書記(主持工作)劉瑋同志,福州大學團委副書記林航同志,福州大學法學院黨委副書記蔡劍英同志以及閩侯縣檢察院各內設機構負責人、員額檢察官和本次福州大學法學院赴閩侯縣檢察院“綠水繞青山,法治護發展”暑期社會實踐隊的全體師生參加了本次儀式。
第一項議程由閩侯縣人民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張春同志致辭,他表示,本次檢校簽約共建推動法學院育人機制的完善以及實踐教育的強化,對促進司法實踐與法學教育研究的融合交流大有裨益,對法治理論與法治實踐的有機融合具有積極作用。他表示,衷心希望檢校合作內容不斷擴展、合作形式更加豐富、合作空間更加廣闊,合作層次不斷提升。
第二項議程由福州大學法學院院長、博士生導師黃輝教授致辭,他介紹了福州大學與法學院的基本情況,指出了法學院與閩侯縣人民檢察院聯合共建對雙方人才培養、學術研究、審判實務等多方面互動、互補、互促、互進的重要意義,并對檢察院與高校深化良性互動、匯聚法治合力、推進法治建設的美好愿景充滿信心。
第三項議程,福州大學法學院黃輝院長與閩侯縣人民檢察院張春檢察長簽署檢校共建協議。
第四項議程,福州大學法學院“綠水繞青山,法治護發展”暑期社會實踐隊隊員代表代欣婧同學在發言中由衷感謝閩侯縣檢察院對本次暑期社會實踐活動的大力支持,并表示18位實踐隊成員將珍惜寶貴的學習交流機會,在實踐中砥礪品格、磨煉意志并發展自我。
第五項議程,福州大學黨委副書記林生研究員向法學院實踐隊全體師生講授以《感悟精神,踐行使命》為主題的微黨課。林生副書記以習近平總書記在“七一”重要講話中提出的建黨精神為核心,總結了偉大的精神力量、偉大的理論指導、偉大的領導力量、偉大的制度優勢、偉大的人民擁護這五個進入全面小康的關鍵,強調青年人應具備“骨氣、志氣、底氣”,以“不負時代,不負韶華,不負黨和人民的殷切期望”指明青年成才方向。
儀式結束后,簽約雙方以及到場嘉賓合影留念。未來,福州大學法學院與閩侯縣人民檢察院雙方將以此次共建為契機,加強檢校協作配合,推動理論資源與實踐資源的補充整合和提升,共同促進司法審判工作和法學實踐教學工作的繁榮發展,以更實舉措踐行習近平法治思想,為推進法治中國建設貢獻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