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上海財經大學法學院消息,2021年7月9日-7月11日,上海財經大學法學院在博思樓402室成功舉辦了為期三天的“私人財富傳承與遺產管理人”研修班培訓課程。本次研修班圍繞《民法典》新設的“遺產管理人”制度推出了基礎篇、應用篇和實操篇等系列課程,旨在集中研究和應對財富如何有效傳承的問題。來自全國各地的律師、財富管理師等近40位學員參加了本次研修培訓。
7月9日上午,研修班開班典禮正式舉行,中倫律師事務所合伙人賈明軍律師、上海財經大學法學院朱曉喆教授出席了開班典禮并先后致辭,開班典禮由班主任張心儀主持。賈明軍律師首先對學員們的到來表示熱烈歡迎,接著介紹了遺產管理人制度出臺的社會背景與未來的發展前景,并預祝學員們在本次研修班中都能學有所成。朱曉喆教授代表上海財經大學法學院感謝各位學員的到來,首先講述了此次研修班的背景和由來,本期遺產管理人課程前期經過了多方醞釀和溝通,是在“遺產管理人法律咨詢專家智庫”設立基礎上而推出的系統性課程,其次介紹了上海財經大學法學院的歷史沿革和發展狀況,最后祝愿學員們在三天的學習中收獲滿滿。
湖南師范大學法學院王葆蒔副教授開啟了本次研修班的首場課程。王葆蒔副教授以《民法典》新增設的“遺產管理人”制度規定為切入點,分析了遺產管理人制度的現實意義,講授了遺產管理人的產生方式、主要職責、法律責任和報酬獲取等課程內容,為學員們厘清遺產管理人制度的規則構成與基本內容奠定了堅實基礎。
7月9日下午,上海財經大學法學院朱曉喆教授主講了第二場課程。朱曉喆教授從老齡化趨勢加劇和私人財富增長迅速的社會背景出發,揭示了《民法典》遺產管理人制度的重大現實意義。以上海財經大學《遺產管理人操作流程指引(1.0版)》為分析范本,著重從遺產管理人的產生途徑、事務范圍和風險規避等三個方面解讀了“指引”的適用問題。第三場課程由上海財經大學法學院郝振江教授主講。郝振江教授從比較法的視野深刻剖析了何為遺產管理人、遺產管理人的選任、遺產管理人選任后的履職以及與遺產管理人相關的訴訟等問題,為學員們深入了解遺產管理人制度開拓了更為寬廣的眼界。9日晚上,沙龍活動以“法律+金融如何描繪財富傳承藍圖”為主題,就法律與金融如何合作的問題進行了深入的探討,三位嘉賓結合從業經歷分享了自己的切身體會,其他學員也積極地與嘉賓進行了互動交流。
7月10日,中倫律師事務所賈明軍律師以“金融行業理財師如何擔任遺產管理人”為題講授了第四場和第五場課程。第四場課程的主要內容包括遺產管理人的產生、遺產管理人如何開展盡職調查、遺囑人財產與遺囑變化的跟蹤等六個方面。第五場課程則聚焦于怎樣核實委托人身故情況、如何查明繼承人和受遺贈人的身份及范圍,如何清理遺產并制作遺產清單、如何制作遺產管理清算報告等十個方面的問題。賈明軍律師的兩場課程生動形象,將遺產管理項目中的關鍵性問題講授得非常到位,細節性問題則闡述十分詳盡。7月10日晚,班主任張心儀主持沙龍活動。本次沙龍活動聚焦于如何從法律視角為遺囑人設計財富管理的方式,避免被繼承人身后的遺產糾紛這一議題,現場氣氛熱烈,學員之間互動頻繁。沙龍活動接近尾聲時,主持人根據“理財師+律師”的原則將全體學員進行了分組,從而有助于促進學員之間的互動與交流。
7月11日上午,第六場課程由上海市張江公證處張磊主任講授。張磊主任結合自己從事多年公證業務的經驗,系統講授了與遺產管理人有關的公證業務的開展及其操作流程,幫助學員們更好地了解了與遺產管理人有關的公證業務的實際情況。
11日上午授課期間,上海財經大學法學院院長宋曉燕教授來到現場并作了演講。宋院長首先對來自全國各地的學員表示熱烈的歡迎,其次指出促進理論與實務融通的必要性,而本次研修班的舉辦就是理論與實務相互貫通的典范,最后希望學員們在課程學習中進一步提升自身技能,開拓視野領域,發展和完善自己。
11日下午,上海海若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吳衛義律師以“律師配合理財師開展遺產管理人業務及操作流程”為主題,主講了第七場課程,明確了在遺產管理項目中律師自身的角色定位。
通過為期三天的學習與交流,研修班學員對遺產管理人制度與遺產管理人業務有了更全面的認識與更深層次的理解,互動過程中凝聚了學員們之間的深厚友情,同時學員們反饋的建議也有助于進一步修改和完善遺產管理人操作流程指引以及配套的律師、公證文件。希望此次研修班的開辦,各位培訓專家的經驗分享能夠為參加研修活動的學員們提供業務上的具體指導和思想上的有益思考,進而促進理論與實務的深度交流與有機融合,為財富管理傳承行業的發展添磚加瓦。